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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務合同
鎖定
- 中文名
- 家政服務合同
- 訂立原則
- 平等原則,自願原則等
- 內容組成
- 家政服務合同期限,內容
- 分 類
- 口形式和書面形式
家政服務合同訂立原則
家政服務合同從形式到內容都必須遵守法制法規,不能有任何違反現行法律的地方。
2.平等原則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是完全平等的關係,雙方均有權利和義務,不應出現對某一方顯失公平的現象。
3.自願原則
合同雙方當事人必須在雙方自願的前提下籤訂合同,不能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強制對方籤合同。
4.協商原則
雙方必須充分協商,不能採取欺詐、逼迫等方法。
家政服務合同形式內容
家政服務合同一般有下列七項內容組成:
1.家政服務合同期限。
2.家政服務內容。
3.家政服務保護條件。
4.家政服務員的工資。
5.家政服務紀律。
6.家政服務合同終止的條件。
7.違反家政服務合同的責任處理。
家政服務合同應適當地強調家政服務內容和家政服務報酬。服務內容包括具體服務項目、服務崗位地點、服務時間等;服務報酬可參照當地同類服務的一般標準制訂。合同中體現招聘方的權利是:享受家政服務員按家政服務合同規定提供的服務成果,有權要求家政服務員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家政服務的任務。招聘方的義務主要是按家政服務合同的規定提供家政服務員必要的勞動條件,並按時、足額地支付給家政服務員勞動報酬等。家政服務員的權利是:履行義務後及時、足額地取得勞動報酬。至於其他權利和義務可按家政服務合同的約定,並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認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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