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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法規

鎖定
舊約律法書對猶太人的家庭關係作了各種規定,要求猶太教信徒嚴格遵守。
中文名
家庭法規
外文名
Laws and regulations onfamily
主要有:
1、要尊敬老人(利19:32)。
2、要孝敬父母(出20:12)。
3、應敬畏父母(利19:3)。
4、要娶妻生子(創1:28)。
5、丈夫不喜悦妻子,可打發她離開夫家(申24:1)。
6、新郎與新娘應一同歡聚一年(申24:5)。
7、男孩必須受割禮(創17:10;利12:3)。
8、若弟兄同居,死了一個,沒有留下兒子,其妻不得外嫁,丈夫的兄弟必須娶她為妻(申25:5)。
9、否則,那寡婦可脱他的鞋,朝他臉上吐唾沫(申25:9)。
10、人若玷污了處女,必須娶她為妻,終身不可休她(申22:29)。
11、人若無端控訴妻子,説她不貞,需遭受鞭打,且永不能休妻(申22:18,19)。
12、誘人犯罪者必按律法懲治(出22:15-23)。
13、要按特別的章則對待被擄的婦女(申21:11)。
14、要有休書方可合法離婚(申24:1)。
15、被人懷疑犯了姦淫的婦人,需由祭司查察(民5:15-17)。
16、不可咒詛猶太人弟兄(利19:14)。
17、不可咒詛父母(出21:17)。
18、不可打父母,打父母的,必要時把他治死(出21:15)。 [1] 
參考資料
  • 1.    梁工.《聖經百科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2015年6月:第34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