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家庭成員

(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鎖定
家庭成員,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1] 
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1] 
共同生活,是指一定的時間共同居住,生活事務中相互扶助的行為。
中文名
家庭成員
外文名
family member
別    名
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親    屬
親屬包括:血親和姻親(配偶)。
近親屬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家庭成員概念

家庭成員,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1] 

家庭成員特徵

(一)家庭成員,是近親屬。
(二)配偶、父母、子女是法定家庭成員,還包括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三)近親屬範圍,主要包括血親;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也包括姻親(配偶)。 [1] 
(四)共同生活近親屬,是指一定的時間共同居住,生活事務中相互扶助的近親屬。一定時間性、生活事務中相互扶助性,是共同生活近親屬的關鍵詞(特徵),偶爾共同居住或生活事務中相互扶助的近親屬,不屬於家庭成員。

家庭成員法律意義

家庭成員是公民社會身份之一。如工作就業、服役、入黨、提幹、户籍等,都要填寫或登記家庭成員組成。
家庭成員合法權益受到法律保護,並應當履行法定義務。如家庭成員中的撫養、扶養、贍養權利和義務,禁止歧視、虐待、遺棄等權利。
家庭成員是新時代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開創美好、和諧家庭具體體現,小家和諧,國家安寧。

家庭成員法律規定

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