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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女

(宮中供役使女子)

鎖定
宮女,別名宮娥,是指被徵選在宮廷裏服役的女子,為君主及其家庭的女僕或女奴。 [1] 
中文名
宮女
別    名
宮娥
釋    義
被徵選在宮廷裏服役的女子

宮女表語宮女

被徵選在宮廷裏服役的女子。
管子·君臣》:“是故國君聘妻於異姓,設為侄娣命婦宮女,盡有法制,所以治其內也。”《漢書·貢禹傳》:“古者宮室有制,宮女不過九人。”唐 杜牧郡齋獨酌》詩:“三千宮女側頭看,相排踏碎雙明璫。”《紅樓夢》第八三回:“鳳姐正要站起來回奏,只見一個宮女傳進許多職名,請娘娘龍目。”清 昭槤《嘯亭雜錄·內務府定製》:“選宮女,於內府三旗佐領內管領下女子年十三以上者,造冊送府。”

宮女詞語解釋

宮女,又通稱宮人,按其職責和地位大致可分成兩類:一類是在宮中管理君主日常生活事務的人,其地位較高授予官職者被稱為女官;一類是在宮中服勞役而被役使的侍婢、織婢等。

宮女宮女來源

初期,宮女是通過征戰戰敗一方的女俘成為戰勝帝王的嬪妃和宮女。漢代以後,改為由朝廷派出大批人員,於百姓鄉土之中挑選良家之美女,年齡13以上20以下,擇入宮內。美女一旦被選為宮女,便再也不能同家人團聚,深鎖宮中,與外界隔絕。其中只有極個別的受到帝王寵愛的才可升為嬪妃,絕大多數的宮女是在寂寞、悽清中孤獨度日。唐代曾有詩為:“一入深宮裏,年年不見春。聊題一片葉,寄與有情人。”由此可見一斑。
為防止宮女反抗,宮中訂有嚴酷刑罰。宮女隨時隨地都有可能被打殺。明成祖朱棣愛妃暴死,因懷疑宮女在茶中摻毒,一次就殺掉宮女、宦官幾百人。直到清王朝覆滅後,宮女們迴歸人間,才算重見天日。

宮女宮女制度

宮女,指在宮中供役使的女子。早期的宮女,大多來源於女奴隸、女俘及罪犯的妻子等。
此後,歷代宮女中,有一部分開始從民間“選美”、“采女”中選出。“選美”就像科舉考試一樣,有一套嚴格的規矩。參選女子必須是良家,即非醫、非巫、非商賈和百工,這些人家的女子叫良家子。歷代都規定宮女取自良家子。
古代宮女的數量自漢代始,隨着朝代的更替不斷增加。西漢初年,宮女只有十幾人。漢武帝時,宮女則突破1000名。東漢桓帝時,後宮聚集美女達五六千人。晉武帝司馬炎將宮女數量突破1萬。唐開元、天寶年間,後宮人數躍升至4萬。時至明代,宮女的數量為9000。宮中每年僅花費的脂粉錢便達到40萬兩銀子。歷史上,各朝各代從民間挑選宮女已是一件經常性的工作了。
清承明制,基本沿襲了明代的宮女制度。宮女的身份也不盡相同,上層的為宮中女官;下層的為普通奴僕。對於女官除了年齡、身體、品行諸條件外,還必須掌握女工等技藝。據史料記載:“宮廷歲選秀女,凡選中者,入宮試以繡錦、執帚一切技藝,並觀其儀行當否,有不合格者命出,以次遞補,然後擇其優者,教以掖庭規程,日各以一小時寫字及讀書。寫讀畢,次日命宮人考校,一年後授以六法。”這些宮女中比較優秀的就成為宮中的女官。據史料記載:“乾清宮置夫人一人,秩一品;淑儀一人,秩二品;婉侍六人,秩三品;柔婉十二人,芳婉二十人,俱秩四品。”她們各司其職,有的負責侍候嬪妃尚宮);有的負責節儀之事(尚儀);有的掌管衣服,掌管三餐……但是由於清代內務府管轄着宮廷內部的人事、財務、禮儀、保衞及帝、後、妃、嬪日常生活的一切事物,所以女官的執掌也就形同虛設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