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宮務大臣

鎖定
宮務大臣(英語:Lord Chamberlain),又稱內廷宮務大臣(英語:Lord Chamberlain of the Household),是英國皇家內廷其中一個首長官位,這個官位與另一國務重臣掌禮大臣(Lord Great Chamberlain)的英文名稱相近,但負責的事務不同。
擔任宮務大臣的人士通常都是樞密院顧問官和貴族,在1782年以前更是內閣閣揆之一。在1924年以前,宮務大臣一職透過政治任命委任。宮務大臣是宮內事務主事者,通常負責籌辦宮內大小活動,是皇家內廷的資深官員。 [1] 
宮務大臣一職最早源於中世紀,當時已設有英皇內侍(King's Chamberlain),擔任君主在樞密院和國會的發言人。 [1] 
現任宮務大臣是皮爾伯爵,在2006年10月16日起履任。 [2] 
中文名
宮務大臣
外文名
Lord Chamberlain
別    名
內廷宮務大臣

宮務大臣主要職責

宮務大臣是皇家內廷的資深官員,負責主管內廷事務,包括與其他內廷資深官員協調,主持部門首長會議,以及就聘任其他內廷資深官員提供意見。 [1]  [3]  宮務大臣也負起一些禮節性職責,並負責維繫君主與上議院之間的交流和聯繫。
宮務大臣廳是負責打理皇家內廷的部門,並由一名主計長(Comptroller)擔任首長。皇室大小典禮活動,包括國事訪問、授勳儀式、遊園會、國會開幕大典和其他皇室婚禮和喪禮等,概由宮務大臣廳籌辦。 [1] 

宮務大臣劇院審查權

根據《1737年牌照法令》,宮務大臣獲賦予法定權力,有權否決任何新作戲劇的演出。透過法令,他有權以任何理由阻止新劇公演,或禁止修改現有戲劇的劇情;任何公演未經批准的戲劇的劇院,也可遭受宮務大臣檢控。《1737年牌照法令》後來被《1843年劇院法令》取代,根據新的法令,宮務大臣只可以“維護禮儀、禮節或公眾秩序”(forthepreservationofgoodmanners,decorumorofthepublicpeacesotodo)為理由,禁止戲劇演出。宮務大臣有關劇院的審查權後來因為《1968年劇院法令》的制定而被廢除。當年的音樂劇《頭髮》(Hair)就因為未能獲宮務大臣發出牌照,幾經押後下,要到審查權廢除後才得以在倫敦首演。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