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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漢縣教育局

鎖定
宣漢縣教育局,宣漢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管全縣教育工作。
中文名
宣漢縣教育局
類    別
教育局
地    點
宣漢縣
所屬國家
中國

宣漢縣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全縣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加大教育執法力度,規範辦學行為。
(二)擬訂全縣教育體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學校佈局結構的調整,審批縣域內新辦學校的設置、校址定點、遷移、停辦,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佈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管理全縣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廣播電視及網絡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歷教育等教育工作。推進全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負責基礎教育學校教材管理工作,組織審核地方統編教材規劃。指導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工作和學校科研基地建設。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六)負責規劃、管理全縣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
(七)負責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和穩定工作。
(八)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對全縣教育工作、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九)負責全縣教師管理工作,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負責實施教師資格認定、繼續教育、檔案管理、考核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聘的有關工作;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指導鄉鎮學校抓好農村教師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特崗計劃”教師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十)負責本系統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執行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
(十一)負責全縣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學歷教育考試工作,統籌編制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小學的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普通中小學、職業高中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大中專招生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和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語言文字工作計劃,指導全縣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承擔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三)指導教育系統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交流與合作,負責全縣出國留學人員和教育系統來宣外籍教師、專家及留學人員的有關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直屬事業單位、直屬學校和鄉鎮義務教育學校。加強直屬事業單位、直屬學校和鄉鎮義務教育學校制度建設和教育教學、幹部人事、財務基建資產等管理。
(十五)指導學會、協會、研究會、基金會等教育社團、組織的工作。
(十六)承擔縣政府公佈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宣漢縣教育局領導信息

李廷堯
局黨組書記、局長
代進東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伍金昌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於東
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嶽其明
局黨組成員、教育工會主席
唐登文
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張遠斌
局黨組成員
龔澤生
局黨組成員、縣招生辦主任

宣漢縣教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辦)。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文件運轉和管理;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議定、上級部門和局領導交辦事項的督辦;負責機關文電、保密、安全保衞、綜合治理;負責目標管理和機關績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和後勤管理工作;參與本系統政務中心、惠民幫扶中心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工作;承辦教育年鑑編纂工作;負責機關接待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信訪、維穩和防邪等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分析全縣教育信訪工作情況,並提出制定有關方針、政策的建議;負責接待、處理羣眾來信來訪工作;承辦上級信訪部門和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會同處理羣體性突發事件;指導、監督學校信訪、維穩工作。負責黨政網管理、網絡輿情辦理、機關辦公網絡維護工作;負責機關和本系統政務信息、門户網站等宣傳工作。
(二)規劃股。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信息系統開發建設及全縣教育經費投入統計;負責學校規劃佈局和結構調整;指導執行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編制、審批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基建投資計劃。
(三)政工人事股。制定全縣學校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規劃和實施措施;負責教育系統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規劃並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規劃和指導全縣教師隊伍、教育系統人才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崗位晉升、教師考核、教育系統專家管理的有關工作;規劃、指導、組織實施中小學、幼兒園新聘教師的培養和在職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人才資源的配置和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公費師範生”、“特崗計劃”教師的管理和考核等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全縣小學校長培訓,規劃全縣中學校長送培工作;按幹部管理權限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指導教師進修學校的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指導教育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四)基礎教育股(縣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負責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工作。參與制定基礎教育改革發展規劃,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負責指導全縣基礎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負責指導全縣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工作、特殊教育工作;負責指導中小學德育、共青團及少先隊工作;負責指導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安全教育、勞動技術教育、科普教育工作;負責基礎教育學校教學用書管理工作,組織審核中小學地方教材;負責組織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協助市上做好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負責義務教育、學前教育學籍管理工作;負責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指導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縣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負責全縣教育督導的日常工作。
(五)民辦教育與職業教育股(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辦公室)。統籌管理全縣普通和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技術教育和掃盲教育;制定中等職業教育發展規劃、教學評估標準;監督中等職業招生計劃的落實;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成人中專學校和農村成人學校的課程設置和教材選用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的德育工作、學生培養、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實訓基地建設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養培訓工作;負責中職學生資助和免學費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指導城市與農村職業技術教育綜合改革;會同指導民辦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牽頭管理縣管民辦學校;參與指導宣漢廣播電視大學的建設規劃、計劃、教育教學管理等工作;承擔成人教育以及掃除青壯年文盲的指導實施工作;貫徹落實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工作的各項政策;組織、督促、檢查、指導全縣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工作。
(六)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股。負責學校體育、衞生健康、藝術教育和考核工作;擬訂有關體育、衞生、藝術教育與學生體育競賽的指導性文件;參與並指導學校體育、衞生、藝術專業師資培訓工作;指導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負責學校衞生防疫工作。
(七)基建股。指導和監督學校基建項目建設;負責項目建設的規範管理、項目實施的安全管理;負責項目實施後驗收及竣工使用的後續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對學校危房的改建和自然災害造成的校舍安全問題的處理。
(八)學校安全管理股。貫徹執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擬訂地方性學校安全管理的規範性文件;編制學校安全工作長遠規劃及年度計劃;擬訂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和考核辦法;督促、檢查全縣學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組織指導學校安全宣傳培訓;組織參與學校重大安全事故處理,指導、督促一般事故處理;參與其它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負責安全事故情況通報及數據發佈工作;指導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九)檔案管理股。指導全縣中小學貫徹執行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學校檔案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文書檔案和業務檔案材料的形成、積累和歸檔工作,並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移交;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直屬事業單位的檔案規範化管理評估認定和複查工作,並逐步實行檔案網絡化管理;按人事檔案管理有關規定負責建立、管理本系統幹部職工的人事檔案。
(十)財務審計股(學生資助中心)。統籌管理縣本級教育事業費、教育專款和教育基金等各項教育經費;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投資和有關經費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和監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指導和監督全縣學校財務管理、基建經費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經費預、決算及監督管理;擬訂和管理全縣教育收費工作;監督管理教育事業單位(學校)的國有資產;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工作;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相關貸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檢查本縣各級各類學校資助政策的落實和學生資助金髮放情況。
(十一)黨建辦(機關黨委)。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指示、決定,依據相關規定對全系統黨組織、黨員幹部和從政、從教人員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抓好教育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開展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教育,抓好有關制度建設;負責教育行風建設工作,妥善處理羣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切實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負責局機關政務公開、機關效能建設工作,重點加強幹部選拔任用、招生考試、大宗物資採購和基建工程項目招投標方面的監督;負責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監督教育經費管理使用情況;負責縣委教育工委、局黨組、局機關黨委日常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基層黨組織的政治、思想、組織、意識形態、制度建設和黨員管理及組織發展工作;負責全系統黨費收繳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羣工作。
(十二)政策法規股。歸口管理本系統法治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本部門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縣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十三)學校後勤管理股(營養辦)。負責指導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後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學校後勤服務體系,負責學校後勤人員的業務管理和培訓;負責指導學校食堂、公寓(宿舍)、小賣部(超市)的經營管理;指導學校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及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防控工作;配合相關部門或單獨組織學校食品衞生質量及安全監督、檢查、考核;指導學校飲用水質檢測和達標工作;指導學校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組織實施,抓好組織機構、制度保障、信息公開、大宗物品採購,統計月報,人員培訓,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學生健康體質測試及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效果評估工作;負責學校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指導中小學校(幼兒園)校園綠化、美化、淨化、亮化工作;監督、指導學生裝、作業本等學習生活用品的規範化管理;指導學校抓好節能減排工作;指導學校風險管理工作。 [1] 

宣漢縣教育局所獲榮譽

2023年8月30日,被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授予“四川省教育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