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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徽南院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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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徽南院使,官名。唐朝後期宣徽南院置,一人,武宗會昌七年(847)宦官劉遵禮曾由北院使改任南院使。
中文名
宣徽南院使
性    質
官名
設置朝代
初始人數
一人

目錄

宣徽南院使沿革

官名。唐朝後期宣徽南院置,一人,武宗會昌七年(847)宦官劉遵禮曾由北院使改任南院使。五代迄宋,改用士人,或以檢校為之,或領節度及兩使留後,闕,則樞密副使一人兼領,亦有兼樞密副使、籤書樞密院者,其資望比北院使頗優,與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同知樞密院事以先後入敍位。神宗熙寧四年(1071)著令位參政、樞副、同知下,與北院使共院而各設廳事、通掌院事;元豐(1078—1085)改制罷宣徽院,其職事分隸省、寺,而使號猶存。哲宗元祐三年(1088)復置,紹聖三年(1096)罷,南宋不復置。遼太宗會同元年(938)宣徽南院置,又稱南院宣徽使。西夏毅宗南宣徽院亦置,又稱南院宣徽使,漢官。 [1] 

宣徽南院使職責

通掌院事。
參考資料
  • 1.    呂宗力主編.《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修訂版:商務印書館,2015年1月:第69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