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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對象

鎖定
宣傳對象又稱宣傳受眾。指接受宣傳的人及羣體。宣傳對象包括固定對象和非固定對象。宣傳有目的地面向部分公眾,或者某些公眾自覺接受這些宣傳,都可稱為固定宣傳對象。非固定宣傳對象是指那些隨意接受宣傳的人或羣體,他們往往是宣傳者無意向他們宣傳的受眾。比如,農業科技宣傳是面向廣大農民的,農民就成為固定宣傳對象,而有些城市居民也可能無意識地收聽、收看這方面的新聞或專題報道,受到這些宣傳的影響,這就叫作非固定宣傳對象。非固定宣傳對象一旦對宣傳產生濃厚的興趣,就可能轉化為固定宣傳對象。 [1] 
中文名
宣傳對象
別    名
宣傳受眾
定    義
指接受宣傳的人及羣體
性    質
宣傳輿論學術語
宣傳對象是一批人,他們可能是一個階級、一個階層,或是一批興趣相同的公眾,還可能是全體公民。他們都有自己的利益要求和知識水平,因此,宣傳對象的認識能力有相對的獨立性,宣傳不能隨意擺佈他們的所想所為。只有當宣傳適應宣傳對象的需要時,宣傳才能武裝、支配宣傳對象的頭腦,並激起他們自覺擴散宣傳的思想觀點。反之,如果違背宣傳對象的切身要求,他們不僅很難接受宣傳,而且很可能訴諸言語行動抵制這種宣傳。在宣傳活動中,宣傳對象是宣傳效果的承擔者,他們積極參與宣傳,並以各種方式影響宣傳,甚至導致改變宣傳的方式和性質。
參考資料
  • 1.    劉建明,王泰玄等.宣傳輿論學大辭典:經濟日報出版社,199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