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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醫療保障局

鎖定
宜昌市醫療保障局是宜昌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宜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宜昌市醫療保障局
辦公地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43號

宜昌市醫療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規範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監督管理全市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險制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四)組織實施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制定醫保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五)組織制定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佈制度。
(六)依據本級職責權限制定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推進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制定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市醫療保障局要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羣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市衞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和信息資源共享,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2] 

宜昌市醫療保障局內設機構

醫藥服務管理科
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科
待遇保障科
法規和基金監管科
辦公室
宜昌市醫療保障信息中心
宜昌市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3] 

宜昌市醫療保障局現任領導

局長:丁鵬 [4-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