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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額保險

鎖定
定額保險是“補償性保險”的對稱,保險事故發生或到達保險合同約定的期限時,保險人不問被保險人有無損失以及損失金額是多少、只是按照保險合同中約定的金額給付保險金的保險。人身保險以人的生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是沒有價值的,保險金額由保險和投保人雙方約定,保險事故發生或保險合同滿期時,除醫療保險可以按被保險人實際支出的醫療費給付外,其餘的採取定額給付,即不問有無損失以及損失金額是多少,均按保險合同中約定的金額給付保險金。因而人身保險除採用補償給付方式的醫療保險和失能收入損失保險外,均屬定額保險。 [1] 
中文名
定額保險
又    叫
給付性保險合同
人壽保險
“補償抽象損失保險
性    質
不問實際損失大小
保險事故發生,不問實際損失大小都依據合同簽訂時雙方預先約定的保險金額支付保險金的保險。
人壽保險合同就是典型的定額保險合同。按照通常觀念,人的生命價值是無法估量的,因此人壽保險無須採用損失填補原則確定保險金數額。所以人壽保險又叫“補償抽象損失保險”。
不定額保險
不定額保險又可以成為損失填補保險,或者叫補償保險,或者“評價保險合同”,是指在保險事故發生之時,保險人評估被保險人損失,在保險金額的限度內給付保險金,用以彌補被保險人的實際損失。保險人給付的保險金,一方面必須在保險金額的限度之內,另一方面也必須在被保險人的實際損失限度之內。財產保險都屬於損失填補保險,又叫“補償具體損失保險”。人身保險中的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介乎人壽保險與財產保險之間,屬於中間保險。
參考資料
  • 1.    李偉民.金融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