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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
鎖定
定居,指在某個地方固定的居住下來,多指牧民、漁民等時常遷移的人。既可以當名詞又可以當動詞,有安居之意。在生物學上,它也有獨特的意義。
- 中文名
- 定居
- 外文名
- settle
- 拼 音
- dìng jū
- 注 音
- ㄉㄧㄥˋ ㄐㄨ
定居基本解釋
[settle down] 指在一個地方固定居住下來。
使難民在農場定居落户。
定居引證解釋
1、在某地固定地居住下來。
《魏書·賀訥傳》:“訥 從 太祖 平中原,拜安遠將軍。其後離散諸部,分土定居,不聽遷徙。”
明·沈德符《野獲編補遺·內閣·宰相前世僧》:“楊 生於 滇 , 楚 人,又曾流寓 巴陵 ,晚始定居 南徐 。”
秦牧《深情注視壁上人》:“朱委員長 親切地告訴她,歡迎她在 中國 定居下去,她在 中國 一定可以受到很好的照料和過得舒暢自在的。”
2、固定的住處。
茅盾《<柳亞子詩選>序》:“抗戰時期,我無定居; 皖 南事變後,與先生相遇於 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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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其它相關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頒佈了“關於對華僑定義中‘定居’的解釋”。
一、定居是指中國公民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
二、中國公民雖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含5年)以上合法居留資格,並在國外居住,視同定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被視為定居:
1.出國留學生(包括公派和自費)在外學習期間;
2.因公出國人員(包括勞務人員)在外工作期間。
上述解釋僅適用於華僑身份的認定,有關華僑在國內的政策待遇,按有關具體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