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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縣審計局

鎖定
調整對社會審計機構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範圍,不再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以外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中文名
定安縣審計局
地    點
定安縣
屬    性
非盈利
性    質
組織機構

定安縣審計局職責調整

(二)對事業組織審計監督的範圍由“國家的事業組織”調整為“國家的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對建設項目審計監督的範圍由“國家建設項目”調整為“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
(三)加強對經濟責任、關係國計民生的資源能源、環境保護和社會保障資金、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審計職責。

定安縣審計局主要職責

(一)按照上級審計機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工作方針、政策制定相應的管理規章制度和實施辦法並監督執行情況。制定並實施審計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安排當年審計計劃和審計工作重點,組織對有關行業和專項資金的審計和審計調查。
(二)定期和不定期地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審計工作,向縣級有關部門通報審計結果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宏觀管理措施的建議。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其它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它財政財務收支情況。
2、縣級各行政、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
3、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
4、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
5、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6、按規定對國家機關和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7、縣人民政府部門管理或受縣人民政府委託的其他單位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它有關專項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情況。
8、依法審計金融、保險、證券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
9、依法審計國際組織、國際金融機構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贈款項目和項目執行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
10、其它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進行的審計工作。
(四)向縣人民政府提出縣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它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並受縣人民政府的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它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依法公佈審計結果。
(五)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宏觀管理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六)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的有關事項;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七)組織全縣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八)組織或參加審計領域的對外交流研討活動。
(九)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1] 

定安縣審計局內設機構

(一)綜合管理崗。承擔縣委審計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起草、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外聯接待、車輛管理、後勤服務、審計信息工作、審計統計以及有關的行政事務工作。組織職工開展政治、業務學習。負責本局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本縣年度審計工作的計劃和調整。負責審計項目的實施程序和業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業務文書的問題定性和處理建議的合法性和充分性進行復核。負責對審計項目的錯案責任進行確認和追究。負責上級審計機關的業務質量考核和本局業務考核工作。負責分歧意見較大的審計項目進行現場複審。承辦審計業務會議,負責審計業務的聽證等事項。負責信訪接待工作,具體處理信訪事務,接待來訪羣眾,對人民羣眾反映的問題進行查證落實和反饋。負責本單位管理制度的草擬和審核。負責審計信息的審核和考核。負責協調抓好機關及所屬單位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工青婦等工作。
(二)法規審理、審計執行崗。對審計工作相關重要問題進行研究,承擔重要文稿的審核工作,組織起草或法核有關審計業務的規範性文件,負責組織實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涉及本局的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負責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審計查出問題的督促整改工作,督促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建議、執行審計決定,辦理審計移送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事項。負責起草審計整改工作報告,對審計成果進行整理研究和綜合利用。
(三)財政審計、內部審計指導崗。負責全縣財政審計相關綜合性工作,組織審計縣本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組織審計縣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等情況。組織開展財政專項資金績效審計。組織審計縣級國家事業組織和使用中央、省和縣本級財政資金的事業組織以及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組織審計國家、省和本縣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情況。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內部審計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內部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組織對審計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
(四)社會保障、經濟責任審計崗。組織審計縣政府部門及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保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組織對縣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和管理工作,承擔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有關工作,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組織開展縣直部門、鄉鎮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五)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崗。負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綜合性工作,組織實施政府投資重大項目推進跟蹤審計。組織審計縣級政府投資和以縣級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概(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負責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2] 

定安縣審計局現任領導

局長:吳冰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