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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莊

(村莊的組織形式)

鎖定
官莊是一種村莊的組織形式。
中文名
官莊
所屬類型
村莊的組織形式
發展歷史
金國滅北宋和元朝滅金,泰山周圍都是戰場,人口比北宋時期鋭減,特別是元朝末年的農民戰爭,讓泰山周圍白骨千里。明初洪武年間開始,朝廷有計劃的從人口稠密的山西、河南等地向泰山周圍移民。明成化五年(1469),為安置山西移民,官府在泰山周圍(當時的泰安州)人煙稀少的地方設立了大量的官莊,像粥店街道的大官莊、小官莊,山口鎮的朱官莊、西官莊,祝陽鎮的姚家官莊、謝家官莊,範鎮的崔家官莊、籽粒官莊,角峪鎮的楊家官莊、郗家官莊,良莊的南官莊,馬莊鎮的泉頭官莊等,遍佈整個岱嶽區。官府不僅蓋好住房和生活設施,還給每人一定的耕地和生產工具。大官莊就是其中一個較大的移民村。 [1] 
從洪武二年(1369)開始到永樂年間,大的移民活動共有18次。移民都是與當地居民混居,這樣官府可以利用原住民的生活設施,減少投資。山西移民到達泰山周圍後,在官員的監督下,以官莊為單位定居下來,早期移民是安排在原有村莊內與當地原住民劃片居住。為幫助他們儘快恢復生產,政府給予了很多優惠政策:免費向他們提供農具、種子和耕牛,減免賦税,耕地由政府根據丁口的數量統一劃撥,或五十畝,或八十畝,幫助他們恢復生產。後期的移民改為移民獨住的官莊模式,官府選擇當地原住民少的地方統一為移民蓋上草房,按户分配,借支錢糧,設立簡單的生活設施。不過修建官莊的地方大多是生存條件相對差的地方,比如大官莊就在泰山前的貧瘠土地上,附近的小官莊在澇窪地,生產生活沒有保障。老泰安縣轄區內叫官莊的村子,都是當時移民的遺名,形成官莊現象。官莊現象是移民文化與當地文化融合的體現。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