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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健
(唐代府兵制)
鎖定
唐初,士兵自備武器資糧,後逐漸改為官給,故稱士兵為官健。
官健簡介
唐初,士兵自備武器資糧,後逐漸改為官給,故稱士兵為官健。
官健史料記載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五.(唐)代宗睿文孝武皇帝中之下大曆十二年:五月,辛亥,詔自都團練使外,悉罷諸州團練守捉使。又令諸使非軍事要急,無得擅召刺史及停其職務,差人權攝。又定諸州兵,皆有常數,其召募給家糧、春冬衣者,謂之“官健”;差點土人,春夏歸農、秋冬追集、給身糧醬菜者,謂之“團結”。自兵興以來,州縣官俸給不一,重以元載、王縉隨情徇私,刺史月給或至千緡、或數十緡,至是,始定節度使以下至主簿、尉俸祿,掊多益寡,上下有敍,法制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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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張萬福傳》:“ 萬福曰:官健常虛費衣糧,無所事,今乃一小賴之,不足過賞,請用三之一。”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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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卷第二百二十五 .中國歷史[引用日期2016-02-24]
- 2. 全唐文 第07部 卷六百六十七 .文學100[引用日期2016-02-24]
- 3. 胡三省注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二十四 .文學100[引用日期201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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