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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院校

鎖定
   宗教院校指我國宗教團體舉辦的培養宗教教職人員和宗教方面其他專門人才的全日制教育機構。 [1] 

目錄

宗教院校規章制度

根據教育與宗教相分離的原則,在國民教育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不得開展宗教教育。但宗教界內部實施宗教教育,培養宗教教職人員,是其合法權益,應當予以保護和支持。《宗教事務條例》和《宗教院校設立辦法》《宗教院校教師資格認定和職稱評審聘任辦法(試行)》《宗教院校學位授予辦法(試行)》《宗教院校聘用外籍專業人員辦法》《藏傳佛教學銜授予辦法(試行)》以及《宗教事務部分行政許可項目實施辦法》,共同明確了我國宗教院校方面的規章制度。 [1] 

宗教院校規模

據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018年4月3日發表的《中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實踐》白皮書,截至2017年9月,經國家宗教事務局批准設立的宗教院校共91所,其中佛教41所,道教10所,伊斯蘭教10所,天主教9所,基督教21所。全國性宗教院校6所,分別為中國佛學院、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中國道教學院、中國伊斯蘭教經學院、中國天主教神哲學院、金陵協和神學院。宗教院校在校學生1萬多人,歷屆畢業生累計4.7萬餘人。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