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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與自由平等博愛

鎖定
宗教與自由平等博愛,李大釗(1889—1927)闡述“非宗教”主張的文章。發表於1922年6月《非宗教論文集》。編入《李大釗全集》第2卷。認為宗教與自由、平等、博愛在本質上是相悖的。第一,“宗教必信仰神”,既信神,“心靈上必受神定的天經地義的束縛,斷無思想自由存在的餘地”。第二,“宗教本質全系不平等關係的表現,而欲依此實現平等的理想,恐怕很難了”。第三,“宗教的教義,多有以神為介而闡導博愛的精神的。但我很懷疑,沒有自由、平等作基礎的博愛,而能達到博愛的目的麼?”即便有“貧賤的人有福了”、“富者入天國難於駱駝度針孔”等語,“其結果是不是容許資產階級在現世享盡他們僭越的掠奪的幸福,而以空幻其妙的天國安慰無產階級在現世所受的剝削與苦痛?是不是暗示無產階級以安分守己的命示,使之不必與資產階級抗爭?是不是以此欺騙無產階級而正足為資產階級所利用?資產階級是不是聽到這等福音便拋棄他們現世的幸福而預備入天國?這是大大的疑問”。 [1] 
中文名
宗教與自由平等博愛
發表日期
1922年6月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