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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團體

鎖定
宗教團體,是指信教公民自願組成,為團結信教公民愛國愛教、促進宗教健康發展,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宗教團體是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團結、聯繫宗教界人士和廣大信教公民的橋樑和紐帶。
中文名
宗教團體
屬    性
獨立地組織宗教活動
宗教院校
74所
相    關
猶太教

目錄

宗教團體成立條件

成立宗教團體應當按照國家社會團體登記管理和宗教事務管理規定,經業務主管單位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審查同意併到登記管理單位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宗教團體應當接受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和民政部門的監督、管理。
宗教團體章程應當符合國家社會團體管理和宗教事務管理有關規定。宗教團體按照章程開展活動,受法律保護。

宗教團體職能

宗教團體具有下列職能:
(一)協助政府貫徹落實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信教公民的合法權益;
(二)指導宗教教務,制定宗教規章制度並督促落實;
(三)從事宗教文化研究,闡釋宗教教義教規,開展宗教思想建設;
(四)開展宗教教育培訓,培養宗教教職人員,認定、管理宗教教職人員;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宗教團體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能。 [1] 

宗教團體規模

據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018年4月發表的《中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實踐》白皮書統計,中國的宗教團體約5500個,其中全國性宗教團體7個,分別為中國佛教協會、中國道教協會、中國伊斯蘭教協會、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中國天主教主教團、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中國基督教協會。

宗教團體規定

關於宗教團體的規定,主要有:國務院行政法規《宗教事務條例》、國家宗教事務局部門規章《宗教團體管理辦法》。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