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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戈國王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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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戈國王之死》是2014年上海文藝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洛朗·戈代。
中文名
宗戈國王之死
作    者
洛朗·戈代
譯    者
馬振騁
出版社
上海文藝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14年6月1日
頁    數
181 頁
開    本
32 開
ISBN
9787532152599
外文名
Laurent Guade
語    種
簡體中文

宗戈國王之死內容簡介

《宗戈國王之死》是洛朗·戈代所著的一部中篇小説。
在古代非洲,國王的女兒到了出嫁的年齡,來了兩個求婚者,一個是國王本人答應許配的王子,另一個是國王以前收留的養子。養子和公主從小在一起長大,公主很愛他,答應長大後嫁給他。如今養子在外面創下了一番事業,也回來要娶公主。國王在兩難之下,選擇了死。他希望以自己的死,來消除這兩個求婚者之間的搏鬥。但國王的死並沒有阻止搏鬥,結果兩個求婚者落得個兩敗俱傷。 [1] 

宗戈國王之死作者簡介

作者:(法國)洛朗·戈代 譯者:馬振騁
洛朗·戈代,法國作家,一九七二年出生於巴黎,父母均為心理醫生。由於幼年時經常看到父母的病人這一經歷,而篤信“身體是精神的囚徒”。他富有才華,年少即以戲劇出道,一九九七年在十天內一氣呵成寫就獨白體詩劇《瘋狂的奧尼索斯》,此後幾乎每年都創作有戲劇作品,如《中魔者的鬥爭》等。二〇〇一年,他於服兵役期間寫作的第一部反戰小説《喊叫》出版。二〇〇二年,他的第二部小説《宗戈國王之死》獲得法國中學生龔古爾獎,並於次年榮獲圖書館獎,也因此被《費加羅》選為四十歲以下最有才華的作家之一。二〇〇四年他憑小説《斯科塔的太陽》一舉奪得龔古爾獎以及讓·吉奧諾獎。洛朗·戈代的寫作深受古希臘詩風的影響,善於從平凡的事物中挖掘出詩意,雋永而深邃。

宗戈國王之死序言

中篇小説的“合法性”
——“中經典”總序
畢飛宇
在中國的當代文學裏,“中篇小説”的合法性毋庸置疑。依照長、中、短這樣一個長度順序,中篇小説就是介於長篇小説和短篇小説之間的一個小説體類。依照“不成文的規定”,十萬字以上的小説叫長篇小説,三萬字以內的小説叫短篇小説,在這樣一個“不成文”的邏輯體系內,三萬字至十萬字的小説當然是中篇小説。
然而,一旦跳出中國的當代文學,“中篇小説”的身份卻是可疑的。中國現代文學史的常識告訴我們,儘管《阿Q正傳》差不多可以看做中篇小説的發軔和模板,可是,《阿Q正傳》在《晨報副刊》連載的時候,中國的現代文學尚未出現“中篇小説”這個概念。
如果我們願意,跳出漢語的世界,“中篇小説”的身份就越發可疑了。在西語裏,我們很難找到與“中篇小説”相對應的概念,英語裏的Long short story勉強算一個,可是,顧名思義,Long short story的着眼點依然是短篇,所謂的中篇小説,只不過比短篇小説長一些,是加長版的或加強版的短篇。
那一次在柏林,我專門請教過一位德國的文學教師,他説,説起小説,拉丁語裏的Novus這個單詞無法迴避,它的意思是“新鮮”的,“從未出現過”的事件、人物和事態發展,基於此,Novus當然具備了“敍事”的性質。意大利語中的Novella、德語裏的Novelle和英語單詞Novel都是從Novus那裏挪移過來的。——如果我們粗暴一點,我們完全可以把那些單詞統統翻譯成“講故事”。
德國教師的這番話讓我恍然大悟:傳統是重要的,在西方的文學傳統面前,“中篇小説”這個概念的確可以省略。姚明兩米一六,是個男人;我一米七四,也是男人,絕不是“中篇男人”。
現在的問題是,中國的小説家需要對西方的文學傳統負責任麼?不需要。這個回答既可以理直氣壯,也可以心平氣和。
我第一次接觸“中篇小説”這個概念是在遙遠的“傷痕文學”時期。“傷痕文學”,我們也可以叫做“叫屈文學”或“訴苦文學”,它是激憤的。它急於表達。因為有“傷痕”,有故事,這樣的表達就一定比“吶喊”需要更多的時間和更大的篇幅。但是,它又容不得十年磨一劍。十年磨一劍,那實在太憋屈了。還有什麼比“中篇小説”更適合“叫屈”與“訴苦”呢?沒有了。
我們的“中篇小説”正是在“傷痕文學”中發育並茁壯起來的,是“傷痕文學”完善了“中篇小説”的實踐美學和批判美學,在今天,無論我們如何評判“傷痕文學”,它對“中篇小説”這個小説體類的貢獻都不容抹殺。直白地説,“傷痕文學”讓“中篇小説”成熟了,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可以從尋根文學、先鋒文學、新寫實文學到晚生代文學那裏讀到中篇佳構的邏輯依據。中國的當代文學能達到現有的水準,中篇小説功不可沒。事實永遠勝於雄辯,新時期得到認可的中國作家們,除了極少數,差不多每個人都有拿得出手的好中篇。這樣的文學場景放在其他國家真的不多見。——中國的文學月刊太多,大型的雙月刊也多,它們需要。沒有一個國家的中篇小説比中國新時期的中篇小説更繁榮、成氣候,這句話我敢説。嗨,誰不敢説呢。
説中篇小説構成了中國當代小説的一個特色,這句話也不為過。
當然,我絕不會説西方的中篇小説不行,這樣大膽的話我可不敢説。雖然沒有明確的“中篇”概念,他們的“長短篇”或“短長篇”卻是佳作迭出的。我至今記得一九八三年的秋天:《老人與海》讓我領略了別樣的“小説”,它的節奏與語氣和長篇不一樣,和短篇也不一樣。——鋪張,卻見好就收。
所以説,“合法性”無非就是這樣一個東西:它始於“非法”,因為行為人有足夠的創造性和尊嚴感,歷史和傳統只能讓步,自然而然地,它“合法”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