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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觀間接調控原則

鎖定
宏觀間接調控原則是指政府運用經濟手段,通過市場機制引導企業,使企業的活動大體上符合整個宏觀經濟發展的目標。在企業成為自屯經營自負盈虧後,政府的調控主要在於宏觀總量調控,把微觀經濟決策交由企業根據市場信息自主決定。政府還要利用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去實施發展規劃,協調市場主體之間的利益關係,完善市場機制,對市場進行監督,為市場提供服務。 [1] 
中文名
宏觀間接調控原則
類    型
經濟術語
間接調控原則這一原則要求實現三方面轉變:
(1)由直接管理為主轉向間接管理為主。
(2)由微觀管理為主轉向宏觀管理為主。
(3)由管項目審批、管錢、管物轉向搞規劃協調、監督和服務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