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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顏素蘭

鎖定
完顏素蘭(生卒年不詳),一名翼,字伯揚。金朝宗室。曾擔任金朝的監察御史,提出許多富有成效的建議,以行事謹慎而著稱。
本    名
完顏素蘭
別    名
完顏翼
伯揚
所處時代
金朝
民族族羣
女真
官    職
御史中丞、參知政事等

完顏素蘭人物生平

完顏素蘭勸諫宣宗

完顏素蘭一名叫翼,字伯揚,至寧元年(1213年)以策論而考中進士。
貞祐初年(1213年),累遷任應奉翰林文字,代理監察御史。
貞祐二年(1214年),金宣宗遷往汴京,先留皇太子鎮守燕都,後來又要召回太子,完顏素蘭認為不應當。平章術虎高琪説:“主上住在這裏,太子就應當跟從。況且你能保證都城一定完整穩固嗎?”完顏素蘭説:“完整穩固我不敢肯定,但太子在那裏就聲勢俱重,邊隘有守衞則都城可以無憂。過去唐明皇去蜀,而太子卻住在靈武,這是要用來連結天下人的心啊!”可是,金宣宗不肯聽從,竟然召回太子從駕。 [1] 
七月,車駕到了汴京,完顏素蘭上書奏事,大意説:“以前東海王在位,信用讒佞之臣,疏遠忠直之士,以致小人日進,君子日退,綱紀混亂,法度越來越壞。風吹折城門之閂,火焚燬市內之房舍,這是上天垂象以警告他。有人進言勸他親近君子,疏遠小人,懷恐懼之心自我約束以應答天變,東海王不肯聽從,因而導致滅亡。善於救亂的必然考察亂由何處所生,善於革除弊端的必然研究弊端起自何方。如果能大明升降,變革東海王之舊政,則大治安定的成效可以指日而待了。陛下創興帝業,不思由此而出,便商議南遷,下詔之日,士民相率上奏章請留,啓程之日風雨不因時而至,橋樑幾次毀壞,人心天意也已可見了。此事已經過去,豈容重又追悔,但自今之後,萬事應警戒謹慎,覆車之轍,不可再拉後車而重蹈了。” [2] 
他又説:“國家不可一日無兵,兵不可一日無食。陛下為社稷計劃,宮中用度都已減少,而有關方面卻又多設軍官,不惜費用,很無必要。有人説軍官眾多能夠壯大聲威,臣私下認為不然。不加精選而只求量多,危急時對敵能夠有用嗎?況且中都因為缺糧,所以車駕來到這裏。稍得一塊安定的地方,便忘記危難而不做準備,萬一再如前日景況,有關方面不知將再請陛下去何處呢?” [3] 

完顏素蘭切中時病

貞祐三年(1215年)正月,完顏素蘭從中都商議軍事回京,他上書求見皇帝,請求屏去左右侍從。金宣宗派人對他説:“屏人以奏事,這是我常有的。近來因遊茂的事而產生了猜疑的説法,所以凡是有人求見,必讓一位近臣立侍於旁,你有密封奏章也不必怕不守秘密了。”不久召他到了近侍局,給他紙張讓他直書所要説的話,還沒有寫到一半,金宣宗出臨便殿召見他,讓左右隨從全都離開,只有近侍局直長趙和長在旁。
完顏素蘭上奏説:“我一向聽説,興衰治亂,是國家常有之事,在於所用的人如何罷了。使用得人,雖然衰亂也仍可以支持,如果有一個不適合的,那麼,即使原來國家得到治理和安定,也很快就發生混亂。以往颭軍的變故,中都帥府自然足以剿滅他們,朝廷卻令移剌塔不也等去招降,使帥府不敢盡力討伐,這樣既沒有招降,也變得難以制服了。至於伯德文哥的叛亂,帥府正商議削除他的權力,而朝廷傳旨讓他統領義軍,文哥因此更加放肆,改任他的旨令便拒不接受,這種不像臣子的模樣也就明顯了。帥府正準備逮捕他,而朝令又讓赦免他,而且不讓他隸屬帥府。國家把一個方面的責任交給重臣,卻並不信任他,這是助長叛賊的奸詐,不知是誰替陛下策劃的計謀。我在外聽到傳聞,説都是平章高琪的意見,請陛下裁決詳察。”
金宣宗説:“你所説的很對。伯德文哥的事情,我並不知,如像你所説的,我又肯赦免他嗎?況且你又怎麼知道這事出於高琪的主意?”完顏素蘭説“:我見到伯德文哥寫給永清副提控劉温的公文,裏面説:‘所派的人張希韓從南京回來,説是由副樞密使平章處置,已上奏讓伯德文哥隸屬大名行省,不用再遵從中都帥府的約束。’劉温詳告帥府。那麼,罪人和術虎高琪勾結同謀事情十分明顯了。”金宣宗點了點頭。
完顏素蘭繼續奏道:“高琪本無功勞,也沒有聲望,原是因為怕死而擅自殺了胡沙虎,這也沒有可稱讚的。他一旦得志,嫉妒賢能,樹結奸黨,竊弄國權,作威作福。去年,都下書生樊知一見高琪後,對他説:‘颭軍不可相信,只怕終將作亂。’高琪便用刀杖打殺他,從此以後再沒有人敢於進言國家大事。皇上信息不通,下情難以上達,都是這個人的罪責。當颭軍作亂時,高琪派他同黨塔不也當武寧軍節度使前去招撫,結果一無所成,又任命他當武衞軍使。塔不也是什麼樣的人,況且有什麼功績,而這樣重用?以臣所見,這個奸賊敗亂法度,殘殺忠良,實在不希望國家得到平靜和治理。原在東海王時,胡沙虎飛揚跋扈,目無皇上,天下共知,卻不敢講,只有朝官烏古論德升、張行信彈劾他的罪惡,東海王不覺醒終於遭禍。如今高琪的奸惡遠遠超過了胡沙虎,御史台諫官應當進言,但迫於他的兇焰,閉口不敢得罪。但內外朝臣民眾見他這樣橫行,無不扼腕切齒痛恨,想要一刀刺死他,陛下有何可惜不除去他呢?臣並不是不知道話一説出而禍患將至,但臣父子連續在聖朝任職,久食朝廷厚祿,不敢苟且偷安。望陛下斷然處置,這是社稷之福啊!”
金宣宗説:“這是件大事,你敢於提及,很好!”完顏素蘭又奏道“:丞相福興,是國家舊功臣,請召回京,以安定眾人之心,並讓左丞彖多處置後事就足夠了。”金宣宗説:“如你所説,兩人能不相鬥嗎?”完顏素蘭説:“福興、彖多能夠同心同德,事事無不協調。”金宣宗説:“京都事多,恐怕丞相不可空缺。”完顏素蘭説:“臣下聽説,朝廷正則天下正,不如讓福興回朝,以正根本。”金宣宗説:“讓我慢慢考慮。”完顏素蘭辭出,金宣宗又告誡他説:“今天和我對答的只有你們兩人,一定不得泄漏。”後來,金宣宗因完顏素蘭敢於直言進諫,讓他再次擔任監察御史。 [4] 

完顏素蘭不易之論

貞祐四年(1216年)三月,完顏素蘭進奏:“臣近來被任命前去查問外路官員情況,清廉有才幹的不動,懦弱不公正的加以罷免,詳細申奏朝廷,另外考慮使用。臣想到那些懦弱而不公正的人雖讓罷免,也不過是讓候補官員來代替他,候補官員有沒有本領也不清楚,説不定有的還不如前官,這樣就只有選拔人員的虛名,而無得人之實績。古語説:‘縣令不合適,百姓受災殃。’現在如果後任官員更差,就將為害更嚴重,這哪裏是朝廷愛惜民眾的想法呢?守和令,是治國的根本。請讓隨朝七品、外路六品以上官員,各自舉薦能夠充當縣長官的人,並寫明舉薦官員名字,以後考察是否有才能,同時接受賞賜或責罰,大約可以成事。在商議時有主張採用核選法,打亂資歷品級等,這是不知道今天的情況和平時不同,怎能拘泥於一種定法,坐視民眾疾患而不暫時加以改定呢?”金宣宗詔令有關方面商議實行。 [5] 
當時,完顏守緒還是皇太子,東宮所設置的師保、贊、諭官員大多不得其人。於是,完顏素蘭上奏説:“臣聽説,太子是天下的根本,要治理天下必須先正其本,正本的要務沒有別的,在於選用人員輔助他。那些生長在齊地的人能説齊地方言,不能講楚地語言,這是沒有學過的緣故。人的性情也在於學習。以前成王還在襁褓之中時,就任命周公和召公作為師保,禁戒他有追求安逸舒適的想法,告訴他保持和守成大業之道,終於使他功業光及文王武王,垂蔭於無窮。唯願陛下順應天人之心,預建東宮。皇太子仁慈聰明,出於天生,總管朝中要事原已綽然有餘,如果再選拔如周公、召公那樣賢能的人加以輔佐,那麼成、周之治也不足相比了。”金宣宗很贊同。不久,任命完顏素蘭擔任內侍局直長,很快又遷任諫議大夫,進任侍御史。 [6] 
興定二年(1218年)四月,因為蒲鮮萬奴叛亂,金宣宗派完顏素蘭和近侍局副使皇族訛可同往遼東,並對他們説:“蒲鮮萬奴的事情不知結果如何,卿等到那裏以後應當能知道詳情,然而只應當住到鐵山,如果再住遠了,那我就難以得到消息了。”又説:“我因為訛可性情比較輕率,所以特地讓你同行,每事必須詳細商議。”完顏素蘭將要出發時,又對皇帝説:“臣近日請求通告高麗重開交易市場事,聽説已有詔書交令行省必蘭出示佈告。如果讓行省出示佈告,不過鄰近邊境地方能夠領受了,只怕中間有所阻塞,使朝廷聖恩不能送達高麗國,高麗國也沒有辦法知道朝廷的本意。況且高麗世代是藩國,從未缺過臣子的禮節,如派使者送信,公開帶着恩詔告訴他們,那麼借糧、互開市易二者之間必定有一件可以辦成。如果都不聽從,那麼理屈在對方,然後再另外考慮辦法對付。”金宣宗贊同他的意見,於是派典客署書表劉丙和他同行。當回京時,被任命為翰林待制。 [7] 

完顏素蘭遇害

正大元年(1224)正月,金哀宗詔令羣臣商議修復河中府,完顏素蘭和陳規等都上奏認為不行,言論載於《陳規傳》。當月,轉任刑部郎中。當時,南陽人布陳謀反,因為坐罪而被捕的有幾百人。司直白華對完顏素蘭説“:此案捕錯的人很多,新天子正力求寬大待民,他日必定再下詔重審,但等到昭雪時,死在刑罰拷打下的人就會很多了。”完顏素蘭便讓白華和檢法官邊澤將應當死刑和應當赦免的人分別開來,完顏素蘭向朝廷上奏後,只判了首惡者和準備擔任偽將相的幾個人的罪,其餘全部釋放。八月,被任命代理户部侍郎。二年三月,任京西司農卿,不久又改為司農大卿,轉任御史中丞。七年七月,代理元帥右都監、參知政事,在京兆設置行省。不久,又改任金安軍節度使,兼同、華安撫使。接着又被召回朝廷,當行至陝州被包圍,過了很久,逃亡奔往皇帝行宮,在途中遇害。 [8] 

完顏素蘭性格特徵

完顏素蘭當官以嚴於自律和辦事謹嚴而得名,但過於注重小節而不能擔任大事,在同輩之中是比較值得稱讚的。自從被提拔擔任近侍局直長以後,往往在進諫時多有補益。他守父喪時,不喝酒,住在墓邊草廬中達三年之久,當時人都認為是難以做到的。 [9] 

完顏素蘭人物成就

完顏素蘭任刑部郎中期間,在南陽人布陳謀反時,向朝廷上奏只誅首惡,使得數百人得到釋放而活命。

完顏素蘭歷史評價

《金史》:宣宗即位,孜孜焉以繼述世宗為志,而其所為一切反之。大定講和,南北稱治,貞祐用兵,生民塗炭。石琚為相,君臣之間務行寬厚。高琪秉政,惡儒喜吏,上下苛察。完顏素蘭首攻琪惡,謂琪必亂紀綱。陳規力言刀筆吏殘虐,恐壞風俗。許古請與宋和,辭極忠愛。三人所言皆切中時病,有古諍臣之風焉。宣宗知其為直,而不用其言,如是而欲比隆世宗,難矣。 [10] 

完顏素蘭史書記載

《金史·列傳第四十七》 [10] 
參考資料
  • 1.    《金史》:完顏素蘭,一名翼,字伯揚,至寧元年策論進士也。貞祐初,累遷應奉翰林文字,權監察御史。二年,宣宗遷汴,留皇太子於燕都,既而召之,素蘭以為不可,平章高琪曰:“主上居此,太子宜從。且汝能保都城必完否?”素蘭曰:“完固不敢必,但太子在彼則聲勢俱重,邊隘有守則都城可無虞。昔唐明皇幸蜀,太子實在靈武,蓋將以系天下之心也。”不從,竟召太子從。
  • 2.    《金史》:七月,車駕至汴,素蘭上書言事,略曰:“昔東海在位,信用讒諂,疏斥忠直,以致小人日進,君子日退,紀綱紊亂,法度益隳。風折城門之關,火焚市裏之舍,蓋上天垂象以儆懼之也。言者勸其親君子、遠小人、恐懼修省,以答天變,東海不從,遂至亡滅。夫善救亂者必跡其亂之所由生,善革弊者必究其弊之所自起,誠能大明黜陟以革東海之政,則治安之效可指日而待也。陛下龍興,不思出此,輒議南遷,詔下之日,士民相率上章請留,啓行之日,風雨不時、橋樑數壞,人心天意亦可見矣。此事既往,豈容復追,但自今尤宜戒慎,覆車之轍不可引轅而復蹈也。”
  • 3.    《金史》:又曰:“國家不可一日無兵,兵不可一日無食。陛下為社稷之計,宮中用度皆從貶損,而有司復多置軍官,不恤妄費,甚無謂也。或謂軍官之眾所以張大威聲,臣竊以為不然。不加精選而徒務其多,緩急臨敵其可用乎?且中都惟其糧乏,故使車駕至此。稍獲安地,遂忘其危而不之備,萬一再如前日,未知有司復請陛下何之也。”
  • 4.    《金史》:三年正月,素蘭自中都計議軍事回,上書求見,乞屏左右。上遣人諭之曰:“屏人奏事,朕固常爾。近以遊茂因緣生疑間之語,故凡有所引見,必令一近臣立侍,汝有封章,亦無患不密也。”尋召至近侍局,給紙劄令書所欲言,書未及半,上出御便殿見之,悉去左右,惟近侍局直長趙和和在焉。素蘭奏曰:“臣聞興衰治亂有國之常,在所用之人如何耳。用得其人,雖衰亂尚可扶持,一或非才,則治安亦亂矣。曏者颭軍之變,中都帥府自足剿滅,朝廷乃令移剌刺塔不也等招誘之,使帥府不敢盡其力,既不能招,愈不可制矣。至於伯德文哥之叛,帥府方議削其權,而朝廷傳旨俾領義軍,文哥由是益肆,改除之令輒拒不受,不臣之狀亦顯矣。帥府方且收捕,而朝廷復赦之,且不令隸帥府。國家付方面於重臣,乃不信任,顧養叛賊之奸,不知誰為陛下畫此計者。臣自外風聞,皆平章高琪之意,惟陛下裁察。”上曰:“汝言皆是。文哥之事,朕所未悉,誠如所言,朕肯赦之乎?且汝何以知此事出於高琪?”素蘭曰:“臣見文哥牒永清副提控劉温雲:‘所差人張希韓至自南京,道副樞平章處分,已奏令文哥隸大名行省,勿復遵中都帥府約束’。温即具言于帥府。然則,罪人與高琪計結明矣。”上頷之。素蘭續奏曰:“高琪本無勳勞,亦無公望,向以畏死故擅誅胡沙虎,蓋出無聊耳。一旦得志,妒賢能,樹奸黨,竊弄國權,自作威福。去歲,都下書生樊知一者詣高琪言:‘颭軍不可信,恐終作亂。’遂以刀杖決殺之,自是無復敢言軍國利害者。宸聰之不通,下情之不達,皆此人罪也。及颭軍為變,以黨人塔不也為武寧軍節度使往招之,已而無成,則復以為武衞軍使。塔不也何人,且有何功,而重用如此。以臣觀之,此賊變亂紀綱,戕害忠良,實有不欲國家平治之意。昔東海時,胡沙虎跋扈無上,天下知之,而不敢言,獨台官烏古論德升、張行信彈劾其惡,東海不察,卒被其禍。今高琪之奸,過於胡沙虎遠矣。台諫職當言責,迫於兇威,噤不敢忤。然內外臣庶見其恣橫,莫不扼腕切齒,欲一剚刃,陛下何惜而不去之耶。臣非不知言出而患至,顧臣父子迭仕聖朝,久食厚祿,不敢偷安。惟陛下斷然行之,社稷之福也。”上曰:“此乃大事,汝敢及之,甚善。”素蘭復奏:“丞相福興,國之勳舊,乞召還京,以鎮雅俗,付左丞彖多以留後事,足也。”上曰:“如卿所言,二人得無相惡耶?”素蘭曰:“福興、彖多同心同德,無不協者。”上曰:“都下事殷,恐丞相不可輟。”素蘭曰:“臣聞朝廷正則天下正,不若令福興還,以正根本。”上曰:“朕徐思之。”素蘭出,上覆戒曰:“今日與朕對者止汝二人,慎無泄也。”厥後,上以素蘭屢進直言,命再任監察御史。
  • 5.    《金史》:四年三月,言:“臣近被命體問外路官,廉幹者擬不差遣,若懦弱不公者罷之,具申朝廷,別議擬注。臣伏念彼懦弱不公之人雖令罷去,不過止以待闕者代之,其能否又未可知,或反不及前官,蓋徒有選人之虛名,而無得人之實跡。古語曰:‘縣令非其人,百姓受其殃。’今若後官更劣,則為患滋甚,豈朝廷恤民之意哉?夫守令,治之本也。乞令隨朝七品、外路六品以上官,各舉堪充司縣長官者,仍明著舉官姓名,他日察其能否,同定賞罰,庶幾其可。議者或以閡選法、紊資品為言,是不知方今之事與平昔不同,豈可拘一定之法,坐視斯民之病而不權宜更定乎。”詔有司議行之。
  • 6.    《金史》:時哀宗為皇太子,春宮所設師保贊諭之官多非其人,於是素蘭上章言:“臣聞太子者天下之本也,欲治天下先正其本,正本之要無他,在選人輔翼之耳。夫生於齊者能齊言而不能楚語,未習之故也。人之性亦在夫習之而已。昔成王在襁褓中,即命周、召以為師保,戒其逸豫之心,告以持守之道,終之功光文、武,垂休無窮。欽惟陛下順天人之心,預建春宮。皇太子仁孝聰明出於天資,總制樞務固已綽然有餘,倘更選賢如周、召之儔者使之夾輔,則成周之治不足侔矣。”上稱善。未幾,擢為內侍局直長,尋遷諫議大夫,進侍御史
  • 7.    《金史》:興定二年四月,以蒲鮮萬奴叛,遣素蘭與近侍局副使內族訛可同赴遼東,詔諭之曰:“萬奴事竟不知果何如,卿等到彼當得其詳,然宜止居鐵山,若復遠去,則朕難得其耗也。”又曰:“朕以訛可性頗率易,故特命卿偕行,每事當詳議之。”素蘭將行,上言曰:“臣近請宣諭高麗復開互市事,聞以詔書付行省必蘭出。若令行省就遣諭之,不過鄰境領受,恐中間有所不通,使聖恩不達於高麗,高麗亦無由知朝廷本意也。況彼世為籓輔,未嘗闕臣子禮,如遣信使明持恩詔諭之,貸糧、開市二者必有一濟。苟俱不從,則其曲在彼,然後別議圖之可也。”上是其言,於是遣典客署書表劉丙從行。及還,授翰林待制。
  • 8.    《金史》:正大元年正月,詔集羣臣議修復河中府,素蘭與陳規等奏其未可,語在《規傳》。是月,轉刑部郎中。時南陽人布陳謀反,坐系者數百人,司直白華言於素蘭曰:“此獄詿誤者多,新天子方務寬大,他日必再詔推問,比得昭雪,死於榜笞之下者多矣。”素蘭命華及檢法邊澤分別當死、當免者,素蘭以聞,止坐首惡及擬偽將相者數人,餘悉釋之。八月,權户部侍郎。二年三月,授京西司農卿,俄改司農大卿,轉御史中丞。七年七月,權元帥右都監、參知政事,行省於京兆。未幾,遷金安軍節度使,兼同、華安撫使。既而召還朝,行至陝被圍,久之,亡奔行在,道中遇害。
  • 9.    《金史》:素蘭蒞官以修謹得名,然苛細不能任大事,較之輩流頗可稱。自擢為近侍局直長,每進言多有補益。其居父喪,不飲酒,廬墓三年,時論以為難。
  • 10.    《金史·列傳第四十七》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