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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

鎖定
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是指行為人對自己的一切犯罪行為均應負刑事責任,並且不因年齡原因減輕其刑事責任的年齡時期。中國刑法規定,行為人年滿18歲的,對自己的一切犯罪行為都應承擔刑事責任,並且不再因年齡原因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1] 
中文名
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
出    處
《法學大辭典》
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負刑事責任。"也即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人只對自己實施的這八種嚴重犯罪承擔刑事責任,在司法實踐中必須嚴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則,不得突破這一界限。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