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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軍

(宋朝軍隊的簡稱)

鎖定
宋朝的軍隊分為四種,即禁軍廂軍鄉兵、藩兵。禁軍是中央軍,也是宋朝軍隊的主力。廂軍是各州的鎮兵,由地方長官控制。鄉兵則是按機關抽調的壯丁。藩兵是防守在邊境的非漢民族軍隊。
南宋時除陸軍沿襲北宋外,為了防衞海岸線與長江沿岸的城鎮,南宋朝廷還建立了一支強大的水師。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水師編有11支艦隊,3000名水兵。孝宗淳熙元年(1174年),增加到15支艦隊,21000名水兵。到理宗嘉熙元年(1237年),更達到22支艦隊,52000名水兵。
中文名
宋軍
所屬國
宋朝
所屬分類
陸軍:禁軍、廂軍、鄉兵、藩兵
機構職能
負責國家朝廷安全

宋軍一、歷史背景

宋朝建立時為避免晚唐時藩鎮割據的情況發生,軍隊以中央禁軍為主,由禁軍、廂兵、鄉兵和蕃兵組成,是一種以禁兵為主體構成一種中央軍和地方軍、正規軍和非正規軍相結合的武裝力量體制。而南宋時除陸軍沿襲北宋外還建有一支強大水師。

宋軍二、簡介

在宋太祖趙匡胤建立宋朝之初,為了避免中晚唐藩鎮割據和宦官專權的亂象,進一步強化中央集權,軍事制度發生巨大變化。他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方針。首先在軍事方面,建隆二年(961年),他以“杯酒釋兵權”的方法,解除了石守信、王審琦等一批手握重兵的節度使將對軍隊的控制,並設立中央禁軍,將各地精兵收歸京城禁軍管轄,禁軍不再設置最高統帥,皇帝直接掌握軍隊的建置、調動和指揮大權。
罷殿前都點檢、副都點檢及侍衞馬步軍正副都指揮使的職位,其下軍權由三個機構分任。樞密院為最高軍事領導機關,掌軍權及軍令;三衙,即殿前都指揮司、侍衞馬軍司和侍衞步軍司,為中央最高指揮機關,分別統領禁軍和廂軍;率臣,為禁軍出征或鎮戍時臨時委任的將帥,統領地分屬三衙的禁軍,事畢皆撤銷。
南宋初期國家剛剛經歷“靖康之變”中央在招收潰兵、盜賊及勤王之兵等的基礎上,開始軍事重建之路,最終形成幾支較強大的軍事力量,於是有了岳家軍、韓家軍的出現。這觸犯了宋王朝的大忌諱,有成為私人武裝的危險。因而南宋有收回張俊、韓世忠、岳飛三大將兵權的舉動。自收三大將兵權後,南宋置御營司,諸軍皆冠以“御前”二字,其將領為都統制、統制、副統制和統領。
南宋中央軍事主體力量的重建,主要便是將軍隊的領導權、指揮權收歸國有,由中央指揮全部的軍隊。南宋中央主力軍的重建與南宋的政治、對外關係、國內輿論、經濟等密不可分,無論哪一方面的轉變,都會影響軍事重建的過程與效果。因之南宋初期種種軍事缺陷,使得接連發生四件對南宋歷史至關重要的事件,分別為:明受政變、淮西兵變、第一次“紹興和議”與收兵權。南宋中央對這四次危機的處理,愈來愈成熟,並由完全被動逐漸轉化成完全主動,顯示中央已具備能力控制境內的諸大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