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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立
(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書記)
鎖定
- 中文名
- 宋立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966年11月
- 出生地
- 浙江紹興
宋立人物履歷
1988年7月-2001年2月,歷任省建設廳幹部學校教師,省房改辦副主任科員,省建設廳房地產業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處長助理;
2001年2月-2005年9月,任省建設廳住宅與房地產業處副處長(其間:1998年6月至2001年8月,掛職仙居縣縣長助理);
2005年9月-2009年2月,任省建設廳村鎮建設處處長;
2009年2月-2010年1月,任省建設廳住宅與房地產業處處長;
2010年1月-2013年1月,任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處長;
2013年1月-2016年10月,任全國白蟻防治中心(浙江省白蟻防治中心)主任;
2016年10月-,任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
2017年10月,兼任省房地產業協會會長。
2019年8月,免去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委員、書記職務
2019年5月-2019年11月 ,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宋立違紀被查
宋立調查結果
經查,宋立背離入黨初心,喪失理想信念,毫無紀法意識,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卡;以權謀房、以房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康居示範工程申報、校屬企業經營改制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4]
宋立依法雙開
宋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宋立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4]
宋立依法逮捕
2019年11月,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書記宋立(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浙江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宋立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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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宋立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19-05-20]
- 2. 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宋立決定逮捕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引用日期2019-11-20]
- 3. 穩賺不賠!住建廳幹部的“炒房絕招”是... .光明網[引用日期2020-11-05]
- 4. 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書記宋立被雙開 .新京報網[引用日期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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