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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立

(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書記)

鎖定
宋立,男,1966年11月出生,漢族,浙江紹興人,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書記。 [1] 
2019年11月,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宋立決定逮捕。 [2] 
2020年7月7日,宋立因犯受賄罪,被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對其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宋立不服,提起上訴,9月2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3] 
中文名
宋立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6年11月
出生地
浙江紹興

宋立人物履歷

1988年7月-2001年2月,歷任省建設廳幹部學校教師,省房改辦副主任科員,省建設廳房地產業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處長助理;
2001年2月-2005年9月,任省建設廳住宅與房地產業處副處長(其間:1998年6月至2001年8月,掛職仙居縣縣長助理);
2005年9月-2009年2月,任省建設廳村鎮建設處處長;
2009年2月-2010年1月,任省建設廳住宅與房地產業處處長;
2010年1月-2013年1月,任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處長;
2013年1月-2016年10月,任全國白蟻防治中心(浙江省白蟻防治中心)主任;
2016年10月-,任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
2017年10月,兼任省房地產業協會會長。
2019年8月,免去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委員、書記職務
2019年5月-2019年11月 ,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2019年11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4] 

宋立違紀被查

2019年5月20日,據浙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宋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宋立調查結果

經查,宋立背離入黨初心,喪失理想信念,毫無紀法意識,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卡;以權謀房、以房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康居示範工程申報、校屬企業經營改制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4] 

宋立依法雙開

宋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宋立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4] 

宋立依法逮捕

2019年11月,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書記宋立(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浙江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宋立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