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宋樹才

(遼寧省畜牧獸醫局(動物衞生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鎖定
宋樹才,男,漢族,1955年2月出生,197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23年10月開除黨籍),1982年2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學士學位,高級獸醫師。曾任遼寧省畜牧獸醫局(動物衞生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3年12月,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宋樹才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5] 
中文名
宋樹才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55年2月
文化程度
大學本科

宋樹才人物履歷

曾任省獸醫飼料監察所所長,遼寧省畜牧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0年01月,任遼寧省畜牧總站分黨組書記、站長;
2004年03月,任遼寧省動物衞生監督管理局分黨組書記、局長;
2008年01月,任遼寧省動物衞生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9年03月,任遼寧省畜牧獸醫局(動物衞生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2年05月,任遼寧省畜牧獸醫局(動物衞生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正廳級);
2014年12月,兼任遼寧省政協委員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2015年10月,免去其遼寧省畜牧獸醫局(動物衞生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
2018年02月,退休。 [1] 

宋樹才人物事件

宋樹才接受調查

2023年4月7日,據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遼寧省畜牧獸醫局(動物衞生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宋樹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2] 

宋樹才開除黨籍

2023年10月,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監委對省畜牧獸醫局(動物衞生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宋樹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宋樹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親屬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金;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採購項目承攬、項目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宋樹才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遼寧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宋樹才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3] 

宋樹才逮捕決定

2023年10月,遼寧省畜牧獸醫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宋樹才(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鞍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鞍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宋樹才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4] 

宋樹才提起公訴

2023年12月,遼寧省畜牧獸醫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宋樹才(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鞍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樹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鞍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宋樹才利用擔任遼寧省動物衞生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遼寧省畜牧獸醫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採購、加快項目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