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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運

鎖定
宋文運(?—1684年),字開之,直隸南宮(今河北省南宮市)宋曹村人。
中文名
宋文運
別    名
開之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直隸南宮(今河北省南宮市)
逝世日期
1684年
主要成就
治河
官    職
刑部侍郎、太子少保
所處時代
清朝
諡    號
端愨

宋文運人物簡介

宋文運,順治二年中舉人,順治六年成進士,初授山東滋陽知縣,歷任刑部主事、吏部主事、吏部員外郎、吏部郎中、鴻臚寺少卿、光祿寺卿、順天府府尹、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刑部左侍郎加太子少保等職。康熙二十三年卒,諡端愨。二十五年祀鄉賢。
《清史稿》有傳,但頗為簡略,其文曰:宋文運,字開之,直隸南宮人,順治六年進士,授山東滋陽知縣,行取刑部主事。再遷吏部郎中,掌選政,清直守正。以魏象樞薦,擢鴻臚寺少卿,累擢刑部侍郎。命佐伊桑阿行河,上特諭之曰:爾有所見,當堅持詳議,毋以伊桑阿為尚書而阿其意也。以病乞休,加太子少保致仕。卒,諡端愨。久之,上猶謂文選司事要,文運操守聲名,無能及之者。

宋文運生平概略

宋文運生而穎敏苦學,年十五,補博士弟子員,舉順治二年鄉試,順治六年成進士,授山東滋陽知縣。時軍務頗多,宋文運供糧無缺,而民不擾。遇訟者,親錄兩造供,吏不能上下其手。八年辛卯,充同考官,得士六人,先後皆中進士。十三年,升刑部主事,兢兢守法,漠然無他營。過從稀少,以清介著稱。
生平概略 生平概略
順治十五年,宋文運遷吏部文選司主事。向例:部吏參送治罪,無袒衣受杖者,積久玩生。宋文運謂此輩何知禮貌?遇怠愒者,立行撲責,諸吏皆懍然,一時銓規最稱肅清。康熙元年,丁母憂。七年,升吏部員外郎。八年,典雲南鄉試。九年,升吏部郎中,掌選事,謹守資敍,按俸題請,不于格外私厚一人,亦不於法中妄抑一士,意所不可,威勢不能奪也。十二年,內升回籍。
康熙十八年,左都御史魏象樞疏薦宋文運清直不阿。十九年,授鴻臚寺少卿,逾月,升光祿寺卿,旋擢順天府府尹。光祿之擢,未經部批;府尹之缺,例應迴避,具奉特旨用之,蓋異數也。宋文運在順天府,凡事不便於民者,不數月革除殆盡。豪蠹斂跡,畿甸肅然。一日,上諭大學士曰:居官者以清廉為尚,今朝臣有如於成龍之清者乎?馮溥奏稱:文運有清名,而家甚貧。上曰:清廉不在貧富,謂富者必貪而貧者必廉,可乎?亦視其人居心何如耳。
康熙二十年,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是秋,侍宴瀛台,受蟒袍、錦緞、茭藕之賜。二十一年,上元節侍宴乾清宮,觀燈賦詩。奉命往祭孔廟及少昊陵,升刑部侍郎。時河決徐家灣、蕭渡諸處,上命户部尚書伊桑阿、刑部侍郎宋文運往勘,並召二人至御座前,諭以黃河潰決,關運道民生,務與靳輔公同商酌,一一陳奏。又諭宋文運曰:爾初往閲河,如有確見,務堅持詳議,毋以伊桑阿為尚書阿意順從。治河最難,勿視為尋常,翫忽貽誤也。十月,還奏視河之事。回刑部,以刑官任重,與諸司約:勿妄意增減卷案,顛倒字句;勿宜急而緩,苟且遲延;勿宜緩而急,希圖朦混;文案公同簽押,勿私改牌票;務奉堂批,勿濫行;守法奉公,無違欽恤至意。二十三年夏四月,刑部左侍郎宋文運以病乞休,上命加太子少保致仕。七月,卒。

宋文運佚事輯錄

宋文運任山東任滋陽知縣時,不僅在恢復生產、發展文教等方面卓有政績,而且尤善斷獄。當時有一個單縣人在兗州被殺,有兩人被懷疑是兇手,但多次審訊都堅不承認,以致拖延年餘不能結案。兗州知府素聞宋文運之名,便着他審訊。宋文運把兩名嫌疑人召至大堂,當眾把一根葦杆折成相等的四段,以兩段分別付給兩人,另兩段交衙役收起,然後對他們説:“人命關天,你們可以欺騙人間的官員,卻欺騙不了天上的神靈。給你們的葦杆一定要收好,明天早上當堂驗看,一定有一根變長,那就是神靈指示出來的殺人兇手!”次日驗看時,發現有一人手持的葦杆短了一大截。宋文運説:“你就是兇手!葦杆怎麼會自己變短呢?一定是你做賊心虛,自己弄短了的!”刑訊之下,終於招供。這個富於傳奇色彩的故事,説明他善於利用當事人的心理來巧斷疑案。宋文遠初以進士授知縣,後入京即官刑部主事,歷吏部、順天府、都察院,最後還是以刑部左侍郎加太子少保致仕還鄉,也算與刑部有緣。
宋文運在吏部文選司任郎中期間也給康熙皇帝留下了深刻印象。宋文運卒後十年,康熙念及吏部文選司之重要,還想起了宋文運,謂先年文選司郎中宋文運操守聲名,今無一人能及之者,命傳諭吏部知之。由此也可見宋文運當年得聖眷之深及君臣契合之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