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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明清倫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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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明清倫理思想是中國宋元明清時期理學倫理思想和反理學倫理思想的總稱,主要是指以孔孟儒學為基礎,熔儒、佛、道的倫理思想於一爐的封建倫理思想體系——理學。
中文名
宋元明清倫理思想
外文名
Ethics dynasties of song, yuan, Ming and qing

宋元明清倫理思想社會背景

自宋代(960~1279)開始,中國封建社會進入後期並逐步走向衰敗,社會基本矛盾日趨尖鋭,君主專制統治不斷加強,統治者迫切需要更系統更精緻的倫理思想,維護封建綱常。在這個歷史背景下產生了理學倫理思想。理學倫理思想以孔孟儒學為基礎,熔儒、佛、道的倫理思想於一爐,建立了以“理“為最高範疇,以“存天理,去人慾”為基本綱領的完備的封建倫理思想體系。它包括程朱學派和陸王學派兩部分的倫理思想。程朱理學倫理思想始發於邵雍、周敦頤、奠基於程顥、程頤,受張載影響較大,最後由朱熹集大成。至明代中葉,這一派的倫理思想逐漸流於空疏,失去控制人心的力量。於是,王守仁繼承和發展了南宋陸九淵的主觀唯心主義,建立“心學”倫理思想,以資補救。至此,程朱和陸王兩派的倫理思想相互補充,構成了理學倫理思想的總體。在理學倫理思想發生和發展的同時,出現了反理學倫理思想。它強調功利原則,主張理、欲統一,集中批判了“存理去欲”的禁慾主義。這一思想在宋代以王安石和陳亮、葉適為代表,明代中葉至清代中葉以李贄、黃宗羲、王夫之、顧炎武、顏元、戴震為代表。李贄等進步思想家的反理學倫理思想,是當時尖鋭的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的產物,在一定意義上反映了資本主義萌芽時期市民階層的利益和要求,具有衝擊封建禮教的啓蒙意義。
宋元明清倫理思想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而貫串於其中的中心問題,則是理欲之辯。

宋元明清倫理思想道德本原問題

這一時期的中國思想家們關於道德本原問題的探討具體體現在理、事關係和人性問題的論爭中。理學所謂“天理”,是仁義禮智之總名。程朱一派認為它是“客觀”的“形而上者”;陸王一派則認為“天理”就是主觀的“吾心”。但這兩派都認為理在事先,而且在他們看來,“天理”既是宇宙的根本,又是道德的本原,認為“未有父子,已先有父子之理;未有君臣,已先有君臣之理”,或認為“忠孝之理”即在“自己心上”,不在“君親身上”。他們還以人性論為理論基礎,進一步論證人之所以有善、有惡的根源。朱熹提出人性有“二本”,得之於“理”,為“天地之性”;得之於構成身體的“氣”,為“氣質之性”。前者“純乎天理”,是善的根源;後者因產生人慾而流於不善,是惡的淵藪。王守仁視“心”、“性”、“理”和“良知”為同一,它們既是人的本性,也是善的根源。而“意念發動”則產生人慾,惡就是人慾遮蔽“良知’的結果。程朱和陸王兩派對於人性的觀點雖有不同,但最終都是把理與欲、義與利對立起來,否認道德來源於現實社會生活,並以此論證其“存天理,去人慾”的禁慾主義主張。與理學倫理思想不同,反理學的思想家們都反對所謂人性“二本”,強調道德不能離開現實生活。他們一般都把人的自然慾望作為人性的重要內容,肯定人慾的合理性,並把理與欲、義與利統一起來,否定“存理去欲”。其中有些思想家還進一步批判了“理在事先”的先驗主義的道德本原論,主張“道在物中”,“見理於事”。王夫之明確指出:“無其器則無其道”,“則未有子而無父道,未有弟而無兄道”。這些思想具有一定的合理因素。

宋元明清倫理思想道德評價問題

由於在理與欲、義與利問題上的不同看法,造成了這一時期理學倫理思想與反理學倫理思想在道德評價問題上的對立。理學家輕視功利,以理欲之辨、義利之分作為評價行為善惡、正邪的標準,認為凡是符合“天理”的動機和行為,就是“善”;而雜有利慾,便是“不潔”,就是“惡”。朱熹還據此以評價歷史人物,認為三代之君的心中全是“天理流行”,實行的是“王道”;而漢唐之君的心中則是“私意”人慾,實行的是“霸道”。陳亮、葉適等反理學的思想家則強調功利原則,認為“既無功利,則道義乃無用之虛語耳”,主張“功到成處,便是有德;事到濟處,便是有理”。他們提出道德評價應以行為的功效為主要依據,反對以天理、人慾作為劃分“聖”、“狂”的標準。

宋元明清倫理思想理想人格問題

理學倫理思想和反理學倫理思想各自依據對理與欲和道德評價等問題的不同觀點,形成了不同的理想人格的主張。理學家以“存理去欲”為標準,要求人們做一個只有“純乎天理之心”而不關心事功,脱離實際的所謂“醇儒”、“聖人”。反理學的思想家則從功利原則出發,主張為人應做“有救時之心”、於世有用的“成人”、“英雄”。明清之際反理學的進步思想家反對理學家所提倡的理想人格,認為它只會使“士無學術,朝無政事,民無風俗,邊疆無吏功”,成為於國家、民族毫無作用的腐儒。他們一方面注重民族氣節,一方面又把修德與立業統一起來,主張做一個有德、有行、有藝的人。

宋元明清倫理思想道德修養問題

這是宋元明清倫理思想中的一個重要方面。理學倫理思想以“存理去欲”為根本原則和目的,主張通過“居敬窮理”、“學問思辨”或“省察克治”、“知行合一”的內心修養工夫,以達到“只是其心純乎天理,而無人慾之雜”的“聖人”境界。與之相對立的反理學的思想家則強調“習行”,反對“主靜空談”,認為“治心”必須“見於事”、“徵諸物”,於事物上“時習力行”。他們對理學家的道德修養論及其“存理去欲”的主張進行了尖鋭的批判,戴震認為理學家們的目的是要鉗制人們的思想和行為,是"以理殺人"。
理學倫理思想的建立使儒家倫理思想的發展達到了最高階段,標誌着中國封建地主階級倫理思想的成熟和進入最後階段;反理學倫理思想,其中尤其是明清之際的具有啓蒙意義的倫理思想的產生,批判了封建地主階級的倫理思想及其綱常禮教,對近代資產階級倫理思想的產生,有着積極的影響。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