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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七力
鎖定
- 中文名
- 宋七力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
- 出生日期
- 1948年
- 畢業院校
- 東方工專
- 出生地
- 台灣高雄
- 代表作品
- 《宇宙光明體》,《宋七力介紹分身》
- 原 名
- 宋幹琳
宋七力人物經歷
1948年出生於台灣高雄。
1968年於東方工專畢業,隨即考上預官,於陸軍服役。
1985年票據法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後因票據法取消刑罰而出獄。
1990年出獄後不久陸續遇到對其“本體觀”及“分身”思想有興趣共同探討之人,接着部分追隨者便組織協會及出版刊物發揚其理念。
1995年璩美鳳出面檢舉宋七力宗教斂財,謝長廷曾接受宋七力的政治獻金並擔任其法律顧問,宋七力事件因而爆發。
1996年宋七力依商業詐欺罪,遭地方法院判刑七年。
2003年高等法院認為宋七力所論述思想內容甚至實相境界乃屬宗教信仰領域,非法院所能審究,全案查無被害人,也無證據證明宋七力施行詐術,因此高等法院判決無罪。
2005年高等法院認為宋七力是否有神通無從檢驗,司法機關也無從強求任何人為證明,此乃屬宗教信仰領域,非法院所能審究,也無證據證明宋七力施行詐術,因此更一審判決無罪。
宋七力人物事件
1996年,台灣出現“宋七力”熱,全台灣有數萬名信徒,連謝長廷也是宋七力的信徒。
謝長廷的太太遊芳枝在其後的“宋七力假借神蹟詐財案”也被列為共犯。她始終認為宋有分身能力的事實是真的。並向外界坦承自己和先生求道多年,全家都是宋的信徒。對宋七力的“神力”有切身的感應。這場官司在2002年底於台灣高等法院進行二審最後辯論階段,代表官方提起控告的台灣高等檢察署認為宋七力假造發光顯相照片,沒有神力卻編造神蹟,遊芳枝等人編制《宇宙光明體》等書籍發行,是協助宋七力向廣大無知民眾詐取供養金。
1996年,當時任台北市議員的璩美鳳,指證他藉口助人成佛而騙財,並且指當時的民進黨中評會主委謝長廷,收取宋1600萬新台幣政治獻金,台北地方法院於翌年一審宣判,宋七力被判7年有期徒刑,而被列為共犯的遊芳枝,為宋編《宇宙光明體》並非不法牟利,因此不涉詐騙罪。後來歷經兩次高等法院之審理,均因全案查無被害人,也無證據證明宋七力施行詐術,因此高等法院判決無罪。
宋七力著作及相關
《宇宙光明體》,《宋七力介紹分身》等。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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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兩岸秘密檔案:“大師”宋七力走下神壇始末 .鳳凰網[引用日期2019-04-12]
- 2. 兩岸秘密檔案:“大師”宋七力走下神壇始末 .鳳凰網[引用日期2019-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