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宋一兵

(四川省宜賓市公安局翠屏區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鎖定
宋一兵,男,漢族,1967年11月生,四川瀘縣人,在職大學學歷。1986年4月參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宜賓市公安局翠屏區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2021年11月,宋一兵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 
中文名
宋一兵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四川瀘縣
出生日期
1967年11月

宋一兵人物履歷

1986年4月至1994年3月,在原宜賓市(現翠屏區)公安局西城派出所工作;
1994年3月至1996年3月,任原宜賓市(現翠屏區)公安局刑警大隊探長;
1996年3月至1997年7月,任原宜賓市(現翠屏區)公安局出租辦副主任;
1997年7月至2000年5月,任宜賓市公安局翠屏區分局出租辦副主任;
2000年5月至2002年7月,任宜賓市公安局翠屏區分局刑警大隊五隊隊長;
2002年7月至2003年1月,任宜賓市公安局翠屏區分局刑警大隊案偵五隊隊長;
2003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宜賓市公安局機場分局空防科科長、刑警大隊大隊長;
2003年12月至2005年9月,任宜賓市公安局翠屏區分局刑事偵查大隊大隊長;
2005年9月至2018年1月,任宜賓市公安局翠屏區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8年1月,提前退休。

宋一兵人物事件

宋一兵違紀被查

2021年5月20日,據宜賓市紀委監委消息,宋一兵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宜賓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敍州區紀委監委對其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宋一兵開除黨籍

2021年11月,經查,宋一兵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和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旅遊安排;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經商辦企業;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生活腐化;徇私枉法,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治安檢查、工程項目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宋一兵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徇私枉法犯罪、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宜賓市公安局黨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宋一兵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宜賓市敍州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宋一兵公開通報

2022年6月3日,據“宜賓廣播電視台酒都播報”微信公眾號消息,宜賓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包括:宜賓市公安局翠屏區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宋一兵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