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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軍

(山南市交通運輸局原黨組副書記、局長)

鎖定
安軍,男,漢族,1965年8月出生,山西陽高人,中專學歷,1987年1月參加工作,2003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山南市交通運輸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21年9月,經山南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常委會會議批准,決定由山南市紀委給予安軍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 
中文名
安軍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山西陽高
出生日期
1965年8月

安軍人物履歷

1987年1月至1991年4月,任山南地區交通局曲松養護段技術員;1991年4月至1993年8月,任山南地區交通局公路橋樑勘察設計室技術員;
1993年8月至1999年10月,任山南地區交通局公路橋樑勘察設計室道橋助理工程師;
1999年10月至2002年11月,任山南地區交通局公路橋樑勘察設計室工程師;
2002年11月至2005年1月,任山南地區交通局基本建設質量監督分站副站長兼山南地區交通公路規劃勘察設計院副院長;
2005年1月至2006年4月,任山南地區交通局道路橋樑勘察設計室主任;
2006年4月至2007年11月,任山南地區交通規劃公路勘察設計院院長;
2007年11月至2010年9月,任山南地區交通局公路建設項目管理中心主任;
2010年9月至2012年1月,任山南地區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2012年1月至2014年11月,任山南地區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4年11月至2016年6月,任山南地區交通運輸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16年6月至2016年8月,任山南市交通運輸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16年8月退休。 [1] 

安軍人物事件

安軍接受調查

2021年8月,山南市交通運輸局原黨組副書記、局長安軍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安軍批准逮捕

2021年9月,山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安軍作出逮捕決定。 [3] 

安軍開除黨籍

2021年9月,山南市紀委監委對市交通運輸局原黨組副書記、局長安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安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為他人承攬交通項目;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且數額特別巨大。
安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紀律、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不知恥、不知止,應予以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南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常委會會議批准,決定由山南市紀委給予安軍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財物隨案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