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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瑞克

鎖定
安瑞克(布洛芬顆粒),適應症為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也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藥品名稱
安瑞克
藥品類型
OTC甲類、基本藥物、醫保工傷用藥
用途分類
羧酸類

安瑞克成份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2克。輔料為糊精、蔗糖。

安瑞克性狀

本品為白色顆粒,氣芳香;味甜。

安瑞克作用類別

本品為解熱鎮痛類非處方藥藥品。

安瑞克適應症

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也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安瑞克規格

每包含布洛芬0.2克。

安瑞克用法用量

温開水沖服,4~8歲兒童,一次0.5包;8歲以上兒童及成人,一次1包,若持續疼痛或發熱,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1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安瑞克不良反應

1.少數病人可出現噁心、嘔吐、胃燒灼感或輕度消化不良、胃腸道潰瘍及出血、轉氨酶升高、頭痛、頭暈、耳鳴、視力模糊、精神緊張、嗜睡、下肢水腫或體重驟增。
2.罕見皮疹、過敏性腎炎、膀胱炎、腎病綜合徵、腎乳頭壞死或腎功能衰竭、支氣管痙攣。

安瑞克禁忌

1.對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禁用。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3.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安瑞克注意事項

1.本品為對症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於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於解熱不得超過3天,如症狀不緩解,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2.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
3.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4.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60歲以上、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
5.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
6.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12.如出現胃腸道出血或潰瘍、胸痛、氣短、無力、言語含糊等情況,應停藥並諮詢醫師。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現皮疹或過敏症狀,應停藥並諮詢醫師。

安瑞克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與其他解熱、鎮痛、抗炎藥物同用時可增加胃腸道的副作用,並可能導致潰瘍。
2.本品與肝素、雙香豆素等抗凝藥同用時,可導致凝血酶原時間延長,增加出血傾向。
3.本品與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藥物同用時,能使這些藥物的血藥濃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與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時,後者的排鈉和降壓作用減弱;與抗高血壓藥同用時,也降低後者的降壓效果。
5.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安瑞克藥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鎮痛、解熱和抗炎的作用。本品口服吸收迅速。

安瑞克貯藏

密閉,在陰涼乾燥處(不超過20℃)保存。

安瑞克包裝

藥品包裝用複合膜 每包裝1克,每盒10包。

安瑞克有效期

24個月

安瑞克執行標準

WS1-(X-067)-2002Z

安瑞克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10950286

安瑞克生產企業

哈藥集團世一堂製藥廠

安瑞克修訂日期

2009年5月15日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