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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慶市行政服務中心

鎖定
安慶市行政服務中心是2001年7月11日正式成立並對外辦公的市政府派出機構。
中文名
安慶市行政服務中心
成立日期
2001年7月11日
機構隸屬
安慶市人民政府
機構性質
政府職能機構
機構職能
行政服務工作

安慶市行政服務中心簡介

中心位於安慶經濟技術開發區菱湖北路2號,目前,有37個市直單位在中心設服務窗口,進行開放式辦公,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達284項。中心現有窗口工作人員近80名,中心機關工作人員13名。 [1] 
服務中心 服務中心

安慶市行政服務中心中心職責

1、負責制定行政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負責對進入“中心”的服務窗口單位和工作人員進行管理、考核、培訓。
3、負責對進入“中心”的部門和服務項目的確定、變更、調整,並對服務項目的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和催辦。
4、研究、協調各窗口在辦理行政審批、審核、核准及備案事項過程中的有關問題。
5、配合經濟110負責對在辦件過程中違法違紀行為投訴的接待、受理、查處。
6、組織調查研究,蒐集各方中心建設信息,向中心管委會反饋,提出中心建設發展的合理建議。 [2] 

安慶市行政服務中心機構設置

安慶市行政服務中心為政府派出機構,直屬市政府。設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紀檢組長1名,內設辦公室、督查室、業務科。
其職責為:
(一)辦公室
1、協助中心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負責起草中心內部各項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2、負責中心的組織人事、財務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
3、負責中心的公文處理、印鑑保管使用和介紹信的管理工作。
4、負責中心機關黨建和檔案管理工作。
5、負責中心的宣傳教育和編印中心簡報等工作。
6、負責中心資產的管理、車輛調度、辦公設施及水電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7、負責日常會議的會務準備、材料整理、文稿起草等工作。
8、負責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督查室
1、督促檢查窗口及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服務質量、工作紀律和規範化服務情況。
2、督查檢查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3、受理、處理企業和羣眾對各窗口工作的投訴,負責接待羣眾來信來訪,負責答覆辦事羣眾網上諮詢和投訴。
4、負責徵求社會各界對窗口的建議和反映,做好服務對象評議情況的彙總分析,回訪服務對象,掌握窗口服務情況。
5、負責窗口工作人員進中心的審查、登記等管理工作。
6、負責對窗口及工作人員的日常考核、月度、年度考核工作。
7、負責窗口及工作人員的日常考勤、請假核准工作,負責窗口帶班領導值班安排工作。
8、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業務科
1、負責擬定中心各項業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2、負責窗口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協調解決各窗口及窗口單位審批業務問題。
3、負責並聯審批及重大項目的組織、協調和部門之間的業務銜接工作。
4、負責中心內所有審批項目的審核和公開,動態管理窗口審批工作,創新服務方式。
5、負責全程代理服務和中心業務諮詢工作。
6、負責窗口各類數據的統計、整理工作,定期分析窗口辦件情況。
7、負責中心的網絡維護及計算機等設備的管理工作。
8、負責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安慶市行政服務中心聯繫方式

地址:安慶市開發區1號綜合樓
安慶市行政服務中心
郵編:246005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