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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藝美術行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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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藝美術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英文名稱ANHUI ARTS &CRAFTS ASSOCIATION,縮寫為AHACA。
協會是由全省工藝美術行業的企業、事業單位為主體、自願組成跨地區、跨部門、跨所有制的、非營利性的、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全省性的行業社會組織。
中文名
安徽省工藝美術行業協會
外文名
ANHUI ARTS &CRAFTS ASSOCIATION
本會註冊會址
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92號
縮    寫
AHACA

安徽省工藝美術行業協會機構簡介

協會的宗旨是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經濟建設為心,堅持改革開放,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化建設的要求,發揮政府和企業之間橋樑和紐帶作用,熱忱為企業和行業服務,提高工藝美術行業的科技水平和經濟管理水平,促進工藝美術行業的發展,繁榮工藝美術事業。
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省經委、省輕工協會和登記管理部門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本會註冊會址: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92號

安徽省工藝美術行業協會業務範圍

協會的業務範圍是:
1、開展對行業基本情況的調查,向政府部門提出制定行業規劃、經濟立法、經濟技術政策等方面的建議。協助制定行業標準,對行業檢測、標準、信息等工作參與業務指導。
2、推動本行業的科學研究、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受省工藝美術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在行業內推廣全面質量管理工作,對行業產品質量進行監測,對重要產品的認證和質量檢測等工作參與業務指導。
3、受省工藝美術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對行業產品結構、企業結構的調整、原材料基地的建設、投資指南和科技發展指南的制定提出建議,對行業發展的重大基建、技改項目參與評估和諮詢。
4、受省工藝美術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參與制定並實施《安徽省傳統工藝美術保護辦法》,牽頭做好安徽省傳統工藝美術品種、技藝、工藝美術珍品的評審、認定和保護工作,工藝美術大師、名人的評授工作;頒發傳統工藝美術和工藝美術大師、名人證標、印記。
5、組織行業經濟技術交流、人才培訓、國際合作和行業人員出國學習、考察;組織國內外產品展覽和展銷,推動行業內外多種形式的聯絡和聯合;協調企業內部和行業間的生產經營、技術合作等經濟活動。
6、開展諮詢服務,出版會刊會報,蒐集、分析國內外行業的經濟技術信息,開展市場預測,及時反映行業的重要情況,提出解決行業共性問題的建議。
7、組織會員單位商定行規、行約,並監督實施。調解會員糾紛,協調行業關係,維護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
8、承辦政府部門及省經委、省輕工協會和有關社會團體委託的其他有關事項。

安徽省工藝美術行業協會協會章程

安徽省工藝美術行業協會章程 [1]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本協會的名稱為“安徽省工藝美術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英文名稱ANHUI ARTS &CRAFTS ASSOCIATION,縮寫為AHACA。第二條 本協會是由全省工藝美術行業的企業、事業單位為主體、自願組成跨地區、跨部門、跨所有制的、非營利性的、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全省性的行業社會組織。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經濟建設為心,堅持改革開放,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化建設的要求,發揮政府和企業之間橋樑和紐帶作用,熱忱為企業和行業服務,提高工藝美術行業的科技水平和經濟管理水平,促進工藝美術行業的發展,繁榮工藝美術事業。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省經委、省輕工協會和登記管理部門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第五條 本會註冊會址: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92號第二章 業務範圍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是:1、開展對行業基本情況的調查,向政府部門提出制定行業規劃、經濟立法、經濟技術政策等方面的建議。協助制定行業標準,對行業檢測、標準、信息等工作參與業務指導。2、推動本行業的科學研究、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受省工藝美術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在行業內推廣全面質量管理工作,對行業產品質量進行監測,對重要產品的認證和質量檢測等工作參與業務指導。3、受省工藝美術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對行業產品結構、企業結構的調整、原材料基地的建設、投資指南和科技發展指南的制定提出建議,對行業發展的重大基建、技改項目參與評估和諮詢。4、受省工藝美術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參與制定並實施《安徽省傳統工藝美術保護辦法》,牽頭做好安徽省傳統工藝美術品種、技藝、工藝美術珍品的評審、認定和保護工作,工藝美術大師、名人的評授工作;頒發傳統工藝美術和工藝美術大師、名人證標、印記。5、組織行業經濟技術交流、人才培訓、國際合作和行業人員出國學習、考察;組織國內外產品展覽和展銷,推動行業內外多種形式的聯絡和聯合;協調企業內部和行業間的生產經營、技術合作等經濟活動。6、開展諮詢服務,出版會刊會報,蒐集、分析國內外行業的經濟技術信息,開展市場預測,及時反映行業的重要情況,提出解決行業共性問題的建議。7、組織會員單位商定行規、行約,並監督實施。調解會員糾紛,協調行業關係,維護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8、承辦政府部門及省經委、省輕工協會和有關社會團體委託的其他有關事項。第三章 會員第七條 本協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和名譽會員。1、凡從事工藝美術生產、銷售,依據取得法人資格的企業及科研、教育、學術、設計等有關單位或相關的社會團體,承認本章程,均可申請入會成為單位會員。2、對於發展我省工藝美術事業做出貢獻的企業家和工藝美術專家及技術人員,由個人申請,經協會資格審查批准入會成為個人會員。3、凡熱心幫助我省發展工藝美術事業的專家學者、社會知名人士、海外僑胞、港澳同胞,可由本會聘為名譽會員。第八條 本協會可根據需要聘請德高望重的、熱心支持工藝美術事業的領導同志擔任協會的名譽理事長(會長)或顧問。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1、擁護協會章程;2、有加入協會的意願;3、在全省工藝美術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1、提交入會申請書;2、經理事會討論通過;3、繳納當年會費和會員證工本費;4、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1、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2、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類活動;3、優先享受協會提供的各項服務;4、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5、請求協會幫助解決生產技術或企業經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6、入會自願、退會自由。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1、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的決議;2、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3、積極參加協會活動,完成協會交辦或委託的各項工作;4、向協會反映有關情況,提供有關生產、技術、企業管理等方面的資料和經營管理經驗;5、按規定繳納會費。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一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並自動終止所擔任的職務。每年由協會秘書長集中通報一次,並報次年理事會備案。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協會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第十五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責是:1、制訂和修改協會章程;2、選舉和罷免協會理事;或通過由上屆協會提名的理事建議名單。3、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4、制訂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5、決定終止事項;6、決定其他重大事項。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出席會員代表大會的會員代表採取民主的或協商的方式產生。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常務理事會召集。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1、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選舉和罷免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或通過由行業主管部門提名的協會負責人建議名單;3、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4、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5、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6、決定設立、調整或撤銷協會的工作機構;7、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8、領導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9、制訂協會工作計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10、決定其他重大事項。第二十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其人數不得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二),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半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第二十五條 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2、在全省工藝美術行業有較大影響;3、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5週歲;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5、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6、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第二十六條 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第二十七條 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八年。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一般應由理事長擔任,如因特殊情況須由副理事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上級管理部門批准同意方可擔任。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理事長行使下職權:1、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2、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3、代表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第三十條 本協會以秘書處為辦事機構,配備、聘任專積和兼職工作人員。在常務理事會領導下,由秘書長或副秘書長負責主持處理協會的日常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1、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2、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3、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理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4、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5、處理其他日常事務。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根據工作開展需要,可設立若干專業委員會。專業委員會作為理事會領導下的協會機構,其工作向常務理事會負責。專業委員會可掛靠相關的企業(集團),以便優勢互補、相互支持、共同發展。第三十二條 各市自行成立的地方性協會,可以作為單位會員參加本協會。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1、會費收入;2、政府部門資助;3、國內外的捐贈;4、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5、利息;6、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第三十五條 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職離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損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第四十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開支範圍:1、會議費;2、為行業服務所需的各項費用;3、辦事機構工作人員的工資、資金、聘金、福利及差旅費的支出;4、辦事機構的日常辦公費用及購置和維護辦公設施的開支;5、其他正常開支。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四十三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的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確認。第四十六條 本協會終止會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第四十七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第四十八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第四十九條 本協會終止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第八章 附則第五十條 本章程經2008年5月22日協會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協會理事會。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自省民政廳核准之日起生效。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