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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鎖定
安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構職責指導全縣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事項、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
中文名
安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機構職責1
指導全縣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機構職責2
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事項
機構職責3
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
機構職責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名義發佈和上報的公文。辦理省政府、市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及省、市政府各部門發送縣政府的文電。指導全縣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二)對縣級部門、鄉(鎮)人民政府上報縣政府的請示、報告提出建議意見,並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三)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督促檢查縣政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對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批示、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批示、指示,對縣政府部門間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六)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部門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
(七)指導、監督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信息公開、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和政府網站建設。
(八)負責政府系統黨代表、人大代表議案、批評、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案的牽頭辦理。
(九)指導全縣應急管理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需由縣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辦理人民羣眾來信來訪,負責縣委書記、縣長熱線工作。
(十一)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和縣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政務信息,開展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政策性建議。
(十二)負責落實縣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負責地方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和金融中介等的行業管理和服務,推動金融業發展。
(十三)負責全縣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組織、協調縣級部門集中開展行政審批、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
(十四)負責全縣政府法制工作,督促縣政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行政。
(十五)負責地方民族事務和宗教事務。
(十六)負責全縣外事僑務工作。
(十七)承辦縣政府和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