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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縣人民法院

鎖定
安吉縣地處浙江西北部,生態環境優美,人文底藴深厚,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轄區面積1886平方公里,人口46.7萬,8鎮3鄉4街道,是著名的白茶之鄉、國家生態縣、美麗鄉村示範縣,全國首個“國家生態縣”、中國美麗鄉村國家級標準化示範縣、全國首個縣域“聯合國人居環境獎”。“川原五十里,修竹半其間”,安吉縣人民法院就坐落其中,該院現有14個內設機構和4個派出人民法庭,在編幹警110 人,81.82%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其中碩士研究生8人。2011-2014年共收案40748 件,辦結39146件,收結案年均超萬件,名列全省前列、全市第一。2014年1-7月,收案9967 件,結案8494件,人均結案數、法官人均結案數、一線法官人均結案數分別是全省平均值1.88倍、1.93倍和2.02倍,名列全省第3、第4和第5 位,全市第一。
2019年1月,榮獲全國優秀法院。 [1]  [3] 
中文名
安吉縣人民法院
區    位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縣
地    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縣昌碩西路69號
郵政編碼
313300
聯繫電話
0572-5038165 [3] 
成立時間
1950年5月
院長姓名
王亞琪 [4] 

安吉縣人民法院院情簡介

1950年5月,安吉、孝豐兩縣分別建立人民法院。1958年11月,安吉、孝豐兩縣合併為安吉縣,安吉和孝豐人民法院合併,孝豐縣人民法院建制撤銷。1968年文革中法院機構被撤銷,審判職能由軍管組取代。1973年1月,恢復安吉縣人民法院建制。1980年9月,建立中共安吉縣人民法院黨組。

安吉縣人民法院機構設置

主要審判執行部門有:(一)刑事審判庭。依法審判由本院審理的各類刑事案件;指導人民法庭自訴刑事案件的審判工作,11人 。 (二)民事審判第一庭。依法審判由本院管轄的各類民事糾紛案件;指導人民法庭民事案件的審判工作,12人。 (三)民事審判第二庭。依法審判由本院管轄的各類商事案件;指導人民法庭商事案件的審判工作,10人。(四)行政審判庭(金融審判庭)合署辦公行政審判庭工作職能:依法審判由本院管轄的各類行政案件,負責審查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等工作。金融審判庭工作職能:負責審理涉及金融機構、保險公司、小額貸款擔保公司的各類商事案件,主要包括借款、財產保險、擔保、證券、期貨、票據、債券等金融案件,14人。(五)審判監督庭負責本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經濟、行政案件的再審工作;負責全院各類案件質量的評查工作,4人。(六)執行局依法執行本院各審判庭申請移送和當事人申請執行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各類案件及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37人。(七)立案庭負責由本院管轄案件的立案工作,對各類案件的審(執)限跟蹤,上訴案件登記移交,信訪接待登記等工作,11人 (八)人民法庭。1、遞鋪人民法庭分管轄區為開發區(遞鋪街道)、昌碩街道、靈峯街道、天荒坪鎮、山川鄉、上墅鄉,13人。孝豐人民法庭分管轄區為孝源街道、孝豐鎮、杭垓鎮、報福鎮、章村鎮,11人。梅溪人民法庭分管轄區為梅溪鎮、溪龍鄉,9人;天子湖人民法庭分管轄區為天子湖鎮、鄣吳鎮,8人。2、負責審理法庭分管轄區內的一般的民商事案件和執行案件;負責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安吉縣人民法院法院建設

安吉法院在提升硬件設施的同時,強化理念、體制的創新,堅持“公正司法、司法為民”,充分履行審判職能,構建和完善便民、利民的訴訟機制,積極創新、創優工作機制,全面建設服務型、創新型、學習型、文明型、廉潔型“五型”法院,推進了法院的全面發展。

安吉縣人民法院所獲榮譽

近年來,該院通過弘揚“厚德崇法、和諧奮進”的安吉法院精神,以“爭先創優建一流、公正司法樹形象”為奮鬥目標,榮立集體二等功兩次,先後被評為“全省優秀法院”、“省級文明單位”。三年來共獲得省級以上先進集體和個人39個,2013年,刑庭榮獲“全國青少年維權崗”稱號。2013年12月,齊奇院長以“安吉法院勇於迎難而上,破解難題,工作有特色,管理有成效。望乘司法改革東風,團結幹警,堅定信心,不斷積小改小革為大步大勝,幹在實處,更上一層樓”對該院整體工作予以批示肯定。
2019年1月,榮獲全國優秀法院。 [1]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安吉縣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全國法院先進集體”稱號。 [2] 
2022年8月,安吉縣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被評為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先進集體。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