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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

(2008年吉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出版的圖書)

鎖定
《安全生產》是吉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瑋曉光,張瑤編著 [1] 
中文名
安全生產
作    者
瑋曉光
張瑤
出版社
吉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ISBN
9787807622499
定    價
3.8 元

安全生產內容簡介

《新農村建設叢書》是一套針對“農家書屋”、“陽光工程”、“春風工程”專門編寫的叢書,是吉林出版集團組織多家科研院所及千餘位農業專家和涉農學科學者,傾力打造的精品工程。
本叢書共分五輯,每輯100冊,每冊介紹一個專題。
本書為其中之一的《三農與法--安全生產》分冊,書中介紹了:煤礦安全、建築工程安全等內容。希望本書能夠成為一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指導用書,成為一套指導農民增產增收、脱貧致富、提高自身文化素質、更新觀念的學習資料,成為農民的良師益友。 [2] 

安全生產圖書目錄

一、建築工程安全
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等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報告
勞動者冒險作業導致安全事故發生的應承擔責任
拆除作業者應做好事前準備工作,防止出現安全隱患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簽訂“生死狀”
建築工人有權瞭解建築安全防護措施的具體內容
沒有資質的建築施工隊不能實施拆除作業
施工單位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施工單位不得將未竣工的大樓作為工人休息場所
用人單位有義務為焊工提供勞動防護用品
實施爆破作業時應採取安全措施
無資質的工程隊不得承接建築工程
建築施工單位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
指揮建築施工工作必須具備相應能力
二、煤礦安全
煤礦工人應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礦工發現事故發生先兆時,應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
礦工應瞭解瓦斯爆炸的具體條件
鑽井工應瞭解鑽井法開鑿立井井筒的規定
礦工需瞭解滾筒式採煤機的具體操作規程
煤礦工有權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礦場進行檢舉
煤礦應提供符合生產作業要求的排風系統
煤礦負責人應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煤礦工人不得冒險作業
三、消防安全
勞動者有權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消除安全隱患
勞動者有權要求安全的住宿環境
生產經營單位應按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安全生產條件
生產經營單位應為勞動者提供暢通的疏散通道
林場主不得將林場發包給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個人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封閉員工宿舍出口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負責人應組織搶救
電工應經過專門培訓取得資格證才能上崗作業
四、危險物品安全
員工有權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爆炸物品生產企業進行檢舉
倉儲員有權對不符合條件的爆炸物品儲存場所進行檢舉
個人不得私自運輸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違規存放爆炸物品
不得違規進行雷管銷燬作業
不得私自生產炸藥
開採岩石應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管理
進行爆破作業應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看管危險化學品的勞動者應是專職人員
五、機械安全
勞動者有權拒絕操作不合格起重機械
勞動者有權要求生產經營單位維修“帶病”設備
勞動者受工傷有權要求生產經營單位賠償
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人員受傷,生產經營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
因安全事故受傷的受害人可要求多項賠償
生產經營單位應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
不得采用未經專業檢測檢驗機構檢測合格的自制設備
六、其他
勞動者應接受安全生產培訓
勞動者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勞動者有權拒絕強令冒險作業
危及人身安全時,勞動者有權停止作業
勞動者不得違規操作
勞動者應佩戴勞動防護用品
勞動者報告安全隱患後,負責人應及時處理
焊工要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未經安全生產培訓的勞動者不得上崗作業
生產管理人員需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塗料工有權瞭解針對塗料中毒的防護措施
生產經營單位應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干擾工會的監督權利
村民委員會對事故隱患負有報告義務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