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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特低電壓

鎖定
安全特低電壓是指在最不利的情況下對人不會有危險的存在於兩個可同時觸及的可導電部分間的最高電壓。
中文名
安全特低電壓
外文名
safety extra-low voltage
6V用於
水下照明
12V用於
特別潮濕的場所

安全特低電壓概念

安全特低電壓是指在最不利的情況下對人不會有危險的存在於兩個可同時觸及的可導電部分間的最高電壓。

安全特低電壓規定

IEC標準規定,在通常狀況下,接觸電壓上限值為交流50伏或無波紋直流120伏。在特殊狀況下,接觸電壓上限值為交流25伏或無波紋直流50伏。
我國規定安全電壓額定值的等級為42、36、24、12、6伏。當電氣設備採用的電壓超過安全電壓時,必須按規定採取防止直接接觸帶電體的保護措施。

安全特低電壓要求

安全隔離變壓器或具有獨立繞組的變流器與供電幹線隔離開的電路中,導體之間或任何一個導體與地之間,其交流電壓有效值不超過50(注1:直流電壓正在考慮中。注2:假定任何變壓器或轉換器在其額定電源電壓下工作,無論在滿載或空載時,都不應超過此電壓限值) [1] 

安全特低電壓應用

一般42V用於手持電動工具;36V、24V用於一般場所的安全照明;12V用於特別潮濕的場所和金屬容器內的照明燈和手提燈;6V用於水下照明。【不分交流電(AC)和直流電(DC)】

安全特低電壓安全電壓

安全電壓是指不致使人直接致死或致殘的電壓,一般環境條件下允許持續接觸的“安全特低電壓”是36V。行業規定安全電壓為不高於36V,持續接觸安全電壓為24V,安全電流為10mA, 電擊對人體的危害程度,主要取決於通過人體電流的大小和通電時間長短。

安全特低電壓安全電壓特點

電流強度越大,致命危險越大;持續時間越長,死亡的可能性越大。能引起人感覺到的最小電流值稱為感知電流,交流為1mA,直流為5mA;人觸電後能自己擺脱的最大電流稱為擺脱電流,交流為10mA,直流為50mA;在較短的時間內危及生命的電流稱為致命電流,如100mA的電流通過人體1s,可足以使人致命,因此致命電流為50mA。在有防止觸電保護裝置的情況下,人體允許通過的電流一般可按30mA考慮 [2] 
參考資料
  • 1.    王威. 對安全特低電壓電路的理解[J]. 質量與認證, 2012(2):47-49.
  • 2.    張向東.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特低電壓系統[J]. 建築技術開發, 2015, 42(7):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