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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市水利局

鎖定
負責全市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
中文名
安丘市水利局
職    責
全市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
內設機構
五個
地    點
安丘市

安丘市水利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三)承擔水資源保護和節約用水的責任。
(四)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承擔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全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六)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
(七)指導農村水利工作。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
(九)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
(十)負責全市漁政監督管理及漁業方面的科研、技術推廣、魚病防治等工作。 [1] 

安丘市水利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信訪、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維護穩定、應急管理、政策調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和下屬水管單位的黨務羣團、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水利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
(三)財務科
編制我市水利部門預決算,提出水利財政預算資金安排建議;承擔我市水利資金及水利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有關水利價格、收費、信貸、税收事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水利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四)水資源管理辦公室
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費徵收、水資源論證等制度;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擬定全市水量分配方案、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指導水資源調度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城鄉供水水源規劃、城市污水處理回用和雨洪資源開發利用等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管理保護工作;指導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和行業供水工作,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編制水土保持和水生態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和監測;組織實施重點水土保持和水生態建設項目;承擔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核、監督實施和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承擔“四荒”(荒山、荒丘、荒灘、荒溝)治理開發的指導工作。
(五)水政法規科
起草有關水利規範性文件,擬訂有關政策;負責水政監察隊伍建設、水行政執法和水利行政事業性收費徵收管理工作;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調處部門之間或鎮(街道)之間的水事糾紛;受市政府委託調處縣際間的水事糾紛;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和普法宣傳工作;承擔相關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

安丘市水利局現任領導

安丘市水利局局長:莊平 [2-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