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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贇
(北周第四位皇帝)
鎖定
- 全 名
- 宇文贇
- 別 名
- 北周宣帝
- 字
- 乾伯
- 諡 號
- 宣皇帝
- 封 號
- 魯國公、皇太子(即位前) [2-3]
- 尊 號
- 天元皇帝(內禪後) [10]
- 年 號
- 大成 [42]
- 所處時代
- 南北朝
- 民族族羣
- 鮮卑族
宇文贇人物生平
宇文贇冊立皇儲
武成元年(559年),宇文贇出生於同州。
北周武帝保定元年(561年)五月初一日,被封為魯國公。
[2]
建德元年(572年)四月二十一日,北周武帝親自在太廟祭告祖先,在東邊台階為宇文贇戴冠,立為皇太子。
建德五年(576年)二月,詔命宇文贇視察西部地區,趁機討伐吐谷渾。
[5]
北周武帝宇文邕擔心他不能承擔皇帝的重任,教育他十分嚴厲。每次朝見,行為舉止的要求都和大臣一樣。即使是嚴冬酷暑,不準休息。宇文贇性好飲酒,北周武帝禁止酒和與酒相關的不能送到東宮。宇文贇每次有過錯誤,北周武帝就用棍棒、鞭子痛打他。曾經對他説過:“以前被廢掉的太子有很多。我其餘的兒子難道不能立為太子嗎?”於是命令東宮官員記錄宇文贇的言行。每個月都向他彙報。宇文贇因為害怕北周武帝威嚴,每天言行舉止都按照規矩表演不會表達真實感情,於是很多嚴重的惡行不為外人所知。
[6]
即便如此,仍有王軌等大臣勸諫宇文邕易儲,但宇文邕認為次子宇文贊也不賢,其餘諸子尚幼,於是沒有廢黜宇文贇。
[38]
宇文贇沉湎酒色
北周武帝去世後,按照歷代皇帝行為規範都需要守孝一個月左右。而宇文贇限於形勢,在北周武帝死後第二天登基。十天後,將北周武帝安葬完畢後,脱掉孝服,為自己登基慶祝。
宇文贇即位之後,沉湎酒色,下詔儀同以上官員的女子不許嫁人,以便自己挑選入後宮
[35]
,最終有五位皇后並立,此舉打破前趙皇帝劉聰“三後並立”的記錄。他又深居後宮,任用宦官,大興土木,裝修宮殿,窮奢極欲,濫施刑罰,上書寫錯字的都要治罪
[36]
,還經常派親信監視大臣言行。
宣政元年(578年)六月二十八日,宇文贇殺害皇叔齊王宇文憲,大象元年(579年)五月勒令趙王宇文招、陳王宇文純、越王宇文盛、代王宇文達、滕王宇文逌離開長安,到各自的封地,導致宗室勢力日漸衰落。
[9]
宇文贇禪位太子
大成元年(579年)二月十九日,宇文贇下詔傳位於長子宇文衍,並改年號為大象,自稱天元皇帝,楊麗華為天元皇后,住處稱為“天台”,戴二十四旒冕,車服旗鼓都以二十四為單位
[10]
,命令稱“天制”“天詔”“天敕”
[26]
,對臣下自稱為“天”。大臣朝見時,必須事先吃齋三天、淨身一天。
宇文贇喑啞去世
宇文贇猜忌岳父隨國公楊堅,曾欲賜死其女楊麗華,因楊堅之妻獨孤伽羅哀求而倖免於難;又曾召見楊堅,只要他的臉色有變動就殺了他,楊堅神色自若,逃過一劫。楊堅非常不安,請宇文贇所親信的內史上大夫鄭譯説服宇文贇將他外調,大象二年(580年)五月,宇文贇欲伐南陳,詢問鄭譯的意見,鄭譯趁機推薦楊堅,得到批准。五月十八日,宇文贇任命楊堅為揚州總管,負責南征,楊堅突然足疾發作,並沒有馬上出征。五月二十四日,宇文贇突然病危,召見小御正劉昉、御正中大夫顏之儀囑託後事,但卻説不出話來。劉昉、鄭譯等便圖謀請楊堅輔政,並偽造了相關的遺詔。
[27]
當日,宇文贇在天德殿病逝,時年二十二歲,諡號宣皇帝。同年七月十二日,葬於定陵。
[11]
大定元年(581年),左丞相楊堅廢黜宇文闡而自立,改國號為隋,北周滅亡。
[25]
宇文贇為政舉措
宇文贇政治
- 官制改革
宇文贇即位後,以《周禮》為依據,設立四輔官,分別是大前疑宇文盛、大右弼尉遲迥、大左輔李穆、大後丞楊堅。他任內“事不師古,官員班品,隨意變革”,又在六府諸司中增置中大夫,在御正、內史中增置上大夫,其餘往往“朝出夕改”。
[28-29]
- 巡視州郡
宣政元年(578年)八月,宇文贇派遣大使巡視各州,並制定九條律令宣示各州郡:第一、判決罪犯,都必須依據法律條文;第二、母族服喪期滿者,聽任再婚;第三、以杖責處罰時,都必須依照法令;第四、郡縣境內出現盜賊而未能擒獲的,應上報;第五、孝子孝孫、義夫節婦,應在家鄉表彰,其才能可當任用者,應立即舉薦;第六、凡從前曾經效力,而名望地位不高,或沉淪民間,有文武之才者,應當訪求,將其姓名上報;第七、七品以上官員,已下令錄用,八品以下官員以及品外之人,如想入仕,都聽任參加預選,降兩級授給官職;第八、州舉薦高才博學者為秀才,郡舉薦通經高行者為孝廉,上等州、上等郡每年舉薦一人,下等州、下等郡每三年舉薦一人;第九、年齡在七十以上者,依照規則授給官職,凡鰥寡窮困難以自理者,應一律予以賑濟。
[13]
宇文贇軍事
宣政元年(578年)九月,汾州稽胡首領劉受邏幹舉兵反叛,宇文贇任命上柱國、越王宇文盛為行軍元帥,率軍討平叛亂。
[16]
宇文贇文化
宇文贇外交
大成元年(579年)二月,突厥佗缽可汗派使節求婚,北周宣帝選中堂妹(趙王宇文招之女),封為千金公主,預備下嫁。但由於突厥拒絕交出北齊流亡“皇帝”高紹義,所以婚事一度延宕。 翌年二月,突厥再次遣使入貢,這次終於迎娶了千金公主。
[32-33]
宇文贇親屬成員
宇文贇父母
祖父:宇文泰,北周文帝
父親:宇文邕,北周武帝。
嫡母:阿史那皇后
生母:李娥姿,帝太后
宇文贇后妃
天中皇后,陳月儀,出家。
天左皇后,尉遲熾繁,出家。
天右皇后,元樂尚,出家。
宇文贇兒子
宇文贇女兒
公主宇文娥英,母為楊麗華。
[19]
宇文贇歷史評價
- 王軌:“皇太子仁孝無聞,復多涼德,恐不了陛下家事。” [39]
- 楊堅:“天元實無積德,視其相貌,壽亦不長。加以法令繁苛,耽恣聲色,以吾觀之,殆將不久。又復諸侯微弱,各令就國,曾無深根固本之計,羽翮既剪,何能及遠哉?” [40]
- 盧思道:“宣帝初在東宮,已多罪失。高祖每加嚴訓,不能修改。嗣位之初,飾情自勵。逾年已後,變態轉興。耽酒好色,常居內寢。角抵逸遊,不捨晝夜。分命使人,徵求子女。積之後宮,以千萬數,此石虎之淫風也。寵姬四人,並立為皇后。車服節文,與內主無別,此劉聰之亂政也。少在儲宮,頗覽經籍。臨朝對眾,亦有精神。但稟猜狂,特好詭異。衣冠形色,皆與舊制不同。文武侍臣,屏棄遐裔。內外門ト,皆別令宦者看守。出入去來,並錄其數,殿省以目相視。然朋淫於家,無所簡擇。乃至長樂,亦有醜聲。大象之末,忽焉慘虐。鞭撻朝士,動至數百。背及胸腹,一皆下手。楚毒之理,不可忍見。祖宗廟號,諱不得稱。變易官名,回官姓族。車乘輪輻,並有貴賤之殊;婦女莊點,亦為上下之異。後庭嬪妾,房有數人。自旦至夕,恆令危坐相對。有不如法,便即捶楚。內外命婦,朔望朝謁,皆令為丈夫拜伏,以示肅恭。自號為天,不復稱朕。此外小事異同,不可勝紀。往惑妖僻,開闢未之有也。” [20]
- 令狐德棻:“高祖識嗣子之非才,顧宗佑之至重。滯愛同於晉武,則哲異於宋宣。但欲威之以檟楚,期之於懲肅,義方之教,豈若是乎。卒使昏虐君臨,奸回肆毒。善無小而必棄,惡無大而弗為。窮南山之簡,未足書其過;盡東觀之筆,不能記其罪。然猶保全首領,及子而亡,幸哉。” [12]
- 李延壽:“而識嗣子之非才,顧宗祏之至重;滯愛同於晉武,則哲異於宋宣。但欲威之榎楚,期於懲肅,義方之教,豈若是乎。卒使昏虐君臨,奸回肆毒;跡宣後之行事,身歿已為幸矣。” [19]
- 魏徵:“天元性兇而強,威福在己。亡國之事,皆在其身。” [21]
- 虞世南:“太山之將崩,必因拔壤。樹之將折,皆由蠍蠹。國之將亡,必有妖孽。若夫天元,周之妖孽也,其詭譎奇怪,豈足怪乎?” [22]
- 司馬光:“天元昏暴滋甚,喜怒乖度。” [23]
宇文贇史料索引
宇文贇影視形象
年份 | 電視劇/電影 | 飾演者 | 形象展示 |
---|---|---|---|
2007 | 孫東雲 | ||
2018 | |||
2019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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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宣皇帝諱贇,字乾伯,高祖長子也。母曰李太后。
- 2.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武成元年,生於同州。保定元年五月丙午,封魯國公。
- 3.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建德元年四月癸巳,高祖親告廟,冠於阼階,立為皇太子。詔皇太子巡撫西土。
- 4.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文宣皇后崩,高祖諒闇,詔太子總朝政。五旬而罷。高祖每巡幸四方,太子常留監國。
- 5.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五年二月,又詔皇太子巡西土,因討吐谷渾。
- 6.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帝之在東宮也,高祖慮其不堪承嗣,遇之甚嚴。朝見進止,與諸臣無異,雖隆寒盛暑,亦不得休息。性既嗜酒,高祖遂禁醪醴不許至東宮。帝每有過,輒加捶撲。嘗謂之曰:“古來太子被廢者幾人,餘兒豈不堪立耶。”於是遣東宮官屬錄帝言語動作,每月奏聞,帝憚高祖威嚴,矯情修飾,以是過惡遂不外聞。
- 7.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宣政元年六月丁酉,高祖崩。戊戌,皇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后為皇太后。癸亥,尊所生李氏為帝帝太后。
- 8.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大赦,改元大成。
- 9.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宣政元年六月……甲子,誅上柱國、齊王憲……(大象元年)五月辛亥,以洺州襄國郡為趙國,以齊州濟南郡為陳國,以豐州武當、安富二郡為越國,以潞州上黨郡為代國,以荊州新野郡為滕國,邑各一萬户。令趙王招、陳王純、越王盛、代王達、滕王逌並之國。
- 10.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辛巳,詔曰:………朕今傅位於衍。乃眷四海,深合謳歌之望;俾予一人,高蹈風塵之表。萬方兆庶,知朕意焉。可大赦天下,改大成元年為大象元年。帝於是自稱天元皇帝,所居稱天台,冕有二十四旒,車服旗鼓,皆以二十四為節。
- 11.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己酉,大漸。御正下大夫劉昉,與內史上大夫鄭譯矯制,以隨國公堅受遺輔政。是日,帝崩於天德殿。時年二十二,諡曰宣皇帝。七月丙申,葬定陵。
- 12.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03-05]
- 13.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遣大使巡察諸州。詔制九條,宣下州郡:一曰,決獄科罪,皆準律文;二曰,母族絕服外者,聽婚;三曰,以杖決罰,悉令依法;四曰,郡縣當境賊盜不擒獲者,並仰錄奏;五曰,孝子順孫、義夫節婦,表其門閭,才堪任用者,即宜申薦;六曰,或昔經驅使,名位未達,或沉淪蓬蓽,文武可施,宜並採訪,具以名奏;七曰,偽齊七品以上,已敕收用,八品以下,爰及流外,若欲入仕,皆聽預選,降二等授官;八曰,州舉高才博學者為秀才,郡舉經明行修者為孝廉,上州、上郡歲一人,下州、下郡三歲一人;九曰,年七十以上,依式授官,鰥寡睏乏不能自存者,並加稟恤。
- 14.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是月,幽州人盧昌期據范陽反,詔柱國、東平公宇文神舉帥眾討平之。
- 15.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幽州人盧昌期、祖英伯等聚眾據范陽反,詔神舉率兵擒之。
- 16.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汾州稽胡帥劉受邏幹舉兵反。詔上柱國、越王盛為行軍元帥,率眾討平之。
- 17.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己丑,以上柱國、河陽總管滕王逌為行軍元帥,率眾伐陳。免京師見徒,並令從軍。
- 18. 《周書·卷十三·列傳第五》:宣帝三子。朱皇后生靜皇帝,王姬生鄴王衎,皇甫姬生郢王術。鄴王衎,大象二年,封王。郢王術,大象二年,封王。與衎併為隋文帝所害,國除。
- 19.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2-12-05]
- 20. 《後周興亡論》 .中國古曲網[引用日期2014-06-08]
- 21. 《貞觀政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6-09]
- 22. 《論略》 .中國古曲網[引用日期2014-06-08]
- 23.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1-23]
- 24. 獨孤皇后演員表 .搜視網[引用日期2020-05-06]
- 25. 《周書-卷八 帝紀第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8-02]
- 26.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乙丑,改制、詔為天制、詔,敕為天敕。
- 27. 《資治通鑑 卷一百七十四 陳紀八》:周楊後性柔婉,不妨忌,四皇后及嬪、御等,鹹愛而仰之。天元昏暴滋甚,喜怒乖度,嘗譴後,欲加之罪。後進止詳閒,辭色不撓,天元大怒,遂賜後死,逼令引訣,後母獨孤氏詣閣陳謝,叩頭流血,然後得免。後父大前疑堅,位望隆重,天元忌之,嘗因忿謂後曰:"必族滅爾家!"因召堅,謂左右曰:"色動,即殺之。"堅至,神色自若,乃止。內史上大夫鄭譯,與堅少同學,奇堅相表,傾心相結。堅既為帝所忌,情不自安,嘗在永巷,私於譯曰:"久願出藩,公所悉也,願少留意!"譯曰:"以公德望,天下歸心。欲求多福,豈敢忘也!謹即言之。"天元將遣譯入寇,譯請元帥。天元曰:"卿意如何?"對曰:"若定江東,自非懿戚重臣,無以鎮撫。可令隨公行,且為壽陽總管以督軍事。"天元從之。己丑,以堅為揚州總管,使譯發兵會壽陽。將行,會堅暴有足疾,不果行。甲午夜,天元備法駕,幸天興宮。乙未,不豫而還。小御正博陵劉昉,素以狡諂得幸於天元,與御正中大夫顏之儀並見親信。天元召昉、之儀入卧內,欲屬以後事,天元瘖,不復能言。昉見靜帝幼衝,以楊堅後父,有重名,遂與領內史鄭譯、御飾大夫柳裘、內史大夫杜陵韋謩、御正下士朝那皇甫績謀引堅輔政。堅固辭,不敢當。昉曰:"公若為,速為之;不為,昉自為也。"堅乃從之,稱受詔居中侍疾。裘,惔之孫也。是日,帝殂。秘不發喪。昉、譯矯詔以堅總知中外兵馬事。顏之儀知非帝旨,拒而不從。昉等草詔署訖,逼之儀連署,之儀厲聲曰:"主上升遐,嗣子衝幼,阿衡之任,宜在宗英。方今趙王最長,以親以德,合膺重寄。公等備受朝恩,當思盡忠報國,奈何一旦欲以神器假人!之儀有死而已,不能誣罔先帝。"昉等知不可屈。乃代之儀署而行之。諸衞既受敕,並受堅節度。
- 28.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初置四輔官,以上柱國大冢宰越王盛為大前疑,相州總管蜀國公尉遲迥為大右弼,申國公李穆為大左輔,大司馬隨國公楊堅為大後丞。
- 29. 《周書 卷二十四 列傳第十六》:宣帝嗣位,事不師古,官員班品,隨意變革。至如初置四輔官,及六府諸司復置中大夫,並御正、內史增置上大夫等,則載於外史。餘則朝出夕改,莫能詳錄。於時雖行《周禮》,其內外眾職,又兼用秦漢等官。
- 30.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是歲,初復佛像及天尊像。至是,帝與二像俱南面而坐,大陳雜戲,令京城士民縱觀。
- 31. 《周書·卷八·帝紀第八》:庚申,復行佛、道二教。舊沙門、道士精誠自守者,簡令入道。
- 32. 《資治通鑑 卷一百七十三 陳紀七》:突厥佗缽可汗請和於周,周主以趙王招女為千金公主,妻之,且命執送高紹義;佗缽不從。
- 33. 《資治通鑑 卷一百七十四 陳紀八》:戊午,突厥入貢於周,且迎千金公主。
- 34. 愛新覺羅·弘曆批註.《乾隆御批綱鑑》:黃山書社,1996年:第2522頁
- 35. 《周書 卷四十 列傳第三十二》:大尊初臨四海,德惠未洽,先搜天下美女,用實後宮;又詔儀同以上女,不許輒嫁。
- 36. 《周書 卷四十 列傳第三十二》:大尊比來一入後宮,數日不出。所須聞奏,多附內豎。傳言失實,是非可懼。事由宦者,亡國之徵。……大尊朝夕趣庭,親承聖旨。豈有崩未逾年,而遽窮奢麗,成父之志,義豈然乎。請興造之制,務從卑儉。雕文刻鏤,一切勿營……近見有詔,上書字誤者,即治其罪。假有忠讜之人,欲陳時事,尺有所短,文字非工,不密失身,義無假手,脱有舛謬,便陷嚴科。嬰徑尺之鱗,其事非易,下不諱之詔,猶懼未來,更加刑戮,能無鉗口!大尊縱不能採誹謗之言,無宜杜獻書之路。請停此詔,則天下幸甚。
- 37. 《周書 卷四十 列傳第三十二》:運乃輿櫬詣朝堂,陳帝八失……帝大怒,將戮之。內史元巖紿帝曰:"樂運知書奏必死,所以不顧身命者,欲取後世之名。陛下若殺之,乃成其名也。"帝然之,因而獲免。翌日,帝頗感悟。召運謂之曰:"朕昨夜思卿所奏,實是忠臣。先皇明聖,卿數有規諫。朕既昏暗,卿復能如此。"乃賜御食以賞之。朝之公卿,初見帝盛怒,莫不為運寒心。後見獲宥,皆相賀以為倖免虎口。
- 38. 《資治通鑑 卷一百七十二 陳紀六》:王軌嘗與小內史賀若弼言:"太子必不克負荷。"……後軌因內宴上壽,捋帝須曰:"可愛好老公,但恨後嗣弱耳。"先是,帝問右宮伯宇文孝伯曰:"吾兒比來何如?"對曰:"太子比懼天威,更無過失。"罷酒,帝責孝伯曰:"公常語我雲:'太子無過。'今軌有此言,公為誑矣。"孝伯再拜曰:"臣聞父子之際,人所難言。臣知陛下不能割慈忍愛,遂爾結舌。"帝知其意,默然久之,乃曰:"朕已委公矣,公其勉之。"王軌驟言於帝曰:"皇太子非社稷主。普六茹堅貌有反相。"帝不悦,曰:"必天命有在,將若之何!"楊堅聞之,甚懼,深自晦匿。帝深以軌等言為然,但漢王贊次長,又不才,餘子皆幼,故得不廢。
- 39. 《周書 卷四十 列傳第三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9-03]
- 40. 《隋書 卷五十 列傳第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9-03]
- 41. 《周書》:宣政元年六月丁酉,高祖崩。戊戌,皇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后為皇太后。
- 42. 《資治通鑑》:(大成元年二月)辛巳,周宣帝傳位於太子闡,大赦,改元大象,自稱天元皇帝,所居稱"天台",冕二十四旒,車服旗鼓皆倍於前王之數。皇帝稱正陽宮,置納言、御正、諸衞等官,皆準天台。尊皇太后為天元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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