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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賢
鎖定
- 逝世日期
- 580年
- 籍 貫
- 代郡武川縣(今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武川縣)
- 官 職
- 華州刺史、荊州總管、大司空、上柱國、雍州牧、太師
- 爵 位
- 畢國公→畢王
- 諡 號
- 剌(一作“賴”)
宇文賢人物生平
宇文賢之母為徐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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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成二年(560年)四月,周明帝宇文毓駕崩,遺詔傳位於弟弟魯國公宇文邕。晉公宇文護對司會中大夫崔猷説:“魯國公稟性寬厚仁義,太祖的各個兒子中年齡居長。如今奉遵遺旨,擁戴他為皇帝,您認為何如?”崔猷回答説:“殷商尊奉位尊者,周朝親近血緣親者,如今朝廷遵循《周禮》,不能違背這一原則。”宇文護説:“天下事大,只擔心宇文賢年幼。”崔猷説:“昔日周公輔佐周成王在朝廷會見諸侯,何況您於親於賢都排在首位,如果像周公那樣行事,就不會辜負顧命託孤。”這件事雖然沒有實現,當時的人都稱讚崔猷堅守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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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二年(580年),周宣帝宇文贇去世,宇文賢個性剛強幹練,有聲威謀略,擔心楊堅會顛覆宇文氏的江山社稷,與五位叔父趙王宇文招、陳王宇文純、越王宇文盛、代王宇文達、滕王宇文逌合謀殺楊堅,言辭多有泄露, 被丞相別駕楊雄知道後告發。大象二年六月十七日(580年7月14日),宇文賢在府邸中被害,時年二十二歲(虛歲),宇文賢的兒子宇文弘義、宇文恭道、宇文樹娘等也被殺死,封國被廢除。與他同謀的五王雖被赦免,但最終也被楊堅先後殺害,為其代周立隋鋪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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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賢後世紀念
宇文賢歷史評價
宇文賢親屬成員
宇文賢影視形象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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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周書·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七》:世宗崩,遺詔立高祖。晉公護謂猷曰:“魯國公稟性寬仁,太祖諸子之中,年又居長。今奉遵遺旨,翊戴為主,君以為何如?”猷對曰:“殷道尊尊,周道親親,今朝廷既遵周禮,無容輒違此義。”護曰:“天下事大,但恐畢公衝幼耳。”猷曰:“昔周公輔成王以朝諸侯,況明公親賢莫二,若行周公之事,方為不負顧託。”事雖不行,當時稱其守正。
- 2. 《周書·卷十三·列傳第五》:明帝三男。徐妃生畢剌王賢,後宮生酆王貞、宋王寔。
- 3. 《周書·卷五·帝紀第五》:五月壬戌,封世宗長子賢為畢國公。
- 4. 《周書·卷四十五·列傳第三十七》:五年,詔魯公贇、畢公賢等俱以束脩之禮,同受業焉。
- 5. 《周書·卷五·帝紀第五》:丁酉,紀國公康、畢國公賢、酆國公貞、宋國公實、漢國公贊、秦國公贄、曹國公允並進爵為王。
- 6. 《周書·卷六·帝紀第六》:己卯,以華州刺史、畢王賢為荊州總管。
- 7.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十二月甲子,以柱國、畢王賢為大司空。
- 8.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癸亥,以柱國、畢王賢為上柱國。
- 9.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秋七月庚寅,以大司空、畢王賢為雍州牧,大後丞、隨國公楊堅為大前疑,柱國、滎陽公司馬消難為大後丞。
- 10.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壬午,以上柱國、雍州牧、畢王賢為太師,上柱國、郇國公韓建業為大左輔。
- 11. 《周書·卷十三·列傳第五》:畢剌王賢,字乾陽。保定四年,封畢國公。建德三年,進爵為王。出為華州刺史,遷荊州總管,進位柱國。宣政中,入為大司空。大象初,進位上柱國、雍州牧、太師。明年,宣帝崩。賢性強濟,有威略。慮隋文帝傾覆宗社,言頗泄漏,尋為所害,並其子弘義、恭道、樹娘等,國除。
- 12. 《隋書·卷一·帝紀第一》:雍州牧畢王賢及趙、陳等五王,以天下之望歸於高祖,因謀作亂。高祖執賢斬之,寢趙王等之罪,因詔五王劍履上殿,入朝不趨,用安其心。
- 13. 《大周故畢國公墓誌》:公諱賢,字乾陽。世宗明皇帝長子也。爵位始終存乎史策,以大象二年歲次庚子六月乙卯朔十七日辛未薨乎第,春秋廿二。其年十月癸丑朔廿日壬申, 詔葬於洪渡鄉洪坡裏。贈畢國公,諡曰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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