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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法則

(宇宙精神與宇宙物質的對立統一法則)

鎖定
宇宙法則(宇觀、形而上學、規範場等)是宇宙精神(宏觀、形而中學、電磁場等)與宇宙物質(微觀、形而下學、量子場等)對立統一的產物。沒有宇宙精神(意識、理性、心靈等)與宇宙物質(存在、感性、身體等)的對立統一和螺旋向上的運動變化發展,就不會有宇宙法則(絕對精神、潛意識、生命等)的誕生。因為它們之間是不可分割的關係。宇宙法則是宇宙精神的絕對性、普遍性和主觀性與宇宙物質的相對性、特殊性和客觀性合而為一的產物;反之亦然。
中文名
宇宙法則
類    型
哲學
特    點
宏大
表    現
宇宙精神
相    關
超時空法則
基本概念
宇宙法則
宇宙法則與宇宙精神和宇宙物質它們之間是多樣統一的關係,都在運動變化中不斷髮展。自然科學上的表現則是——宇宙法則(愛因斯坦的統一場、相對論等)就是宇宙精神(牛頓的引力論、麥克斯韋的電磁場、普朗克的量子論等)與宇宙物質(牛頓的運動定律、力學原理、海森堡的量子力學等)對立統一的法則。它們之間的相互作用是通過連續不斷的量子場、電磁場和引力場等為媒介,在四維和多維時空中不斷的運動和轉化。從納米、毫米、光年到j基本粒子、電子、天體;從量子論、引力論到相對論無不打有宇宙法則的烙印。
社會科學上的表現是——宇宙法則(釋迦牟尼的涅盤、真如、佛、般若、實相;康德的物自體、耶穌的上帝等)就是宇宙精神(老子的道、黑格爾的絕對精神、叔本華的意志等)與宇宙物質(孔子的仁義、尼采的權力意志、杜威的實用主義等)對立統一的法則。它們之間的相互作用是通過哲學、文學、邏輯學、心理學等為媒介,在人類的思維和思想中運動轉化。從軍事學、經濟學、政治學到倫理學、法律學、社會學:從哲學、文學到性科學無不打有宇宙法則的烙印。
藝術科學中的表現則是——宇宙法則(謝赫的氣韻生動、貝爾的終極實在、塞尚的自然母體等)就是宇宙精神(齊白石的似與不似之間、王羲之的意在筆前、畢加索的永恆實物等)與宇宙物質(達芬奇的感覺經驗、蔡邕的縱橫有象、黃筌的工筆等)對立統一的法則。它們之間的相互作用是通過技法、意境和神韻為媒介,在天人合一(異質同構)的基礎上探求宇宙人生的真諦和本源。從寫實、寫意、寫道到工筆、再現、表現:從書為心畫、入妙通靈到取象立意無不打有宇宙法則的烙印。
宇宙法則在宇觀時空、宏觀時空和微觀時空中既有共性,又有個性(既矛盾又統一);這都是宇宙法則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歸納性和演繹性所決定的。宇宙法則與宇宙精神和宇宙物質之間既有相對性,又有絕對性;它們在相互排斥、區別和吸引聯繫中運動變化發展。宇宙法則是不生不滅、不增不減、質能互轉的宇宙守恆法則;它與生滅、增減、矛盾的宇宙精神和宇宙物質對立統一併相反相成,從而衍生了天地萬物。
人類社會是宇宙法則的產物,所以人類社會的哲學思想、思維方式和社會關係等一切領域無不打有宇宙法則的烙印,又無不受到宇宙法則的制約。否則,人類社會便會受到客觀真理規律的無情懲罰。宇宙法則就是人類社會的宇宙精神——社會科學(形而上學、意識形態、上層建築)與人類社會的宇宙物質——自然科學(形而下學、經濟基礎、科學技術)對立統一的法則;而人類社會的藝術科學(形而中學、書畫美術、文藝戲曲),則是聯結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對立統一的紐帶和橋樑。宇宙法則就是人類社會的學術思想、科學技術和書畫藝術對立統一的法則。宇宙法則就是宇宙精神(心靈感應到或感應不到的精神和物質)與宇宙物質(眼睛看見或看不見的精神和物質)之間對立統一的法則。它們都是以第六感覺和心靈感應等為交流媒介,從而達到坐忘身心,與宇宙萬物融為一體的境界。
總而言之,相對的宇宙精神與宇宙物質對立統一之總和,就是絕對的宇宙法則。它們在對立統一、質量互變和否定之否定中運動變化發展。這都不是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人類社會上的一切領域,只有先順其宇宙法則客觀規律,才能支配改造主觀世界和客觀世界,從而達到實現高級大同世界的目的。否則,便會自食其果。
第一章 宇宙法則與人類科學文化藝術的關係
宇宙法則就是宇宙精神與宇宙物質對立統一的產物,沒有宇宙精神和宇宙物質的對立統一,就沒有宇宙法則,反之亦然。
人類社會——社會科學上的宇宙法則就是釋迦牟尼的“涅盤”;宇宙精神是老子的“道德”,宇宙物質則是孔子的“仁義”;而周文王《易經》上的“八卦圖”則是聯結宇宙精神和宇宙物質的紐帶。自然科學上的宇宙法則就是愛因斯坦的“規範場”;宇宙精神是麥克斯韋的“電磁場”,宇宙物質則是海森堡的“量子力學”;而門捷列夫的“元素週期率”則是連接宇宙精神和宇宙物質的紐帶。藝術科學上的宇宙法則就是塞尚的“自然母體”;宇宙精神是康定斯基的“精神實體”,宇宙物質則是梵高的“色彩和諧”;而馬蒂斯的“感情表現”則是連結宇宙精神和宇宙物質之間的紐帶。
人類社會上的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和藝術科學無不是宇宙法則的產物。古今中外不知多少偉大的仁人志士們不惜付出血淚及生命之代價,為探求堅持宇宙人生的真理規律,不計個人的利害得失,對人類社會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高度發展作出了巨大的卓越貢獻。
第一節 宇宙法則與社會科學的關係
我們先從古今中外東西雙方的社會科學(學術思想)——哲學中粗略談起。東方哲學中首推印度大哲——佛教創始人釋迦牟尼。他表示宇宙法則的概念(名詞)是:“佛、般若、實相、如來、阿賴耶識”等;他表示宇宙精神的概念(名詞)是:“空”等,他表示宇宙物質的概念(名詞)是“色”等。《心經》上講:“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既是色。”這裏所説的“色”就是宇宙物質、“空”就是宇宙精神;而“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則是宇宙法則。《金剛經》上講:“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這裏説的“相”就是宇宙物質、“非相”就是宇宙精神;而“如來”則是宇宙法則。
其次是我國春秋時期的大哲——道教創始人老子(李耳)。他表示宇宙法則的概念(名詞)是:“道、穀神、大象、無為”等;他表示宇宙精神的概念(名詞)是:“無、天”等,他表示宇宙物質的概念(名詞)是:“有、地”等。《道德經》四十章講:“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這裏説的“無”就是宇宙精神、“有”就是宇宙物質;而“天法道,道法自然”則是宇宙法則。《道德經》六章講:“穀神不死,是謂玄牝;玄牝之門,是謂天地根。”這裏説的“天根”就是宇宙精神、“地根”就是宇宙物質;而“穀神”則是宇宙法則。
“再其次是我國西周時期——儒教先哲周文王。他表示宇宙法則的概念(名詞)是:“八卦圖” 等:他表示宇宙精神的概念(名詞)是:“乾、陽”等。他表示宇宙物質的概念(名詞)是:“坤、陰”等。《周易》繫辭上傳五章講:“一陰一陽謂之道。”這裏所説“陽”就是宇宙精神,“陰”就是宇宙物質;而“道”就是宇宙法則。《周易》繫辭上傳十二章講:“聖人立象以盡意,鼓之舞之以盡神”。這裏説的“象”就是宇宙物質、“意”就是宇宙精神;而“神”則是宇宙法則。
東方哲學家研究靈悟出的宇宙法則有宏觀和微觀之分、又有廣義和狹義之別;也有本體與相用之異、又有出世和入世之説。宏觀上孔子的“仁義”是宇宙法則,微觀上孟子的“性善論”是宇宙精神、荀子的“性惡論”則是宇宙物質。廣義上莊子的“齊物論”和“無用論”是宇宙法則,狹義上孫子的“權謀”是宇宙精神、韓非子的“法勢術”則是宇宙物質。陸象山的“心即理”講本體、出世的宇宙法則;朱熹的“性即理”和程明道的“心性”則是講相用、入世的宇宙物質和宇宙精神,而王弼的“沖和通無”則處在宏觀和微觀、廣義和狹義、本體與相用、出世與入世之間,起着承上啓下的紐帶作用。
天地萬物都是宇宙法則的產物,亦無不是宇宙法則的具體反應,都打有宇宙法則的永恆烙印。而人類社會的東方社會科學(學術思想)——哲學等也不例外。
西方哲學中首推德國大哲——康德。他表示宇宙法則的概念(名詞)是:“物自體、自在之物”等;他表示宇宙精神的概念(名詞)是:“先天命題”(先驗論)等,他表示宇宙物質的概念(名詞)是:“經驗命題”(實踐論)等。他的代表作是《純粹理性批判》等。
再其次是德國大哲——黑格爾。他表示宇宙法則的概念(名詞)是:“絕對精神、世界精神、絕對知識、唯心辯證法”等;他表示宇宙精神的概念(名詞)是:“主觀精神”等,他表示宇宙物質的概念(名詞)是:“客觀精神”等。他的代表作是《邏輯學》等。
再其次是德國大哲——叔本華。他表示宇宙法則的概念(名詞)是:“宇宙意志”(總意志)等;他表示宇宙精神的概念(名詞)是:“本質、實在”等,他表示宇宙物質的概念(名詞)是:“表象、現象”等。他的代表作是《意志與表象的世界》等。
西方哲學家們所研究靈悟出的宇宙法則有宏觀和微觀之分、又有廣義和狹義之別;也有本體與相用之異、又有出世與入世之説。宏觀上斯賓諾莎的“神”是宇宙法則,微觀上培根的“歸納法”是宇宙精神、笛卡爾的“演繹法”是宇宙物質。廣義上亞里士多德的“實質”是宇宙法則,狹義上尼采的“權力意志論”是宇宙精神、詹姆斯的“實用主義”是宇宙物質。耶穌的“上帝”是講本體、出世的宇宙法則;馬克思的“唯物辯證法”和盧梭的“總意志”則是講相用、入世的宇宙精神和宇宙物質,而萊布尼茲的“實體”(無窗單子)則是處在宏觀和微觀、廣義和狹義、本體與相用、出世與入世之間,起着承上啓下的紐帶作用。
天地萬物都是宇宙法則的產物,亦無不是宇宙法則的具體反應,都打有宇宙法則的永恆烙印;而人類社會的西方社會科學(學術思想)——哲學等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