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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證明

鎖定
學歷證明書和畢業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學校出具學歷證明書是一種行政確認行為,是學校的法定職責 [1] 
中文名
學歷證明
適用於
學校
依    據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拓    展
畢業證書

目錄

學歷證明依據

第三十九條 畢業、結業肄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後應當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學歷證明刪減

2023年6月,司法部推出一批公證便民服務新舉措,刪減等116項證明材料。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