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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院

(中國古代官署名)

鎖定
翰林院,唐代初置,宮廷供奉機構,安置文學、經術、卜、醫、僧道、書畫、弈棋人才,陪侍皇帝遊宴娛樂,統稱翰林院,並非正式官署。晚唐以後,翰林學士院演變成了專門起草機密詔制的重要機構,有“天子私人”之稱。在院任職與曾經任職者,被稱為翰林官,簡稱翰林。宋朝後成為正式官職,並與科舉接軌。明朝以後被內閣等代替,成為養才儲望之所,負責修書撰史,起草詔書,為皇室成員侍讀,擔任科舉考官等。地位清貴,是成為閣老重臣以至地方官員的踏腳石。
無論政治地位高低,在各朝各代,翰林學士始終是社會中地位最高的士人羣體,集中了當時知識分子中的精英,社會地位優越。唐朝的張九齡白居易,宋朝的蘇軾歐陽修王安石司馬光,明朝的宋濂方孝孺張居正,晚清的曾國藩李鴻章等等,皆是翰林中人。
成為翰林學士的輝煌前景也使得大量知識分子投身科舉,造成了人才浪費。社會重文士輕技工,拖緩了科學技術的發展。此外,翰林制度也使得文學界思想界的主流處於皇帝的監管之下,對學術自由和知識分子的思想獨立起了壓抑作用,有利於皇帝進行專制統治。
中文名
翰林院
外文名
Imperial Academy或Hanlinyuan
設立於
唐朝
結束於
清末
有關名人
李白張居正方孝孺伍秉鑑

翰林院機構名稱

翰林,即文翰之林,意同文苑。翰林一詞最早可以在漢代揚雄的《長楊賦》中看到。由於漢代侍詔在玉堂殿,翰林院也常被稱為玉堂署

翰林院歷史沿革

翰林院唐代

唐代翰林院是中國唐代開始設立的各種文藝技術之士供職的機構。初唐玄宗選擅長文詞的朝臣入居翰林起草詔制,後逐漸演變為草擬機密詔制的重要機構,任職者稱為待詔。起草詔制本是中書舍人的專職,但唐玄宗感到中書舍人草擬詔制的制度難以保守機密和應付急需,乃一度挑選擅長文學的親信官員充翰林院待詔,以備起草急詔(兼撰擬詩文)。
開元二十六年(738年),又另建翰林學士院,專供草擬詔制者居住,供職者稱翰林學士(簡稱學士),本身無秩品。初置時並無員額,後來依照中書舍人之例,置學士六人,擇其中資歷深者一人為承旨。
安史之亂以後,軍事頻繁,翰林學士地位愈來愈重要,不但在草擬詔制方面分割了中書舍人之權,也在參謀密計方面分割了宰相之權。
唐憲宗以後,翰林學士承旨往往晉升為宰相。學士院設置之後,與中書舍人院有了明確分工。學士所起草的是任免將相大臣、宣佈大赦、號令征伐等有關軍國大事的詔制,稱為內製;中書舍人所起草的則是一般臣僚的任免以及例行的文告,稱為外製
學士院有兩名由宦官充任的學士院使(或稱翰林院使),在皇帝與翰林學士間起傳達聯繫的作用,在政治上有很大影響。後晉天福五年(940年)曾宣佈廢除翰林學士,將草擬詔制之權歸還中書舍人,但不久又恢復。

翰林院宋代

宋沿唐制設學士院,有時也稱翰林學士院。 [1]  翰林學士實際上充當皇帝顧問,很多宰相都從翰林學士中選拔。北宋前期的翰林學士,亦無秩品。元豐改制後,翰林學士承旨和翰林學士成為正式官員,正三品,並且不任其他官職,專司草擬內製之職,例帶知制誥銜。由於唐代學士院自翰林院分出,故宋代有時亦稱學士院為翰林學士院。宋代另有專掌藝學供奉之事的翰林院。
金天德三年(1151年),置翰林學士院。 [2] 

翰林院元朝

元朝設翰林兼國史院及蒙古翰林院,官制與金代相同,分掌制誥文字、纂修國史及譯寫文字。

翰林院明代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兵部尚書節寰袁公(袁可立)墓誌銘》:“賜進士、通議大夫、協理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纂修先朝實錄記注起居管理六曹章奏、較內書文華殿展書誥勅撰文、前右春坊右諭德左庶子掌南京翰林院事、經筵講官、通家鄉眷生王鐸頓首拜書丹”。

翰林院清代

清因明制,設翰林院。置掌院學士兩人,滿、漢各一人,從二品。清掌院學士無文學撰述之責,是侍讀學士以下諸官的名義長官,與唐宋之翰林學士有所不同。但仕為翰林官者不僅升遷較他官為易,而且南書房行走及上書房行走例由翰林官為之,因皇帝、皇子及近支王公,多蒙優待厚遇。
明清時期科舉考試均由翰林官主持,形成座師制度,文脈與人脈相互交織,使翰林影響延伸至各個領域。翰林在知識界享有崇高聲望,對社會的方方面面發揮着巨大的影響力。翰林院制度不始於清代而以清代為最完備,資料最為豐富,機構最為龐大,品秩最為突兀,規模最為壯觀,是集歷代大成的產物。

翰林院外班翰林

外班翰林出現在清朝,指的是為保持翰林中滿蒙人的比例而經皇帝特准,從科甲出身的滿蒙官員中直接招取的翰林。由於非經正途而入,被戲稱為“鬥字翰林”,表示才學不夠之意。但滿蒙翰林並非全是靠此途徑入館,憑真才實學入翰林者亦眾多,還出現了一家數代翰林的滿蒙翰林世家。外班翰林在一定程度上也促進了滿蒙兩大民族敦儒重學的風氣。

翰林院機構組織

翰林院內部組織有典簿廳待詔廳
典簿廳掌奏章、文移及吏員、差役的管理事務,並保管圖書。額設典簿滿、漢各1人,孔目滿、漢各1人,筆帖式若干人(滿40人,漢軍4人,分在兩廳辦事)。
待詔廳:掌繕寫、校勘之事,額設滿、漢待詔各2人,筆帖式若干人。滿待詔掌校時,翻譯章奏、文史;漢待詔掌校對,繕寫所撰之史。

翰林院機構職責

翰林院的職責是:
(一)充經筵日講:每年秋天舉行經筵典禮,先由翰林院開列直講官滿、漢各8人(滿講官由大學士以下,副都御史以上充任;漢講官以翰林出身之大學士、尚書、侍郎、內閣學士、詹事、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國子監祭酒充任),奏請皇帝欽派四人值講。
(二)掌進士“朝考”之事:清代科舉制度,每科於“殿試傳臚”後,禮部以新進士名冊送翰林院,由掌院學士奏請“御試”於保和殿
(三)論撰文史:其所撰有祝文冊寶文(冊立、冊封后妃)、冊誥文(冊封王公)、碑文、諭祭文等。此外,纂修實錄、聖訓、本紀、玉牒及其他書史,或由翰林院承辦,或由翰林院派編修、檢討參與纂修。而對書史的編輯校勘,則是翰林院官的主要職務。
(四)稽查史書、錄書:六科根據紅本輯錄的史書(送內閣),錄書(存科),為防止“翫忽潦草”,每年派翰林官兩人專司稽查。
(五)稽查官學功課:宗人府宗學覺羅學內務府鹹安宮官學八旗的官學,都派翰林官稽查教習功課。
(六)稽查理藩院檔案:理藩院的檔案關係重大,須隨時整理,例由翰林院派翰林官稽查,以重其事。
(七)入值侍班:順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諭,翰林各官,原系文學侍從之臣,分班值宿,以備顧問,並在景雲門內建造值房,翰林官分班入值。康熙三十二年(公元1693年)定翰林官在尚書房侍值。道光八年(公元1828年)又定於圓明園值班。
(八)扈從:順治九年(公元1652年),定皇帝巡幸京城內外及王府等處,翰林院例應派員隨從。
(九)每遇直省文武鄉試、會試、殿試時充主考官、讀卷官;順天鄉試,掌院學士充正、副主考、侍讀侍講以下擔任考官。各省鄉試,學士以下、編修、檢討以上都可以充任正副考官。會試,掌院學士充任正副考官,侍讀、侍講學士以下充同考官武科會試,侍讀、侍講學士都可以充任正副考官。
(十)考選、教習庶吉士:開列教習庶吉士職名,從侍讀、侍講、修撰、編修、檢討中選擇學問優異者擔任小教習

翰林院歷史影響

翰林院政治

翰林院自出現便與科舉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而發軔於隋唐時期的科舉制度,是教育制度選舉制度相結合的產物。其核心是通過考試以選拔官員,以制度的形式保障並促進社會成員規範化地垂直流動
此制儘管有其種種欠缺與不足,而在當時社會條件下,卻不失為一項較為公正的選材制度。它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用人制度上的血緣、地緣侷限,確立了以文化為本位的標準,成為與社會上根深蒂固的官本位金本位並行的另一標準。科舉制度給無數棲身社會下層的民間士子帶來了出頭的希望,為其扶搖直上提供了可靠的階梯。諸多寒士終日苦讀,以期博得金榜題名。
歷代王朝統治者則藉此網羅到大批知識精英,既提高了統治效能,鞏固了統治,也消弭了民間可能孕育的躁動與不滿,在延長王朝壽命,緩解統治危機等方面發揮過重要作用。在科舉制的發展過程中,翰林院逐漸成為文化層次最高的官僚機構
自唐代創翰林學士草詔並應奉文字之責後,靠科舉而晉身者的比例逐漸增加。宋代,科舉制度與翰林院制度接軌。至明代,翰林院成為外朝官署,並規定一甲進士三人直接入翰林之制,狀元授修撰(從六品),榜眼、探花授編修(正七品);還創立庶吉士制度。
所謂庶吉士,就是在新科進士中再行選拔,以《尚書·立政》篇中所云“庶常吉士”之簡稱名之,在院學習三年後再試,合格者留院,稱留館,餘者外委為他官。但因曾就學於翰林院,世人對不能留館之庶吉士也以翰林視之。自此,“非進士不入翰林”。而自明太祖廢丞相之後,成祖設內閣,置大學士,與丞相相類。大學士均出自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翰林院成為培育高級文官的搖籃和涵養高層次學者的場所。
清代科舉,沿襲一甲進士直入翰林之成法,二三甲進士則通過考選庶吉士才得入翰林,稱為朝考。名義上由皇帝親自主持,合格者由皇帝親筆勾定,稱“欽點翰林”。為了防止冒濫現象,還在會試與殿試間增設複試,複試合格者方準參加殿試。
另外,對已經躋身翰林者,創立大考制度加以監督和激勵。制度之嚴格、措施之細密可知一斑。為籠絡漢族知識分子,清廷仿宋朝故事,實行制科徵士,大批漢族士人被羅致入彀,直接進入翰林院,以成士林佳話,影響並吸引知識分子,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前人闡述明清科舉制度,多囿於成説,只談秀才、舉人、進士三級結構,以考中進士為科舉制度的終結;而考察教育制度者,則從府、州、縣學直至國子監,以及清代出現的八旗官學宗學、覺羅學,就以為概括了所有的教育機構。兩者於不經意間,都把翰林院制度中的庶吉士培養制度摒棄於視野之外。其實,明清兩代特別是清代,由進士館選而庶常,庶常而留館,加之清朝特創的翰林大考、考差,無不是科舉制度的延伸和發展,悄然又於三級結構之上又多出一個層次——翰林。
由於長期施行科舉制度,中國歷史上形成了不少學術世家。而翰林院制度的完善,使學術世家無論從層次還是規模,都比以前任何朝代有過之而無不及,出現了大量“翰林世家”。
清代最盛之翰林世家乃六世翰林之安徽桐城張氏。自康熙朝張英始,至來孫聰賢,共6代12人得入翰林,且代無間斷,誠為空前絕後之盛事。從時間方面考察,以張英得館選之康熙六年(1667年)始,至聰賢得館選之嘉慶十年(1805年)止,該家族綿延於翰林近140年,足見其家風崇文重教之盛。此外,五世、四世、三世、兩世翰林之家更多,成為士林一道特殊風景。

翰林院文化

數千年以來,中國曆代中央政權一向強大,必有其深刻的社會歷史原因。一方面是頻繁的自然災害,遼闊的國土,惡劣的周邊環境;一方面是一盤散沙般的農牧經濟,低下的生產力和眾多的人口。為應對上述問題,早在秦代,便形成了中央集權政治體制。漢代,又以“獨尊儒術”的方式完成了思想文化領域的專制。二者相互依存,最高統治者與知識界建立起共生關係,正式確立了法統(政權體系)、道統(文化體系)二元格局。
皇帝據法統而南面稱尊,君臨華夏;士人倚道統而安身立命,承傳文明。皇帝可操利刃而生死、榮辱士人;士人可搦禿筆而臧否、褒貶君主。皇帝授士人以官爵,士人扶君主以智力。對士人之需求與對歷史之敬畏的雙重因素使得君主不敢過於驕縱,為所欲為;而士人亦可售才學於朝廷,待價而沽。
人主或為尋求智力支持而禮賢下士,如劉備三請諸葛;或為不留千載罵名而強壓怒火,如曹操之不斬彌衡。士人或為保持自然天性而辭官高蹈,如陶潛之採菊東籬;或因注重享受生命而放浪形骸,如杜牧之江南落拓,由漢至唐,士人之地位雖有沉浮,但基本穩定,中華文化於穩定中走向昌盛。這一時期,作為皇帝首席助手和百僚之長,丞相的選取標準一直以才學為主流,地位尊崇而相對穩定,也是士人尊嚴與權益的重要依託。
就在這一時期,科舉制度與翰林院制度應運而生。其初始目的,就是最高統治者借其獲得知識翹楚所提供的智力支持,而其發展脈絡則顯示出雙方在互動過程中一直在探索實現二者結盟的最佳途徑。但令人遺憾的是,此後二者的關係卻一直向着法統日隆而道統日損的方向發展。
士人逐步將所有權力與尊嚴奉獻給最高統治者,而作為知識界的幸運兒的翰林羣體和功名獲得者以犧牲自身尊嚴的方式換得剝奪其他人尊嚴的權力,如法炮製,逐層效仿,使得社會底層成員幾乎喪失了一切尊嚴和權力,掙扎於水深火熱之中。
君臣關係從漢唐之坐而論道,經宋代之立而聽命,發展為明清之跪而請旨,尊卑關係絕對而僵硬。中華文化體系中的民主精華被不斷盪滌,迫使億萬蒼生不得不匍匐於專制強權的腳下。在此過程中,翰林院與翰林羣體一直起着決定性作用。
明代,以廢除丞相制度為標誌,皇權更加惡性膨脹,繼而以翰林為主要選擇的對象的大學士制度開始出現。與丞相相較,大學士無論是權力還是地位,均無法與之相提並論,士人地位也隨之沉淪。造成了二百餘年間悽風苦雨,星月無光。為適應執政需求,清代摸索出一系列提高最高統治者個人素質的有效方法,由翰林培養出的清代諸帝大多聰明天縱,精力過人。他們立於權力之顛,控制着龐大的統治網絡的弛張,顧盼自雄,不可一世。一方面利用科舉和翰林院制度,給無數士人以誘人的天梯,定期製造出些許幸運個體,以粉飾太平,引導天下士子皓首窮經,在科場拼殺至死;另一方面又張牙舞爪,對一切他們認為的不穩定的文化因素予以圍剿、盪滌,直至大開殺戒。
康熙時,滿洲翰林朱天保,雍正時,漢族翰林、榜眼戴名世,皆因文字獄而成刀下之鬼。有清一代,共羅織文字獄160餘起,終於使知識界形成了萬馬齊喑,上下失語的可悲局面。探究清帝心靈深處,文化上以低制高帶來的自卑感與人數上以少至多帶來的恐懼感交織一處,致使他們終日惶惶,變態過敏。他們倚重滿蒙翰林尤其是滿洲翰林,視為心腹,並通過他們帶動、改造漢族翰林,使之最終幾乎不知氣節為何物,死心塌地甘當帝王之鷹犬。其所作所為,不僅使明代時士大夫尚存留着的東林黨之氣節至清代已無從尋覓,乃至對近現代乃至當代不少知識分子的政治軟骨症與氣節缺失症的形成,亦負有不容推委的責任。

翰林院主要影響

清代共有6472人得入翰林,形成了龐大的翰林羣體,對清朝社會產生了巨大影響。到了清朝末期,中國封建專制制度以及科舉制度日顯腐朽落後。西學東漸,翰林中也出現了主張改革教育制度,以救亡圖強的聲音。洋務運動的領導者曾國藩張之洞李鴻章沈葆禎等都是翰林出身。清朝滅亡後,遺留下來的翰林羣體依然活躍在政治、軍事、外交、文化、教育、經濟的舞台上。中華民國時期,教育總長蔡元培,北洋總統徐世昌,民族實業家張謇,武漢國民政府主席、書法家譚延闓,外交總長顏惠慶,書法家潘齡皋俱是翰林中人。
清末翰林的後代子孫,由於受到父輩祖輩的學術薰陶,成為文學家、教育家的也不在少數。例子有清代首科狀元傅以漸後人、著名教育家傅斯年,翰林呂鳳岐之女、女子教育先驅呂碧城,翰林張佩綸的孫女、著名作家張愛玲,庶吉士周福清之孫、著名作家魯迅(周樹人)和周作人,以及其後的:末科探花商衍鎏之子、國學家商承祚,學術巨擘俞曲園曾孫、紅學家俞平伯軍機大臣瞿鴻禨之孫、社會史學家瞿同祖,嘉慶狀元趙文楷後人、佛學家趙樸初,宗室翰林毓隆之孫、國學大師兼書法大家啓功,溥儀老師陳寶琛的侄孫、經濟學家陳岱孫等等。

翰林院他國翰林

翰林院越南

黎崱安南志略》所載,古代越南的文職官員中,就設有翰林院官。至於它的發展,可追溯至太寧四年(1075年),李朝仁宗「選明經博學及試儒學三場」,這是實行科舉制度的開始。1076年(英武昭勝元年)李仁宗升龍(今河內)設立國子監,選文職官員識字者入內習文。
英武昭勝二年(1077年),試官員以書算刑律;廣祐二年(1086年)成立翰林院,試全國有文學之才者充翰林院官。以後的陳朝、胡朝中仍實行科舉制度,翰林的職位也一直保留。陳朝時,翰林學士更參與政界,如陳聖宗時的黎文休便任翰林院學士兵部尚書。據中國學者郭振鐸、張笑梅等的分析,這是説明了「儒生作為庶族地主階級登上政治舞台」。
黎朝時科舉興盛,翰林院納入正式規制,之後的阮朝亦加以承襲。明命帝改革官制時,修訂了翰林院官職的品級,如掌院學士及直學士正三品、侍讀學士為正四品、侍講學士為從四品、翰林院侍讀為正五品、翰林院侍講及翰林院承旨為從五品、翰林院著作為正六品翰林院修撰為從六品、翰林院編修為正七品、翰林院檢討從七品、翰林院典籍為正八品、翰林院典簿從八品、翰林院供奉為正九品、翰林院待詔為從九品
翰林院直到20世紀初,才隨着科舉廢除而消亡。

翰林院朝鮮

朝鮮于王氏高麗時代開始實施科舉制度,太祖王建時參考泰封(後高句麗)的制度設置元風省,並在下面置學士院。至第8代君主顯宗時改名為翰林院,是君主命令起草文件的部門。宋人徐兢所著的《宣和奉使高麗圖經》也提到:「翰林院在乾德殿之西,所以處詞學之臣。」之後又改過幾次名,到第31代恭愍王五年(1356年)時又改回翰林院。恭愍王十一年(1362年)改為藝文館。又名文翰署、詞林院、藝文春秋館,但成為元朝的朝貢國後,則改為成均館
高麗一朝的發展中,曾出現「文翰」及「史官」兩者合併的情況,就是前述的藝文春秋館(合併於忠烈王三十四年,即1308年),後來雖曾於忠肅王十二年(1325年)分拆,但至高麗恭愍王元年(1389年),兩者再度合併為藝文春秋館。朝鮮王朝‎之後,科舉被兩班壟斷,進士直接授予官職。朝鮮官制中與翰林院類似的是承政院弘文館,負責傳達王令,頒佈詔書。但是科舉考官的職責由禮曹負責。

翰林院日本

日本在8、9世紀時曾仿照唐朝的制度舉辦貢舉,但到了11世紀後已名存實亡,並不與舉官授職銜接。日本的官制為“二宮八省”,其中並無翰林院。與翰林院類似的機構是中務省,負責保衞工作以及草擬詔書,確保上命下達。
參考資料
  • 1.    龔延明編著. 宋代官制辭典 增補本[M]. 北京:中華書局, 2017.12. 前言第14頁.
  • 2.    鄭天挺,吳澤,楊志玖 主編.中國歷史大辭典·下卷.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第322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