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學制

鎖定
學制,即學校教育制度,是國家根據教育方針、政策,對各級各類學校的任務、學習年限、入學條件等所作的規定。它是教育制度的主體,是現代教育制度的核心內容。有時專指各級各類學校學習年限。學制規定了不同教育類型之間的關係、學校的設置原則和組織辦法。另外,學制也指學校制度
中文名
學制
外文名
The length of schooling
拼    音
xué zhì
出    處
《請建國學表》
注    音
ㄒㄩㄝㄓ˙ 
性    質
學校教育制度
釋    義
國家根據教育方針、政策,對各級各類學校的任務等所作的規定

學制釋義

1.學校的制度
[南朝宋]範泰建國》:“學制既下,遠近遵承。”《北史·刁衝傳》:“雖家世貴達,及從師於外,自同諸生。於時學制,諸生悉日直監廚, 衝 雖有僕隸,不令代己,身自炊爨。”[]曾鞏《勸學》:“故更制博士,而講求所以訓厲之方,定著於令,以為學制。”
2.國家對各級各類學校的組織系統和課程、學習年限的規定 [1] 

學制定義

學制:是學校教育制度的簡稱。在現代教育制度的形成過程中,最先形成和完善起來的是學校教育系統,最初的教育制度就是學校教育制度,簡稱學制。隨着現代教育的發展,學制已經不只是學校教育制度的簡稱,而是各種教育機構系統的總稱,指一個國家各級各類學校的系統,它規定各級各類學校的性質、任務、入學條件、學習年限以及它們之間的縱向和橫向關係。

學制要素

學制的要素包括學校類型、學校級別和學校結構。

學制現代學制

現代學制有三種基本類型:雙軌學制(一軌是普通學術教育,另一軌是職業教育)、單軌學制分支型學制

學制雙軌學制

雙軌學制以英國為代表。一軌自上而下,其結構是大學(後來也包括其他高等學校)、中學(包括中學預備班、獨立學校),此外在中學以下還有家庭教育;另一軌從下而上,其結構是小學及其後的職業學校(早期主要是與小學相連的初等職業教育,後來增加了初中,形成了與初中連接的中等職業教育)。後來隨着社會改革的深入,英國嘗試在初中高中進行融合,允許雙軌之間進行一定程度的交流。

學制單軌學制

單軌學制以美國為代表。從小學中學大學,各級各類學校相互銜接,但是藝術教育體育教育等獨立於這個體系之外。

學制分支型學制

分支型學制以蘇聯為代表。在初等教育階段和中等教育階段由單一的學校系統構成,此後(初中或高中)開始分化,形成多種學校系統(普通學術教育和職業教育)與之銜接。這樣構成的整個學校體系就像一把叉子,所以這種學制類型又被稱為分叉型學制。

學制發展歷史

學制演進

中國近代學制始於清末。
壬寅學制
1902年(光緒二十八年)公佈壬寅學制
清朝末年,國勢衰微。鴉片戰爭之後,尤其是甲午戰爭的慘敗,促使有志之士對戰敗的原因進行反思……然中國未有制定學制的歷史經驗,故清政府將學習的目光轉向了與自身文化相近的日本,通過派遣留學生、官員考察、翻譯日本校令章則等辦法積極引進日本教育制度;鄭觀應、梁啓超、盛宣懷等開明官僚也在理論上和實踐上對新學制進行了積極的探索。
1902年,張百熙模仿日本學制擬定了《欽定學堂章程》(壬寅學制),這是我國首部以政府法令形式頒佈的學制系統。學制分為三段七級,普通教育之外還設有師範教育和實業教育。不計大學院,整個學制的修業年限為20年。壬寅學制頒佈後,因保守派的強烈反對並未得到真正地貫徹實行。而學制本身也存在初等教育年限過長、中等教育年限過短、重普通教育輕實業教育、帶有濃厚傳統色彩、抄襲日本學制等諸多不完備之處。 [2] 
癸卯學制
1904—1912年,清政府頒佈癸卯學制
壬寅學制頒佈後不久,清政府便於1904年1月重新頒佈了由張百熙、榮慶、張之洞三人共同制定的《奏定學堂章程》(癸卯學制)。《奏定學堂章程》的頒佈,標誌着中國現代學校教育制度的正規化。癸卯學制同為三段七級,分為普通教育、師範教育和實業教育三種類型,它是在壬寅學制的基礎上進行增刪、修訂而成,如在壬寅學制大學分科中的“七科之學”的基礎上,特設“經學科”,確定了近代學術體系的“八科之學”。整個學制的修業年限為20-21年,是我國教育史上修業年限最長的學制。該學制改革不徹底、抄襲日本特徵明顯。 [2] 
壬子癸丑學制
辛亥革命後,1912—1913年公佈壬子癸丑學制
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教育部成立,蔡元培為第一任教育總長,在他的積極組織和探索下,壬子癸丑學制應運而生。壬子癸丑學制是中國教育史上第一個資產階級性質的學制,作為辛亥革命的產物,它天然地帶有反皇權專制主義的歷史胎記。壬子癸丑學制分三段四級,整個學制的修業年限為17-18年。其相比於癸卯學制,顯示出了較大的進步。修業年限縮短三年,初等教育階段不分設男校女校,設立專門的女子師範和女子高等師範學校,廢除讀經講經課,以學位制代替獎勵科舉出身,奉行“注重道德教育,以實利教育、軍國民教育輔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的教育宗旨,以彰顯資產階級追求科學、民主之精神。然而,仔細考察壬子癸丑學制的結構體系便會發現,其與癸卯學制一樣均仿照日本近代學制系統,缺乏創新性;且在實施的過程中,過分強調整齊劃一,忽視地方辦學實際,缺乏靈活性。壬寅學制和癸卯學制的制定是由開明官僚發起的一場自上而下的教育改革運動,而壬子癸丑學制的制定者已不侷限於官僚階層,學者、知識分子也加入到學制改革的隊伍中來,出現了改革中心下移的趨勢。 [2] 
壬戌學制
1919年,五四運動爆發,引領新文化運動走向高潮,教育民主觀念向縱深發展,要求改革學制的呼聲越來越高,一場新的教育改革呼之欲出。“歐戰終了以後,美國的金融資本勢力與民治主義思想風靡一時,國內教育界人士外受這種潮流的震盪,內感學校教育的弱點,於是發生學制改革運動,再加上蔣夢麟、陶行知、胡適等一大批留美學生回國,以及杜威、孟祿訪華後實用主義教育思潮在中國的廣泛傳播,改革舊學制,制定新學制成為“教育界一致之要求”,終於,在1922年10月全國教育會聯合會第八屆年會上就新學制改革問題與教育部達成一致,於11月1日由民國大總統徐世昌發佈大總統令,正式頒行《學校系統改革案》,這就是壬戌學制,也稱“1922年”學制或“六三三”學制。
學制分為三段五級共18年,將普通教育分成三段,即小學六年(6歲到12歲)、初中三年(12歲到15歲)、高中三年(15歲到18歲),與此時的心理學研究新成果相吻合。壬戌學制相較於以往三個學制,在劃分教育階段上第一次考慮到20世紀二三十年代我國兒童的身心發展規律。
壬戌學制重視職業教育和師範教育,克服了舊學制重普通教育輕實業教育、師範教育的弊端,同時將舊學制中的“實業教育”改為“職業教育”。壬戌學制的兩條附則強調天才教育和特殊教育,“既關注多數普通學生的正常發展水平,也照顧到身處邊緣地位的超常兒童和特殊兒童兩大羣體,符合‘有教無類’的中國傳統教育理念”。
1922年施行的壬戌學制,或稱“六三三學制、“1922年新學制”,一直沿用到新中國。 [2] 
北洋政府、國民政府與蘇區、根據地的學制
從1922年至1949年建國前的27年,不算前期北洋政府的個別作為,可重點從此後國統區與革命根據地兩種不同的學制系統進行考察。在國民政府統治區,一方面,國民政府加強了對教育的控制;另一方面,大批留學生回國,在教育界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創新。
1925年國民黨正式成立國民政府,至1949年10月1日新中國成立以前,國民政府在教育上也進行了一系列革新。1928年5月,國民政府通過了《整理中華民國學校系統案》的學制改革方案,即“戊辰學制”。戊辰學制與“1922年壬戌學制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只是新學制的一種變通而已”。1932年,教育部取消中學普通科,設立初中和高中。初等和中等教育仍然沿用“六三三”分段法。
 與此同時,中國共產黨在革命根據地開展了“為革命戰爭服務”的教育,根據不同的階段,革命根據地的學制也在不斷髮展,到新中國成立之前,初步形成了一套具有特色的學制體系。蘇區的教育可以分為三類:幹部教育,羣眾教育和普通教育。1934年臨時中央政府人民委員會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小學校制度暫行條例》中規定:小學修業年限以五年為標準,“前三後二”。中國共產黨在革命根據地的教育以幹部教育和羣眾教育為主。為適應戰時環境與教育需要,各地學制年限並不統一。到解放戰爭時期……小學採用四二學制的居多,中學普遍採用三三制或三二制,雖然學制分段更為靈活,但總的來説與“六三三”學制相比變化不大。 [2] 
社會主義建設時期的學制改革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帶來了社會政治經濟制度的本質改變,學制改革勢在必行。1951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頒佈《政務院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確立了新中國的首部學制。1951年學制為五三三制。普通小學取消1922年學制中兩級分段的做法,實行五年一貫制,以更好地實現普及教育。與各級教育平行的還有工農速成初等學校、業餘初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工農速成中學、業餘中學等。高等教育分大學、專門學院和專科學校,還設有政治學校和政治訓練班。1951年學制在實行的過程中,特別是普通小學五年一貫制實行一年之後,便因實驗時間短、不具代表性以及師資力量不足等問題的限制,再次恢復了1922年學制的做法。
1958年至1960年間,各地進行了各種學制的試驗。同時起草的《關於學制改革問題的報告》提到“小學五年制的試驗,已經積累了較多的經驗,初步證明是可行的。因此,試點的步子要加快一些,試點的面可以適當擴大”“現有的三、三制中學要逐步減少,逐步改為四、二制;與此同時,五年制中學和高中文理分科,可以繼續試點,積累經驗,小學五年一貫制、初中4年、高中2年為中小學基本學制。”
可以看出,從建國後到文革前的這17年,我國的學制一直在探索中前行,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但隨後的文化大革命打亂了學制的正常發展趨勢。 [2] 
文化大革命時期
1973年,國務院教科組的數據顯示:全國各地中小學學制改革的試驗,有14個省、市、自治區實行九年制(小學5年,初中2年,高中2年);7個省、市、自治區實行十年制(小學5年,初中3年,高中2年或小學6年,中學4年);9個省、自治區農村學校實行九年制,城市學校實行十年制;西藏自治區實行小學五年制和六年制並存,初中實行三年制。在中學教育階段,取消各級各類職業中學、農業中學和半工半讀學校,忽視各地實際情況,盲目設立單一的普通高中,使中等教育結構遭到嚴重破壞。文革期間人為地大幅度縮短學制、不合邏輯地刪減教學內容,給中國教育造成了深重的災難。另外,對教師的侮辱和貶損,對課堂教學、書本知識的輕視與鄙薄,對政治的盲目與狂熱等,造成了教育上重大的浩劫。 [2] 
改革開放以來的學制改革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教育事業迎來了迅速發展的新局面。在學制改革方面,一方面對文革中被破壞的學制進行恢復,另一方面根據當時社會的發展進行新學制的變革。
1980年,中共中央頒發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普及小學教育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普及教育,涉及到學制問題;中小學學制準備逐步改為十二年制;今後一段時期,小學學制可以五年制和六年制並存,城市小學可以先試行六年制,農村小學暫時不動;教育部應當儘快提出學制改革方案,確定統一的基本學制。”這是撥亂反正後,中央關於學制的重大決策,明確提出把我國基礎教育的學制總年限設定為十二年。1981年3月,教育部頒發《教育部關於在城市試行六年制小學問題的意見》;同年4月又發出通知,決定將中學的學制逐步改為六年,並要求多數地區在1985年以前完成由現行的五年制向六年制的過渡。1985年《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的出台。這一文件系統地闡述了我國教育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和戰略目標,是我國教育改革的綱領性文件。至此,在基礎教育階段全面落實“六三三”學制。 [2] 
80年代中期以來,大部分地區在新的形勢下恢復了“六三三學制”,同時五四三學制、六四二、九三等學制分段形式並存,向多元化、靈活化的方向發展,基本上沒有縮短年限,而只是強調階段的不同劃分。 [2] 

學制改革方向

1為了構建終身教育體系,我國的學制區域彈性和靈活。
2為了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我國規定了“九年一貫,六三分段”的基本學制。
3為了逐步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我國正在逐步完善高中階段的教育結構
4為了實現高等教育的大眾化,我國高等學校的類型趨於多樣化。
5為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就業的需要,我國將健全和完善職業教育體系。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