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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躍武

(黑龍江省委網信辦原副主任)

鎖定
孫躍武(孫耀武),男,漢族,1966年9月生,黑龍江七台河人,1986年2月參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政法專業畢業,在職大學學歷。曾任黑龍江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4-5] 
2020年8月19日,孫躍武涉嫌受賄、挪用公款、貪污案在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1] 
中文名
孫躍武
別    名
孫耀武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6年9月
出生地
黑龍江七台河

孫躍武人物履歷

1986.02-1988.03 七台河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幹部
1988.03-1996.04 七台河市公安局桃山分局刑偵科科員
1996.04-1998.11 七台河市公安局桃山分局刑偵科副科長
1998.11-2001.02 七台河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
2001.02-2003.11 七台河市公安局桃山分局副局長
2003.11-2005.07 七台河市公安局副處級偵查員
2005.07-2009.12 黑龍江省公安廳刑事偵查總隊副調研員
2009.12-2011.03 黑龍江省公安廳指揮中心副主任
2011.03-2012.03 黑龍江省公安廳網絡安全保衞總隊副總隊長
2012.03-2015.05 黑龍江省公安廳網絡安全保衞總隊總隊長
2015.05-2016.12 黑龍江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省公安廳網絡安全保衞總隊總隊長(副廳級)
2016.12-2019.10 黑龍江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2] 

孫躍武人物事件

孫躍武涉嫌違紀

2019年3月29日,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黑龍江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孫躍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孫躍武依法雙開

2019年10月21日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經黑龍江省委批准,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原副主任孫躍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孫躍武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品、消費卡和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設立“小金庫”並使用其中部分款項,向承攬本單位項目的供應商索要錢款供單位使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挪用公款供本人或者他人進行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黑社會性質組織違法犯罪活動逃避查處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向承攬本單位項目的供應商索要鉅額錢款據為己有,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受賄犯罪。
孫躍武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動搖,黨性原則喪失,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執法犯法,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違法犯罪活動,充當“保護傘”;貪婪成性,大肆收錢斂財,生活腐化,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規定,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討論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孫躍武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3] 

孫躍武開庭審理

2020年8月19日,省委網信辦原副主任孫躍武涉嫌受賄、挪用公款、貪污案在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在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該案為遠程開庭,控辯審、被告人分別在法院、看守所通過視頻連線進行庭審。按照省紀委監委要求,大慶市紀委監委組織20餘名市直相關部門領導幹部到法院現場旁聽庭審,接受一次特殊的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
法庭上,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孫躍武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索要或以借為名索要他人財物,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挪用公款用於個人使用,應當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採取侵吞、騙取等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孫躍武一人犯數罪,應對其數罪併罰。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