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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綱

(黑龍江省國土資源廳原黨組書記、廳長)

鎖定
孫綱,男,1953年1月生,漢族,黑龍江海倫人,1982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9年6月參加工作,東北重型機械學院無線電專業畢業、省委黨校行政管理專業畢業,在職教育為黨校研究生。
曾任黑龍江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
2015年7月10日,因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罪被立案偵查。
2015年8月12日,因涉嫌受賄罪被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逮捕。 [1] 
中文名
孫綱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53年1月
畢業院校
東北重型機械學院(燕山大學)
出生地
黑龍江

孫綱人物履歷

照片
照片(27張)
1969年6月—1973年6月,蘭西縣橡膠廠工人
1973年6月—1975年9月,黑龍江省綏化地區廣播局值機員
1975年9月—1978年8月,東北重型機械學院無線電專業學生
1978年8月—1984年3月,黑龍江省綏化地區廣播局助理工程師
1984年3月—1984年11月,黑龍江省綏化地區廣播局事業科副科長、科長
1984年11月—1986年9月,黑龍江省綏化地區廣播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1986年9月—1988年9月,省委黨校青年黨政幹部培訓班學員
1988年9月—1989年4月,綏化地區行署體改委副主任
1989年4月—1993年9月,中共肇東市委副書記
1993年9月—1996年2月,中共肇東市委副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1996年2月—1997年11月,中共肇東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1997年11月—2000年5月,中共綏化地委委員、肇東市委書記(副廳級)
2000年5月—2004年2月,中共綏化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2004年2月—2007年1月,中共齊齊哈爾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2007年1月起,中共齊齊哈爾市第十一屆委員會常委、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孫綱職務任免

2007年4月13日,黑龍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人事任免名單,決定任命孫綱為黑龍江省國土資源廳廳長。此前,中共黑龍江省委常委會已任命孫綱為黑龍江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
2013年4月,免去黑龍江省國土資源廳廳長、黨組書記職務,出任黑龍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委員、省十二屆人大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

孫綱人物事件

孫綱雙開處分

2015年6月,黑龍江省紀委對黑龍江省人大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原主任委員孫綱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2015年6月,黑龍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宣佈提出辭去黑龍江省人大代表職務,代表資格終止後,其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委員、省十二屆人大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終止。
2015年7月,黑龍江省紀委宣佈,經查,孫綱在擔任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孫綱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機關調查處理中。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黑龍江省紀委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孫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 

孫綱立案偵查

2015年7月10日,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委原主任委員孫綱(正廳級)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3] 

孫綱依法逮捕

2015年8月12日,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委原主任委員孫綱(正廳級)決定逮捕。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