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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清雲

鎖定
孫清雲,男,漢族,1954年10月生,山東陵縣人,1969年12月參加工作,1971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哈爾濱師範大學中文專業畢業,大普文化程度,工商管理碩士。曾任中共陝西省委副書記,陝西省政協副主席等職。 [1-2] 
2015年,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 [3-4] 
中文名
孫清雲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山東省陵縣
出生日期
1954年10月
畢業院校
哈爾濱師範大學

孫清雲人物履歷

歷任中國青年報編輯、記者;中共黑龍江省委組織部科級、副處級幹部;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副處級、正處級秘書;山東省人才開發中心正處級幹部;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正處級幹部、綜合二室副主任(正處級);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正處級秘書、副廳級秘書兼秘書一室主任;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副主任等職務;
1994.10——1998.12,國務院辦公廳正局級秘書;
1998.12——2000.10,中共陝西省西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00.10——2002.01,中共陝西省西安市委副書記;
2002.01——2002.04,中共陝西省西安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代市長、黨組書記;
2002.04——2006.07,中共陝西省西安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黨組書記;
2006.07——2012.06,中共陝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書記; [5] 
2007.02——2012.02,中共陝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6] 
2012.02——2012.05,中共陝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書記;
2012.05——2012.06,中共陝西省委副書記、西安市委書記; [7] 
2012.06——2015.01,中共陝西省委副書記; [1] 
2015.01——2015.03,中共陝西省委副書記、省政協副主席;
2015.03——2015.11,政協第十一屆陝西省委員會副主席。 [8] 

孫清雲擔任職務

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陝西省第十、十一、十二次黨代會代表,陝西省第十、十一屆省委委員、常委,陝西省第十屆人大代表,西安市第十、十一、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西安市第十、十一、十二屆市委委員、常委,西安市第十二、十三、十四屆人大代表 [2] 

孫清雲人物事件

2015年11月,陝西省委召開常委(擴大)會議,傳達學習中央《關於孫清雲免職的通知》和中紀委《關於給予孫清雲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的通知》。 [9] 
2015年11月13日,中共陝西省委第十二屆八次全體會議閉幕,陝西省政協副主席孫清雲因嚴重違紀被免職。 [4] 
2015年11月19日,政協第十一屆陝西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閉幕,孫清雲被免去政協第十一屆陝西省委員會副主席職務、撤銷政協第十一屆陝西省委員會委員資格。 [10] 
2015年,陝西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孫清雲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