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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浩

(浙江省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審判委員會委員、三級高級法官)

鎖定
孫浩,男,漢族,1964年10月出生,在職大學學歷。曾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三級高級法官。
2023年6月2日消息,孫浩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中文名
孫浩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64年10月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孫浩人物履歷

曾任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法警支隊支隊長、立案庭庭長,紹興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三級高級法官,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三級高級法官。 [1] 

孫浩人物事件

孫浩接受調查

2022年12月,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三級高級法官孫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紹興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孫浩依法雙開

2023年6月2日報道,經中共紹興市委批准,紹興市紀委監委對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審判委員會委員、三級高級法官孫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孫浩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踐踏紀法和道德底線,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消費卡,違規接受宴請和有償陪侍服務,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不按要求報告個人去向;干預插手司法活動,破壞司法公信力;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執法犯法,靠案吃案,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執行、審理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孫浩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紹興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紹興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孫浩開除黨籍處分;由紹興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