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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洪波

(山東省青島市公安局嶗山分局原副局長)

鎖定
孫洪波,曾任山東省青島市公安局嶗山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正處級) [1] 
2019年9月,孫洪波涉嫌貪污、受賄、徇私枉法一案,由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1] 
中文名
孫洪波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孫洪波人物履歷

曾任山東省青島市公安局嶗山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正處級) [1] 

孫洪波人物事件

孫洪波依法雙開

2019年4月,經青島市紀委市監委指定,市北區紀委區監委對青島市公安局嶗山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孫洪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孫洪波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消費卡;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向轄區單位索要加油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在工作時間參與賭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權故意包庇犯罪嫌疑人不受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經嶗山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嶗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孫洪波開除黨籍處分;經青島市公安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孫洪波開除公職處分 [1] 

孫洪波提起公訴

2019年9月,青島市公安局嶗山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孫洪波(正處級)涉嫌貪污、受賄、徇私枉法一案,由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消息顯示,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孫洪波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孫洪波利用擔任青島市公安局嶗山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較大,又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且徇私枉法,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