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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波

(基層法官)

鎖定
孫波,中國國籍,先後榮獲全省優秀法官、全省法院辦案標兵、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全國法院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並榮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他被評為201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點人物”。在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聯合中央主流媒體組織開展的“誰是最美基層法官”活動中,他被評選為“最美基層法官”。2014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宣傳部授予孫波“時代楷模”榮譽稱號。 [1] 
中文名
孫波
國    籍
中國
民    族
蒙古族
出生日期
1973年11月
職    業
法官

孫波人物生平

孫波,男,1973年11月出生,蒙古族,中共黨員,法律本科學歷,1995年考入鶴崗市工農區人民法院,現任刑庭審判員。2004年以來,孫波同志參與審理刑事案件1890件。在他主審的430起案件中,無一發改和上訪纏訴。由於他長期忘我工作,身體嚴重透支,有病一拖再拖,不去醫院治療,終因勞累過度,致使雙腎衰竭。在三天做一次透析的情況下,他仍堅持審判。他説:“我不知道自己還能活多久,但我還要辦好今 天的案件。”

孫波人物評價

用信仰鑄就忠誠
人民法院報評論員
黑龍江省鶴崗市工農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判員孫波“以鐵肩擔道義,用信仰鑄忠誠,把辦好案、辦鐵案視為天職”,被中共中央宣傳部授予“時代楷模”榮譽稱號。
“用信仰鑄忠誠”,寥寥六字,為孫波成為“時代楷模”作了精闢論斷。孫波能夠“忠實履行公正司法的神聖職責,與生命賽跑,與病魔抗爭,在忘我工作中追求生命價值,守得住節操,經得起誘惑;在秉公辦案中堅定職業操守,為百姓着想,為羣眾解難;在司法為民中彰顯公僕情懷”,是新時期人民法官的優秀代表,他的先進事蹟詮釋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深刻內涵。在他身上,集中體現了牢記宗旨、信念堅定的優秀品質,公正司法、剛直不阿的責任擔當,生命不息、辦案不止的鋼鐵意志,廉潔自律、敬業奉獻的職業操守,潛心鑽研、追求卓 越的執着精神,而所有這些高尚品行,都深深地植根於孫波對法律事業的堅定信仰,並由此生髮出對黨和人民、對審判工作的忠誠。
信仰是一個人的精神內核,是支撐人堅定走下去的動力源泉。一個人,生老病死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信仰,成為行屍走肉,人生變得毫無意義;擴而大之,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時代,艱難曲折不可怕,可怕的是信仰缺失,若此,則這個國家、這個民族希望渺茫,這個時代未來堪憂。
哲學家薩特説,世界上有兩樣東西是亙古不變的,一是高懸在我們頭頂上的日月星辰,一是深藏在每個人心底的高貴信仰。
有堅定的信仰,就會有磐石一樣的堅守。在執法辦案中抵制各種利誘甚至威逼,在清貧生活中拒絕相對舒適的生活改變,在個人前程出現轉機時甘於平淡,在健康受到損害、生命的長度難以把握時仍然選擇執着堅守……時刻堅守着一名法官的職業尊嚴,不管遇到什麼樣的誘惑、威脅、病痛和勞累,都堅持“把活幹好”,“抓緊時間多做一些事,做好一些事”; 終生堅守着自己的“執拗”,“執拗地追尋法律的真諦,執拗地還原案件的真相,執拗地尋求公平和正義”;永遠堅守着自己的夢想,“做一個純粹的人,做一名純粹的法官”。孫波以實實在在的言行,讓人們看到了信仰會帶給人多麼強大的精神力量。
時代呼喚楷模,楷模引 領時代。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國夢是民族的夢,也是每個中國人的夢。實現中國夢必須弘揚中國精神,必須凝聚中國力量,必須依靠人民實現。實現中國夢,既要登上物質財富的高地,更要登上堅定信仰的高地,正是有像孫波一樣有着堅定信仰的“時代楷模”不斷湧現,中國夢的實現才有了堅實基礎。
孫波作為法官隊伍的一員,成長為“時代楷模”,是全國法院的驕傲,更是全國廣大法官的學習楷模。我們向孫波學習,就是要始終堅定對法律事業的信仰,認真踐行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忠於司法事業,情繫人民羣眾,公正廉潔司法,不斷增強司法能力,全面提高自身素質,在各自的崗位上發光發熱,更好地履行憲法法律賦予人民法官的職責使命。 [1] 

孫波軼事典故

孫波視辦好案、辦鐵案為法官天職,從事審判工作20年,執着於還原案件真相,執着於追求法律真諦,參與審理各類案件1890件,其中經他主審的430起案件,沒有一起改判,沒有一起超審限,沒有一個當事人上訪纏訴,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率達到98%。
幾年來,在鶴崗市,牽扯到2600多人利益的非法集資詐騙案、市政協原副主席白玉庫僱兇殺人案及多件“省內第一起”新類型犯罪案件的公正審判,讓30多歲的主審法官孫波逐步走進大眾視野。 吃住在辦公室的“瘋狂21天”,“消化”非法集資大案 2008年10月,天達地產公司資金鍊斷裂,公司“老闆”李某涉嫌非法集資、詐騙7億餘元人民幣,涉案人員2600多人,案卷400多卷……審理這樣一起案件,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是第一次,孫波也是第一次。
因為案卷實在太多,鶴崗中院專門騰出一間會議室作為孫波的辦公室。“案卷擺了一地,幾乎再沒有地方下腳。”孫波買了一箱方便麪、一條香煙,從家裏拿了一個大碗、一雙筷子,住進了辦公室。
最美基層法官孫波 最美基層法官孫波
一個月裏,孫波累了就睡,餓了就吃,睜眼閉眼都是案卷。有人稱其連續吃住在辦公室的日子為“瘋狂21天”。
“每個案卷都得一口氣從頭到尾細細捋,中間要是斷了,要想重新捋順,太費勁”孫波看完了所有的案卷,寫出了近20萬字的閲卷筆錄和相關資料,對於每一個涉案人員、每一筆資金,適用的法律和需要把握的政策,都瞭然於胸,為此案的高質量審結奠定了基礎。
庭審時,審判大廳座無虛席,由於庭前準備工作充分,無論是對控辯雙方意見的歸納,還是庭審節奏的駕馭等,都嚴謹有序,案件得以順利審結。大批受害者旁聽庭審後,對法院能夠公正裁判有了信心,避免了羣體性事件的發生。 “原以為我們辛辛苦苦掙來的血汗錢都‘打水漂’了,沒想到法院為我們做了主。”雖然這起集資案已審結好幾年了,受害人李某面對記者,對法院的感謝之情仍然溢於言表。
幹活兒“兩頭兼顧”,一頭把自己埋在案件堆裏
2005年,鶴崗中院刑事審判庭因審判人員調動等原因,人力不足,一時間積壓了不少案件。業務過硬的孫波和其他區縣法院的一些法官被抽調幫助清理積案。
“中院缺人,我們法院就不缺人嗎”工農區法院提了一個特殊要求,“借調可以,但區裏的案子也要審。”面對這樣的條件,孫波答應了。
當時,孫波在工農區法院每年大約需要審理100多件案件,平均下來3天一件。而鶴崗中院處理的多為案情複雜、社會影響大、審理難度大的案件。面對驟然增加的工作量和工作難度,孫波想的不是苦和累,而是怎麼把案子辦好。
問題還不僅如此,由於是“兩頭兼顧”,還有一些關乎切身利益的問題也擺在孫波面前:工農區法院認為孫波被借調中院,擔心孫波在工農區法院幹不長,認為提拔幹部考慮孫波不合適;而中院因孫波編制在工農區法院,提職晉級時也沒法考慮孫波。這樣一來,孫波幹活兒雖然“兩頭搶”,説到個人進步,又兩邊都靠不上。
對此,孫波也沒想那麼多,而是一頭把自己埋在案件堆裏,一心一意辦好案件。
因為卷宗不能帶回家,白天又要開庭,孫波夜間閲卷是常事。一天,到了凌晨,孫波還沒回家,妻子劉桂華“惱了”,擔心他累壞了,給他打電話:“什麼工作非得你幹啊。別人就幹不了。不行就回工農法院吧,咱們不幹了。”孫波向妻子辯解:“院裏把清理積案這麼重要的工作交給我,我怎麼能不小心謹慎地辦好呢” 留下一個瑕疵,都會引發社會的躁動不安
白玉庫原系鶴崗市政協副主席、交通局局長,在鶴崗市赫赫有名,當時鶴崗流傳一句話:“要想富,先修路,修路就找白玉庫”可見白玉庫的能量之大。白玉庫卸任交通局局長後,和後任局長髮生矛盾,遂僱兇殺人,將後任局長殺害。
這起案件起訴到法院後,因案情複雜,檢察機關建議延期審理並補充偵查。由於半年多沒有開庭,加之被告人白玉庫身份特殊,在偵查階段又因病一直保外就醫,引起社會上風言風語,對法院能否公正審判此案產生了疑問。
疾風知勁草,院裏把這個案件交給了孫波。為把案件辦成“鐵案”,孫波一遍遍翻閲、研究卷宗,核實證據,研究白玉庫犯罪的動機、實施過程及案發後的行為。“遺漏一個細節,留下一個瑕疵,都會引發社會的躁動不安,我不敢也不能不用心。”孫波這樣説。 開庭後第三天,此案就進行了公開宣判,認定白玉庫犯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結果同步發佈在媒體上。
把心擺正,不為利慾所惑,不為恐嚇所懼 “主持公道”就得把心擺正,不為利慾所惑。孫波視司法廉潔為做事底線,20年來所辦案件沒有一起不廉舉報。其實,孫波有許多次“發財”的機會,有人允諾給他“好好表示一下”,也有人允諾幫他“改善一下生活條件”,但孫波都不為所動。
工農區法院刑庭審判員申立紅曾經和孫波共用一個辦公室很長一段時間,她告訴記者:“孫波的性格隨和,有的當事人以為他好應付,在辦案中請他吃飯,或套近乎許以好處,他都一一嚴詞拒絕。瞭解孫波的人都會對要給他送禮的人忠告:“不要白費勁,這些是沒有用處的。”
2006年3月,在處理一起涉黑團伙案中,被告人的哥哥揣着2萬元錢找到孫波:“留我弟弟一條命。”孫波拒絕了。沒過幾天,他又帶着10萬元找到孫波,又是碰了一鼻子灰。隨後,當事人的親屬又找了孫波兩次,增高了價碼,但在孫波面前“依然不好使”。
最終,這個案子因為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被告人並沒有被判處死刑。事後,送錢的人評價孫波:“這人行,不是咱們想象的那樣。一口水都沒喝過咱們的,不是照樣把案子辦得讓人服” 白玉庫案件的被害人家屬田某每次回憶起當初找孫波的情形,都敬佩不已:“當初我心裏沒底,就來法院找到孫波,孫波和顏悦色地對我説:‘嫂子,你放心,這個案子不僅你關注,全市百姓都關注,我一定會依法辦成鐵案的’”田某説:“孫波話説得很好,但我心裏還是不放心,你想,白玉庫的朋友曾經找到過我,要給我一大筆錢,那真是一筆鉅款,不少人可能一輩子也掙不來,我就尋思,這人能找到我,還能找不到孫法官説情。鶴崗就這麼大個地方,找個人牽線搭橋還不容易,何況白玉庫社會交往那麼寬。可判決下來,我才知道孫波真是為民做主,我的擔心是多餘的。”
有利誘,也有威逼。 有一次,孫波接到一個陌生人打來的電話:“孫波,我知道你家住哪,你爸媽住哪,你家孩子在哪上學。我們家的案子要判偏了,我弄死你全家”
“我是法官,還能怕威脅”孫波厲聲説道。
妻子劉桂華在一旁聽到孫波的回答,知道這裏面一定“有事”,再三追問下,孫波才將這件事告訴妻子。賢惠的妻子知道真相後,沒有擔心自己,倒是擔心孫波和孩子的安全,勸孫波別因“硬碰硬”招致不測,孫波對妻子説:“不懲處罪犯,那法官就是罪人。”
回首往事,孫波對記者説:“法律的力量在於正義,法官的責任在於公正。辦完每一個案子,我都會反思當事人是否得到了公正待遇、判決是否做到了實事求是。慶幸的是,這些年,無論在形形色色的誘惑面前,還是在當事人的威脅恐嚇面前,我始終做到了審理每一個案子都對得起自己的職業良心。”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