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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拯

鎖定
孫拯(?-303),字顯世。吳郡富春(今富陽)人,西晉官員、文士,仕吳時為黃門郎,西晉統一中國後,曾任涿令,為人正直,有政績。後因牽連陸機冤案,遭拷打而死,為一代義士。行事見於《晉書》卷五十四。 [2] 
本    名
孫拯
顯世
所處時代
東吳、西晉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吳郡富春
逝世日期
303年

目錄

孫拯人物生平

孫拯,字顯世,吳郡富春人。孫拯能寫文章,在東吳做官擔任黃門郎孫皓在位的時候,侍衞大多被降罪,只有孫拯和顧榮憑藉機智保全自身。東吳滅亡後,孫拯在晉朝做官,擔任涿縣縣令,很有名聲政績。
“八王之亂”中,孫拯擔任後將軍陸機的司馬。宦官孟玖和弟弟孟超受到成都王司馬穎的寵幸,孟超當時統兵萬人,在陸機手下擔任小都督,結果還沒作戰就放縱士兵大肆掠奪。陸機逮捕亂軍中的為首者,孟超率領一百多名鐵騎,直接衝進陸機麾下把人奪走,還回頭辱罵陸機説:“你這個貉奴(當時北方人對南方人的蔑稱)能當大都督麼!”孫拯勸陸機殺掉孟超,但陸機沒有聽從。 [3]  後來孟超果然和孟玖一同將陸機誣陷致死,而孫拯也被孟玖派人逮捕加以拷問,一直打到孫拯兩個腳踝骨都顯露出來,孫拯依然不改變言辭。孫拯的門生費慈、宰意到監獄證明孫拯無罪,孫拯讓他們離開,並説:“按道義我不能冤枉舊交,你們二位為什麼還要這麼做?”費慈、宰意回答道:“我們又怎能辜負您!”孫拯最終慘死在監獄裏,而費慈、宰意也被殺害。 [2] 

孫拯詩作

贈陸士龍詩十章
一章
五龍戢號。雲鳥纂紀。
淳化既離。義風載始。
軒冕垂容。文教乃理。
奕奕洪族。盛德豐祀
二章
於赫皇吳。應天統元。
丞相文烈。公光贊勳。
九命皇耀。茂德彌勤。
華黻襲藻。金石載振。
三章
淵哉陸生。丕顯洪胄。
亦崇懿風。邈此弘裕
無競厥德。豐光伊茂。
文以義好。施以仁富。
四章
山積惟峻。道隆名遐。
潛景在淵。龍躍承華。
既淑爾儀。誰不允嘉。
有積重淵。載清其波。
五章
濟濟皇朝。峨峨髦士
序爵以賢。惟俊萃止。
翩翻二宮。令問不已。
乃遷華閣。皇典斯紀。
六章
思文大謨。恢我王猷。
清風肆穆。雅憲允休。
邁彼江川。邈此北流。
微言蘭馥。玉藻雲浮。
七章
遭時之險。虎宰滔天。
憑德美重。縶此俊賢。
休否既亨。名以德淵。
清徽伊鑠。鑽之彌堅。
八章
明明大象。玄鑑照微。
顯允君子。求福不回。
善挹餘慶。險以德祈。
澄濁以清。罔有不暉。
九章
釋彼短寄。樂此窈冥。
形以神和。思以情新。
青雲方乘。芳餌可捐。
達觀在一。萬物自賓。
十章
制動以靜。秘景在陰。
靈根可棲。樂此隈岑。
關楗重閉。誰和子音。
瞻彼晨風。思託茂林。 [1] 
參考資料
  • 1.    詩詞 孫拯 贈陸士龍詩  .搜韻網[引用日期2022-09-15]
  • 2.    《晉書·卷五十四·列傳第二十四》:孫拯者,字顯世,吳都富春人也。能屬文,仕吳為黃門郎。孫皓世,侍臣多得罪,惟拯與顧榮以智全。吳平後,為涿令,有稱績。機既為孟玖等所誣,收拯考掠,兩踝骨見,終不變辭。門生費慈、宰意二人詣獄明拯,拯譬遣之曰:"吾義不可誣枉知故,卿何宜復爾?"二人曰:"僕亦安得負君!"拯遂死獄中,而慈、意亦死。
  • 3.    《晉書·卷五十四·列傳第二十四》:初,宦人孟玖弟超併為穎所嬖寵。超領萬人為小都督,未戰,縱兵大掠。機錄其主者。超將鐵騎百餘人,直入機麾下奪之,顧謂機曰:"貉奴能作督不!"機司馬孫拯勸機殺之,機不能用。超宣言於眾曰:"陸機將反。"又還書與玖言機持兩端,軍不速決。及戰,超不受機節度,輕兵獨進而沒。玖疑機殺之,遂譖機於穎,言其有異志。